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yuwwb 发表于 2007-1-4 18:14:09

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浅析

[摘要]近年来,国际金融企业服务外包的范围和规模都得到了空前发展。如今,金融服务外包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兴业务,在我国市场上业已起步,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按照我国的入世承诺,2006年底我国的金融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新一轮全球金融服务业的产业转移已经逼近。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的相继成功上市,使其对外包服务的需求日益扩大。这势必会导致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外包将会日益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国际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金融企业,出于战略规划、成本控制、增强核心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的考虑,其服务外包的范围和规模都得到了空前发展。如今,金融服务外包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兴业务,在我国市场上业已起步,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2006年底我国的金融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新一轮全球金融服务业的产业转移已经逼近。
  
  一、国际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
  
  2004年8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有关金融业外包的咨询报告《金融业务的外包》,在这份报告中,金融服务外包被界定为“被监管者将部分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本应由自己从事的业务利用第三方(既可以是被监管者集团内部的附属子公司,也可以是集团外的公司)来完成。”
  
  根据外包业务的特性,金融服务外包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后勤支持类业务外包,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第二类,专有技术性业务外包,包括信息技术、法律事务、审计事务等,该类外包事务具有专业上的特殊性,金融企业本身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利用第三方可以获得更高的服务质量;第三类,部分业务操作环节外包,如银行会将个人住房贷款、进出口贸易结算、客户财务数据录入、信贷业务后台处理等工作转移集中处理等。
  
  如今,国际上金融服务业的外包趋势正在不断加强。德勤会计事务所在2004年给美联储的一份有关外包的报告中预测,到2008年,美国金融服务业将有3560亿美元(约占美国金融业总成本的15%)的业务外包到境外。而根据金融研究公司Tower Group的调查及预测,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38.9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4%。
  
  二、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的来临,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国内金融机构越来越集中关注自己的核心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的相继成功上市,使其对外包服务的需求日益扩大。这势必会导致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外包将会日益快速发展。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尚处于萌芽阶段。目前,根据外包发包方的国别可以将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外资跨国金融机构的服务外包
  
  可以说,外资跨国金融机构是我国境内金融服务外包的“倡导者”和“先行军”。早在1997年,花旗银行就将其所有在华分行贸易融资交易的单证审核及电脑系统处理工作,统一交给位于马来西亚的槟城分行负责(该行负责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单证审核及电脑系统处理工作)。随后,很多外资银行纷纷将其在华分行的贸易融资等业务的后台操作、汇款操作、信贷管理部门的部分业务外包给专门负责外包服务的其他分支机构集中处理。
  
  目前,外资跨国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涉及数据处理、IT服务、人力资源、部分操作性业务等。从发包方来看,其发包主体主要是大型银行集团,但是随着保险业和证券业的逐渐开放,外资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也已经逐渐加入到该业务中来。从供给方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金融企业(集团)下的分支机构,二是金融企业(集团)设立的全资公司,目前还少有外资金融企业将业务部分外包给完全独立于企业(集团)之外的法人机构。
  
  (二)国内金融机构的服务外包
  
  随着我国金融业与世界的接轨,部分国内金融机构也开始效仿外资金融机构将其部分业务外包出去。以银行业为例:目前,国内银行业的服务外包主要集中在IT外包领域。2004年2月,国家开发银行与惠普公司在北京首次签署了战略性IT外包服务合同,将其IT系统包括软硬件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等外包给惠普。2006年6月,又与惠普公司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长期战略性IT外包合同。国家开发银行与惠普的外包协议,成为国内金融界首家整体外包案例,也创下了国内金融机构外包合同期限最长的纪录。
  
  除IT外包外,也涉及到银行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调查评估等事项,保险业中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将保单印制等业务外包,但从行业总体上来看,外包的规模和范围还都非常狭小。比如在信用卡业务方面,迄今为止国内16家已发卡银行中只有6家采用了外包方式,而由外包服务商处理的卡量也不足市场总发卡量的3%。
  
  由于仍处于萌芽阶段,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1)外包业务范围狭窄;2)外包服务商资格审查制度欠缺,致使质量信誉优异的外包服务商缺乏;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规范的纠纷处理机制缺失;4)外包监控制度尚不成熟、亟待完善。
  
  三、对发展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其规模和范围都将有质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必然是金融风险的日渐增加。为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对金融服务外包给予充分的重视,努力降低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政府应对之道
  
  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
  
  优秀的外包服务商是外包成功的关键,针对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制度有利于确保外包程序和外包后操作及记录得到有效监管。同时,外包服务商的信用评级制度则有助于金融机构选择服务质量高、技术有保障、信誉优异的服务商作为业务外包合作伙伴。
  
  2、制定相关法律,为金融服务外包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此,以下几方面法律文件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服务外包的范围;服务外包合同的规范性;服务商准入机制和信用评级机制;服务外包中金融机构和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外包出现纠纷时的处理程序和机制等等。
  
  3、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
  
  金融服务外包监管制度的构建应该遵循合法原则、风险控制原则、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原则、有效监管原则。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充分认识到金融服务外包活动潜在的风险,立足于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实践,借鉴国外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经验,尽快推出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的指引文件和规范架构的监管部门。
  
  (二)金融企业应对之道
  
  1、逐渐扩大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范围
  
  到目前为止,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外包的范围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很多工作,包括信用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调查评估、市场调研、后勤保障、计算机业务及系统的维护维修、日常人事劳资管理、对外企业形象建设等,从优化资源、节约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率的角度来看,都比较适合外包。
  
  2、在完善对服务商的审核及监管制度方面
  
  在金融机构内部,应该切实加强对外包业务的监管工作,完善内部监控设计。在实行外包之前,金融机构应该制定总体性的外包政策,对能否和如何妥善处理外包业务进行评估,同时保证其能够对外包业务实施有效的监控,而且也应确保外包活动符合本国(跨国外包涉及到东道国)的法律要求。此外,金融机构也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外包业务的综合效益、质量层次和相关影响进行评价,以确保和完善业务外包的长期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应该制定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计划,不但在选择服务商时进行尽职调查,而且在合作过程中妥善处理外包业务以及与服务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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