人间“正道”是沧桑?
《沧桑》是2006年出版的一部“新革命历史小说”,内容涵盖了“辛亥革命、军阀混战、国共破裂、陕北红军生产自救,一直到全国解放后的‘反右倾’等历史重大事件”。“新革命历史小说”最早出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对1949年以来那种图解政治教条的“革命历史小说”的反拨,近几年曾风行一时的《历史的天空》、《亮剑》等大致就属于这一类。的确,与《历史的天空》和《亮剑》一样,《沧桑》中的主人公霍达东也是那种集野性、粗率、狡猾和正直于一身的农民,从贫贱的草民成长为革命的英雄、新朝的显贵。不过,相形之下,《沧桑》更多了一些对革命历史的审视和对个人、社会沧桑变化的反思。
上个世纪中共领导的革命的历史在很长时期一直是官方主宰的禁圝,戒备甚严,近二十多年虽有所开放,但在历史研究的领域里仍存在不少或明或暗的禁忌。作家们一定程度地介入此领域,以其主体性来对革命历史进行“重新叙述”,多少冲破了某些不可明言的禁忌,而因了小说中人物性格的鲜明和故事情节的曲折引人,这种“重新叙述”有着历史研究专著所难以比拟的震撼力。
美国著名的文化史学家彼得.盖伊在其《历史学家的三堂小说课》一书中曾说到:“在一位伟大的小说家手上,完美的虚构可能创造出真正的历史。”《沧桑》的作者也许还谈不上是“伟大的小说家”,他的基于历史的虚构是否“创造出真正的历史”也有待于将来在环境更为宽松时历史学家的检验,但仅凭那情感热烈又深沉凝重的文本,掩卷之后,不由人不生发出许多思索。
革命中的农民
中共领导的革命虽然被称为如马克思所宣示的那样是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但其主要力量实际上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农民真正懂马克思主义的不多,他们往往以最直观的利益诉求为自己的革命目标。
这些革命者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像书中的马牙子那样的人物。他们是贫穷的农民,常常衣食不保,但不愿意老老实实从地里“刨食”,又没有“发家致富”的本钱和能力,只是对人家的富有垂涎三尺,因而沦为农村中的“流氓无产者”或曰无赖。当以“打土豪,分田地”为号召的革命发动时,这些人也成为革命的宣传对象,而且往往一拍即合,成为“积极肯干”的“革命先锋”。他们认为“革命就是共产共妻”,所以“闹起农会”后首先就把地主家“宽大明亮”的窑洞、旱涝保收的“水浇地”等财产分了,还把地主的老婆、女儿“配给娶不上婆姨的光棍汉”。如此这般一来,他们就认为“革命成功”了,可以“搂着婆姨”“踏踏实实过日子”了,以致当革命需要去“砸狗日的县城”时,还得用“商号的东西随大家拿”、“大户人家的姨太太、千金小姐随大家日”之类的说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当然,真正有理想的革命者对他们是很鄙视的,但为了“发动群众”以实现“革命的目标”,又不能不利用他们。当年“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期,在湖南农村积极参加被指为“痞子运动”的就是这类人。这类人撑起了革命的场面,但破坏了革命的根基,1927年蒋介石发动的“四一二事变”之所以成功,得到许多家人在农村遭到“痞子运动”侵害的北伐军将领的支持是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类农民革命者是像主人公霍达东那样的人。这类人骨子里是像“依恋婆姨胸脯”一样依恋家乡黄土地的农民,但他们潜意识里又不满于现状,因而他们“参加革命的唯一目的就是因为革命才能改变中国农民祖祖辈辈受人欺侮的低贱命运,这目的,而不是难以弄懂的马克思主义,才是他们“唯一所信奉的真理”。他们“眼界还窄,知识尚浅,只是凭着一种冲动盲目地跟着去干”。他们以自己的“青春、热血、生命和激情”被“那些所谓有知识的人”利用去实践“革命理论”。革命胜利后,他们大多成为“农民的管理者”,即中共“高级干部”,然而,这时他们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能力在做每一件事时都给农民以实际利益”,有时甚至自觉不自觉地成为戕害自己所出身的那个农民阶层的执行者。马克思曾研究过“异化”问题,而霍达东那样的农民满怀理想参加革命,却最终身不由己地被潮流裹向理想的反面,这不正是“异化”的表现吗?
