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农产品隐性贸易壁垒研究
[摘要] 我国农产品出口屡遭“绿色”和“动物福利”这两种隐性贸易壁垒的阻碍。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承认我国技术标准、福利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的同时,应积极在m规则框架内寻找政策突破口,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建立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有效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隐性贸易壁垒”。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隐性贸易壁垒
近年来,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为保护国内市场和生产者利益,发达国家经常以环境保护和福利标准为借口,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设置隐性贸易壁垒。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不断扩大,我国出口产品也屡遭阻击。其中,农产品出口遭遇的隐性贸易壁垒主要有“绿色壁垒”和动物“福利壁垒”。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绿色贸易”是所有国家的应尽责任。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发达国家通常扮演规则制订者的角色,因此,他们有机会通过对正常“绿色贸易”标准的过分使用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增加,发达国家通过绿色技术标志、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标志、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等手段削弱我国出口农产品竞争优势,尤其在畜牧业、水产业和水果产业方面,“绿色壁垒”已对我国产生较大影响。
“福利壁垒”是近几年我国畜禽出口中遇到的新问题,是“道德壁垒”在动物生产标准方面的具体体现。由于生产条件不同以及民族文化的差异,导致不同国家对“福利”的认知和关注程度各不相同。目前,我国许多品种的禽畜养殖加工数量已居世界前列。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发展禽畜养殖已被我国政府确定为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点领域,可以预计,“福利壁垒”将会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
二、环保与动物福利保护的双重性
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关注符合可持续发展与人类文明发展方向。在经历了工业化之后,出于对自身生存安全的考虑,人类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发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对自然环境保护、稀缺资源利用、精神文明、道德内涵、福利标准、社会可持续发展倾注了更多的关注。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设立恰当的环境保护和提高动物福利的规范理所当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环保和福利标准的恰当程度很难界定,虽然有国际公约和WTO规则对出口产品应达到的环境标准以及动物福利标准进行约定,WTO也明确规定不允许制定过于复杂的标准,但由于这类标准本身具有难以精确描述、不能科学界定的特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很大,极易变形,有很强的隐蔽性,合理利用与过分利用的界限无法判别与设定,使环保和动物福利保护表现出很强的“双重性”。一方面,环保和动物福利保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保护符合包括啪在内的众多国际组织的要求。就“绿色壁垒”而言,日前,国际社会已制定了150多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各国制定的环保法规也越来越多。作为全球最具影响的贸易组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法律。就动物福利而言,2003年2月,在WTO农业委员会提出的《农业谈判关于未来承诺模式的草案》第一稿及其修正案中,首次将发达国家提出的“动物福利支付”列入“绿箱政策”。此外,许多发达国家也对环保和动物福利保护进行了国内立法。可见,环保和动物福利保护已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另一方面,环保和动物福利保护又为发达国家制造隐性贸易歧视提供了借u。由于正当使用和过分使用规则的界限难以明确划分,科技水平更先进的发达国家有机会对这些标准进行扭曲使用,如对进口产品适用高于国内产品的标准,或针对某国产品制定专门的标准等,此时,这些规范便成为一种歧视性的隐性贸易壁垒,成为自由贸易的障碍,足贸易保护主义的一道护身符。
环保和动物福利标准的“双重性”使我们很难完全依靠贸易协调机制应对隐性贸易壁垒。我们只有在维护正当的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保护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运用相关规则,才能建立起有效逾越隐性贸易壁垒的途径。
三、政策支持对发达国家隐性贸易壁垒形成的作用
