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loo 发表于 2007-1-13 21:05:41

欢迎自带酒水的商业智慧

中经时报:“欢迎自带酒水”的商业智慧

  一般的酒楼、饭店均是“谢绝自带酒水”,郑州一家中型饭店却在大门口张贴“本店欢迎自带酒水”的红纸招徕顾客。据店主介绍,最近温州23家酒店推出联合声明,自2007年元旦起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进店,这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招致公众反感。因此她决定“欢迎自带酒水”,让顾客大大方方地带酒来。(1月10日《东方今报》)

  自带酒水权之争,差不多已演变为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对阵的蓝方是酒店业,4年前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时,硬将“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写入其中;红方乃各级消协和广大消费者,中消协多次发表声明抨击行规不合法,有关开瓶费的诉讼屡见不鲜且多以消费者胜诉告终,但个体官司输赢不具普适性,深受社会诟病的酒店业行规始终难有撼动。

  有意思的是,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而形成的买断壁垒还是从酒店业内部开始瓦解。尤其是近段时间,除了河南郑州,在黑龙江哈尔滨、浙江杭州、辽宁大连、安徽合肥等地,先后有不少酒店打破行规束缚,将“欢迎自带酒水”作为新卖点。这固然是一种标新立异的促销招数,但是其中包含的商业智慧(甚至是商业狡黠),却十分耐人寻味。

  由于竞争日趋白热化,酒店餐饮业的暴利时代逐渐远去,于是乎,利润丰厚的酒水成为不少商家眼中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些两眼紧盯酒水暴利的人,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谢绝自带酒水”在法理上站不住脚,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作为一个行业组织,只能要求会员单位自律,其《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根本无法约束非会员单位。一方面,只要遇到爱较真的顾客,禁带酒水的酒楼饭店在法庭上必败无疑;另一方面,在消费者普遍抵制的情况下,坚持禁带酒水,无疑是在向大家下逐客令。其结果只能是,被“赶”出店门的顾客十分满意地落脚那些“欢迎自带酒水”的酒楼饭店,后者无需什么成本就能取得很好的广告效应、市场信誉和商德评价。

  据白酒营销专家介绍,从全国的调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酒店的加价率在50%以上,而超市和烟酒店等渠道的加价率只有10%左右。市场价格机制日益透明,严重的价格扭曲,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了自带酒水,白酒销售为此进入“后备箱时代”,白酒生产厂家已不再把餐饮酒店作为终端核心渠道。酒楼饭店若再抱着霸王条约、带着霸王作风,强拉硬推禁带酒水的霸王生意,早晚要被消费者抛弃。

  及时打出“欢迎自带酒水”旗号的酒楼饭店,已占了市场先机。其他商家若不尽快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让过高的酒价降下来,让消费者感觉到“带与不带一个样”,他们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不可能占什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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