中国古代几千年中农民起义几乎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至今官方历史研究话语中仍说那是因为“没有先进革命理论的指引和先进革命政党的领导”。霍达东们的农民革命是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下,有着“共产主义理想”的指引,但其是否超越了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呢?
革命中的书生
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共产主义革命的领导者应该是工人阶级,但实际上,中共革命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大多是一些书生。这并不奇怪,因为中共革命所宣示的是共产主义理论,而在贫穷落后的中国,这理论不是那些大字不认几个的工人和农民所能知晓的,因而那些首先读到马列经典著作而又有社会责任心的书生自然成为革命的发起者和领导者。
《沧桑》中的马圆就是一位书生革命者。
马圆的父亲是个大地主,所以马圆从家庭出身上说是革命的对象,但他早年就到日本留学,参加了辛亥革命,后来成为李大钊的学生,信奉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之一。他是霍达东的入党介绍人,是霍达东参加革命的启蒙者和引路者。然而,因为认为霍达东的农民运动“太过火”,“是地痞无赖干混事”,不愿意与那些“利用农民”的“所谓有知识的人”为伍,他退出了共产党。抗战中,他为报国而加入国民政府军队,逐渐晋为高级将领。在后来的内战中,他身不由己地成为共产党军队的敌手,最后被迫“战场起义”。1949年后他当了“民主人士”副省长,1957年“反右”中因发表尖锐的批评意见而被打成“右派”。
马圆的一生经历复杂坎坷,但他本质上是个书生。他参与了把共产主义“传至中国”,希望实现“人类大同之理想”,但他是理性的温和的革命者,反对损害国计民生的“暴力革命”,坚持认为这种革命“并非真马克思主义”。他心目中的革命应该是“多党轮流执政,建立一个人人都逐渐熟悉和认同的民主社会,通过发展科学、普及教育,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为共产主义打下牢靠的基础”。他念念于斯的是想“去教书,到大学里去开一门马克思主义的课”。他显然不是个“革命实践者”,而是个革命的思想者。这样的人在上个世纪前期的革命中不少,如陈独秀、张申府等等即是。
马圆所说的“所谓有知识的人”是另一些书生革命者,这些人自然读过马列的一些书,了解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但他们更热衷于革命的实践,即“革命的暴力”。他们也坚持理想,为了理想他们不惜“利用农民”来进行实践。他们在社会革命中提倡“大破大立”,而他们的“立”也往往要以“破”的形式来展现,因而他们的“破”或许是成功的,取得了“伟大胜利”,但他们的“立”有时却对社会产生比“破”还要严重的破坏。
手段与革命
李仲海是《沧桑》中除霍达东之外另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个出身农家的革命者。他有一句名言,道是:革命是讲不得手段的,只要达到目的就行。为了“发动起农民”,他“毫不犹豫”地命令霍达东杀掉马圆的父亲、并无民愤的大户马孝贤;为了“组织暴动,砸了县政府”,他赞许马牙子用可以随意抢掠奸淫的“好处”召来农村的一些无赖。——这些,都是他不择手段的革命策略。
霍达东也是个不择手段的革命者,但相对于那些书生来说,他没有什么革命理论,只是出于本能。延安时期边区财政困难,霍达东就向毛泽东建议“动用军队开荒造田,种植粮食及经济作物”,而这“经济作物”就是“陕北特有的那种既能治病又能提神的中草药,所谓特产土货”——对此,近年来已有不少史料有所涉及,共产国际驻延安联络员弗拉基米洛夫的《延安日记》一书中也有披露,这“特产土货”就是鸦片。毛泽东认为这办法“好得很”,决策实行,并亲自派霍达东去追回正要东渡黄河的“张胡子的人马”,让他们去“开荒种地”生产这种“特产土货”——了解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这“张胡子的人马”自然就是那首优美动听的歌曲《南泥湾》中所赞颂的“又学习,又生产”的“模范”的那个旅。霍达东后来还被戴上少将军衔,专门负责领导把这种“特产土货”贩运出去以换回各种军需物资的工作。
应该说,边区生产“特产土货”也是情有可原的。中共革命发动农民时提出的口号之一是与李自成农民军相同的“不纳粮”,但实际上,革命者要吃饱肚子,革命军队要发展扩大,这些都需要钱,所以完全“不纳粮”是不可能的。延安初期由于税赋过重曾引起农民的不满,毛泽东深知其时“农民得罪不得”,立马下令减轻农民税赋。既不能加重农民税赋,又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以“带出更多的兵来”,则生产贩卖“特产土货”就是革命所必需的了。为了伟大的革命目的,对手段是不必过于书生气地去要求的。