仔细分析发达国家隐性贸易壁垒的形成,我们发现农业保护与支持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农产品价格补贴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价格扭曲、引发贸易争端,WTO要求各国大力削减价格补贴,各国纷纷转而利用不受WTO限制的“绿箱政策”维持环境和动物福利高标准。
发达国家利用“绿箱政策”构筑高环保和高福利标准壁垒的主要手段有:(1)通过对国内环保型农业生产的直接收入支持建立农产品生产的环境高标准。比如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业生产中的环境问题,2002—2007年拟增加171亿美元预算用于资助环境保护计划。范围涉及环境安全计划(防止水土流失和湿地保护)、土壤保护储备计划、耕作土地计划、农地保护计划、小流域复原计划和其他保护计划。(2)通过对国内畜牧业的支持政策保持较高的动物福利待遇。比如欧盟为牛和母羊提供粗放化经营补贴、补充款项补贴等6种补贴,并对牲畜享有的存栏密度、饲料面积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充分保证牲畜在饲养、运输、宰杀和加工中享有的福利水平并保持环境安全。日本也通过“生产资料购置补贴”对养鸡、养猪农户进行补贴。所有这些补贴使发达国家畜牧业生产者有能力按一种较高的标准从事家畜禽养殖、运输与宰杀、加工,进而有能力执行高水平的福利标准。对经济条件较弱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较高的标准则成为一种“壁垒”。(3)通过国家支持政策形成完善的农业技术与信息服务网络。发达国家政府通过支持农业服务组织的建设,为农业提供最新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确保农业生产者能运用最环保、最科学的方式从事生产,并及时了解国内、国际市场的各种技术、福利标准,做到有的放矢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之,发达国家通过对原有各种农产品补贴政策的改造,已经在WTO框架下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国内农业支持体系,在确保农民较高收入的基础上,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环保标准和福利水平。
四、逾越隐性贸易壁垒的农业支持政策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国内支持体系建设非常稚嫩,对环境和动物福利保护的支持力度极其有限,只在财政支农支出中包含一些涉及环保和畜禽养殖的子项目。此外,就是一些地方性的环保支持措施,如上海市对农户的畜禽粪便环保性处理给予一定的补贴;安徽省马鞍山市在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时,对农民使用低毒性农药、有机肥料给予30%—50%的补贴。
鉴于我国在农业环保和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缺陷,以及面临农产品贸易隐性壁垒的事实,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WTO允许的“绿箱政策”,发挥财政支持的作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设计合理的财政补贴举措,以奖罚并用的方式实现环保型农业、福利性养殖,形成一套应对隐性贸易壁垒的长效机制。有效应对隐性贸易壁垒。(1)建立对环保型农业生产的补贴措施。要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提高我国出品农产品的“绿色”含量,应首先从鼓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实施平衡施肥、测土施肥,发展“绿色农业”入手,政府对农民实施环保计划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足够的补偿。(2)对环保型农资产品的供应进行资金支持。政府对环保型农资的研发和生产给予补贴或奖励,从农业物资供给的途径着手,转变现有化肥等农业物资的开发思路,由高效型农资开发与生产转向环保与产量兼顺型农资开发与生产,在可持线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力。(3)大力扶持环保型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鼓励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对环保型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使用可以起到保护环境和保持产量的双重功效。如进行消牦地力作物(如谷物、棉花、烟草)与增强地力作物(如豆科作物和牧草)的轮作研究、进行种植结构转型研究、生态农业研究,通过这些研究成果解决农业环境保护问题,对于因执行这些措施产生的损失由政府给予不与产量挂钩的收入补贴。(4)建立对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过程的环保补贴。我们应当在大力宣传、提高农户动物福利意识的基础上,用资金支持的方式帮助农户执行福利含量达标的养殖、运输与宰杀、加工标准。(5)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应从充分发挥组织合作、互利的角度出发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其在环保型农产品研究、推广、运输、加工等环节提供高质量的达标指导与服务,为有效规避贸易壁垒创造条件。(6)政府投资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为保证农业信息使用的公平性、及时性和真实性,政府有责任投资建设高效的市场信息网,收集和发布官方信息,进行相关对策研究,确保农业牛产者对市场变化及时做出反映。(7)以相关法律建设为基础,采用严厉的监控和惩处措施确保环保型农业生产和福利型畜禽养殖。政府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监管系统,配以严厉的惩罚措施,确保农产品生产中环保与福利水平的提高,最终成功实现对隐性贸易壁垒的突破。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