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对外贸易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杨新英2006年12月12日
现代中国的对外贸易,向前承接明清帝国的禁海和朝贡制度、此后又在鸦片战争失败之后,不得不接受半殖民地的地位和强制性、特权性的国际贸易,经过同光新政(包括洋务运动)、辛亥革命、民国军政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政治社会变革而延续下来的。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这种极端不平等条件下由外力强制而被迫形成的国际贸易体制基本上是一直延续的。英国人赫德甚至出任清政府海关总税务司长长达48年(赫德本人的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与工作效率等都是得到清政府首肯的),不仅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利益伤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性民族心理阴影。
在鸦片战争之后被迫开放对外贸易的形式下,无论是清政府的银本位制还是国民政府的金本位制,始终都未能摆脱列强的干预和操纵。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虽然从政治上完全摆脱了列强的控制,但却在对外贸易方面长期陷入到闭关锁国的经济孤立之中,到1981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时,全国仅有外汇储备27.08亿美元,而随着大规模引进设备和技术,到1985年全国外汇储备亏空67.84亿美元。从那时开始,“出口创汇”的观念就已经深深地印在外贸政策制订者和主导者的心里。从1979年外汇统收统支变为外汇留成与上缴制度、从1994年汇率并轨和银行结售汇制度的实施,在外汇储备的预期背后都潜藏着一个古老民族全体对发达和先进的无限渴望,“出口创汇”和“出口导向”一直是我国外贸政策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的两条主线。其它诸如进入“世界500强”、走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冲动等,都体现了一个后发国家渴望获得国际经济地位和世界认可的急切心理。“出口创汇”的国际贸易政策和“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在这种心理和情感的主导下,遵从制度惯性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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