不过,手段与革命目的任何时候都能截然分开吗?审视历史,我们能发现许多过于追求成功的手段而损害革命目的的现象,甚至有时手段竟取代目的而成为不明言的新目的。所以,手段与革命的关系并不简单
同志
革命者互相称为“同志”,意为志同道合干革命。但志同道合并不能消除革命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乃至利害算计,于是,许多摆不上台面的人性恶行就在革命的幌子下发生着。
《沧桑》中的革命者李仲海与另一个积极参加革命的富家子弟马方同时爱上了女革命者李秋枫,而李秋枫最终选择了马方。李仲海因此对马方耿耿于怀,以他出身不好、需要“更严峻的考验”为借口一直不同意他入党,使他备受精神折磨。
出身清白、革命意志坚定的霍达东也遭受到同志射来的暗箭。
霍达东带着贩卖“特产土货”得来的巨款“准备到北平和天津设立两个大商号,以便为边区政府筹集更多的经费”,在路过晋西北时遇到了“当地八路军一个颇有名声的将领”何司令员(这人的原形自然就是敝省湖南那位土匪出身的元帅)。何司令员在酒席上对霍达东大加赞赏,要他留下来当副司令员,他带的巨款也留下来以便自己“扩充人马”,并让“文工团派两个最漂亮的小妮子来唱曲助兴”。霍达东看不得何司令员的做派,认为自己“跟这种狂妄之徒在一起处不好”,便拒绝了。“在整个延安只对毛主席、朱总司令、周副主席点头哈腰”的何司令员对霍达东的“不识抬举”大为恼火,不久就“给中央写信告了他一状”,说他在晋西北“挥霍钱财,大吃大喝,还包了两个女子”云云。霍达东虽然并未因此受公开的处分,但也只能到五台山“休养”去,他那“二品顶戴花翎”的职务也事实上被撤销了。有意思的是,上面其实知道何司令员所告不实,但因当时国共内战将起,“不能让将领们心里不痛快”,所以只能让手无一兵一卒的霍达东受点儿委屈了。
可见,革命者不但要和外部的敌人进行战斗,有时还得防备内部的同志。革命的确是艰苦卓绝的事业。
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中国农村掀起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高潮,其目的是消灭土地私有制,其手段是进行“合作化”,即把农民的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集中到“合作社”里,归“集体”所有。当时毛泽东说这是农民自己的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毛选》第五卷中就很有几篇有关的文章。
《沧桑》中也涉及了“合作化”的内容。
身为副省长的霍达东亲自到一个叫白水湾的村庄来“抓成立高级合作社的试点”,其方法除了给当时贫穷落后的农民宣传那“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社会主义美好前景外,还“从省里调来一辆苏联支援的拖拉机,长途跋涉几百公里,直接开进了白水湾村”,在“农田里轻松地耕了一个上午,几十亩肥沃的土壤就浪花般翻滚着露了出来”。村民们“像看神话一样看得目瞪口呆,然后又跳着脚高呼起来:‘共产党万岁!高级社万岁!’”于是,白水湾村立马就成立了高级社,然后其经验迅速地被推向整个地区和整个省,全省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身为高干的霍达东显然是真诚的,面对祖祖辈辈听都没听说过的代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业机械,农民们的喜悦也是发自内心的,但别说当时,就是几年后,甚至几十年后霍达东死去,白水湾村也从来没得到过一台这样的拖拉机。问题在于,上面发动“社会主义改造”是因,农民向往许诺给他们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利益而拥护“合作化”是果,弄到后来却把这“果”说成是“因”,说“社会主义改造”是“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创造出来的,最终自欺欺人,推波助澜。当年很多运动都是这么发动起来的,比如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就是典型事例。
人祸
1959—1961年的三年大饥荒在后来的很多年中被称为“自然灾害”,而当时就有人称之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现在看来,当年中国肯定遭受了自然灾害,但造成饿死数千万人大惨剧的主要还是人祸。
怎么个人祸?《沧桑》一书通过霍达东的经历进行了撼人心弦的描写。
霍达东是一个没有“忘本”的高干,他对农民的疾苦非常关心。灾难初起时,他在“省会周围的一些农村发现春荒已经很严重,不少村子已经缺粮断炊,有人还消消告诉他有饿死人的情况发生”,城里也出现了许多逃荒的农民,于是他自做主张向中央报告本省有八十万灾民,结果受到省委第一书记李仲海的严厉批评。由于他并没有亲眼看到饿死人的情况,也由于他还抱着“抗过三个月,麦子收下来就没问题了”的希冀,为了“不让省里的形象受到损害”,他在中央汇报会上就根据省委“临时定的调子,将农业形势描绘得一派大好,并说灾民只是个别县里的情况”,本省“还没有到需要救济的程度”。当灾情继续恶化,他亲眼看到饿殍遍地的惨状,而许多地县官员仍然睁着眼睛说假话,这时的他脸色“像铅块一样灰暗,心情沉重得如同被压上了磨盘”。他骂自己“是个逑”、“算啥共产党员”。他不顾正在庐山开“神仙会”的省委第一书记李仲海的警告,不顾下属的劝阻,决定“打开国家粮库的大门”,向全省的灾民放粮。他为此被老战友李仲海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
由霍达东的经历,我联想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作家张长弓写的一篇中篇小说《犯人李铜钟的故事》,讲的是县委书记李铜钟1960年为救农民擅自开仓放粮结果被判刑入狱的故事。霍达东的故事和李铜钟的故事如出一辙,反映出三年灾难的主要原因:灾民们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1958年以前全国农业连年大丰收,上交的“公粮”很多,国家粮库里可谓满满登登,让灾民度过一两年的饥荒并不困难,结果却饿死了几千万人,这就是人祸。
人祸的发生自然应归咎于当时的各级官员。我以为,从人性的角度上来看,当时像霍达东一样真心关心农民利益的干部应该不少,但他们最终并没有保护好农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农民,这很令人深思。那些官员可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中下级官员,他们由于靠近农村,较早地得知了农村发生的惨祸,但他们或为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而瞒报灾情,或被历次政治运动吓破了胆而不敢说话。另一类主要是高级干部,他们高高在上,看不到灾情,或者即使了解了一些却认为那只是“局部问题”,是“一个指头”的问题。上下脱节,下情难以上达,这似乎是人祸发生的主要原因。
不过,下情为什么难以上达?这不能不归因于历次政治运动的熏陶。毛泽东爱搞政治运动,虽然他曾提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却往往是说老实话者遭殃,看上级脸色行事者飞升。这么一次次地磨练,一次次经受现实的教育,许多各级官员学乖了,成熟了,以至在人命关天之时也能昧着良心假话照说,赞歌照唱。“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书生周小舟在1959年庐山会议上说的这句话真是一针见血。
然而,更深层地思考,造成人祸的还应该说是制度的缺陷。新中国成立后说是人民当家做主了,但从体制和法治的层面上说其实只是由一批自称代表人民的人在“为民做主”。我们不能说这些人不真心想“为人民谋幸福”,但历史事实告诉我们,这些人的所作做为常常与“人民的幸福”背道而驰。三年灾难中,农民们吃一碗饱饭的天经地义的要求都不能申张,“当家做主”岂不是最大的讽刺?
1949年,毛泽东在解放军占领南京后写了一首诗,其中最后一句说:人间正道是沧桑。显然,在当年踌躇满志的毛泽东看来,他所领导的革命的胜利是一种“沧海桑田”式的伟大变革,而这变革当然是最正义的、最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道”。在《沧桑》这部“新革命历史小说”中,不论是所叙述的历史事件,还是霍达东等人物的人生经历,都堪称一种沧海桑田式的变迁。读完这部小说,掩卷长思,我不能不感到,这种变迁虽然是历史的存在,无法改易,但它是不是最符合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还需后来者深长思之。
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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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晓剑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http://beichangke.blog.hexun.com/7582152_d.html 毛的文章除了少数几篇引用到《反杜林论》一类的马列书外,其它就是帝王将相的材料用的多。开个会,做个批示都是用中国历代王侯将相的兴衰史。看着觉得十分奇怪,还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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