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cp 发表于 2006-12-21 23:47:03

解决公款吃喝,并不复杂!

记得年初我曾写过一篇《反腐原来很简单》的文章,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一些反响。其中的一篇评论说,这篇文章为反腐败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童真视角。我想,所谓童真,不外乎是用一种简单或天真的眼光来看事物。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有时需要复杂,有时需要简单;有时需要成熟,有时需要幼稚。而我们的许多事情办不好或办坏了,有时恰恰不是因为人们太简单太幼稚,而是由于太复杂太成熟太老于世故。我在此要讨论的公款吃喝就是如此。
   最近关于武汉市试行“公款吃请公示制”以解决公款吃喝问题的报道,使得我认为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再次进行探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目前解决公款吃喝的时机已经大体成熟。所谓时机成熟,就是公款吃喝的人已经开始吃腻了吃厌了,对吃不太感兴趣了。已经有相当多的公款吃喝者把这当成了一种负担:钱是公家的,身体是自己的,不能为了工作,把身体搭上。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公款吃喝更是叫苦不迭,因为常常是一顿饭要分赴几个饭局。在这样的情况下,公款吃喝,说好听点是成了一种“文化”,说不好听点是成了一种习惯性动作。但无论是“文化”还是习惯性动作,总之,吃的人对吃不感兴趣了,这意味着治理公款吃喝的条件要有利得多了。而且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暴饮暴食的时代已经过去,也更没有理由将一大笔资金浪费在越来越失去实质性意义的吃喝上。
   问题是,如何打破这种习惯性动作?打破推动着这个习惯性动作背后的逻辑?
   公款吃喝在我们的社会中成为一种顽症,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个国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像我们这样兴师动众煞费苦心的。在过去20多年中,为了遏制这股公款吃喝风,人们想出了无数办法,从“四菜一汤”到“消费额限制”,从“总量控制”到用监控官员体重的方式制止公款吃喝,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我认为,其实这个问题还真没那么复杂,关键是,是否真想解决这个问题,是否真正愿意采取那些简单而有效的方法。这次武汉的做法其实也并不复杂。关键是两点:第一点,是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具体到武汉就是制订公务接待“六禁令”。其实就其内容本身来说,这“六禁令”并没有什么新意,在以前不同单位制订的制止公款吃喝的条文中,大体都出现过。但其实想一想,要解决公款吃喝的老问题,规则本身也用不着有什么新意。
   关键的问题是实施。这就涉及武汉做法的第二点,即实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武汉做法真正有意义之处正是在这里。填写“公款接待情况公示表”,公款用餐中涉及到的费用等详细情况,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虽然武汉这项改革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现在断言结果还为时过早,但据报道,初步效果明显。在今年1月到5月,武汉市各区及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用餐费用,与去年同比下降38.27%。道理很简单,在上述制度之下,请客吃饭将成为一件异常麻烦的事。
   武汉市上述做法见诸报端之后,引起人们议论纷纷,其中有肯定也有质疑。有质疑不奇怪,因为以前类似的措施或制度,往往是不了了之。但尽管如此,笔者还是认为,这样的制度建设是有意义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示制度。在我们的社会中,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许多“顽症”之所以“顽”,是在于其隐秘和暗箱操作,只要把这些问题加以透明和公开,事情其实不难解决。即使是在有关制度并不健全的情况下,事情也不致过于恶化。
   可以说,公示制是现有环境下走向公开和透明的一种现实途径。但从有关的讨论看,质疑最多的是公示制具体向谁公示,在什么范围公示。引起争议最多的也是有关官员这样一句话:“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社会公示。”有官员也一再讲到招待费用是件很敏感的事情。对此,也许我们可以考虑两个问题:第一,具体的接待费用,可以先行在单位内公示,但需要有措施保障,以使这种公示不会走过场并能坚持下去;第二,向社会的公示,可在财政预算的层面而不是在具体接待费用的层面进行。在这方面,武汉已经有所考虑。有消息表明,武汉市明年将从源头上治理和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接待费将试行纳入财政预算。
   不过,人们有一个担心是很现实的,即对这些党政部门招待费用严格控制之后,会不会出现将招待费用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转嫁的问题。这种担心是完全有根据的,因为官员到所辖部门或企业报销“饭费”等费用的现象远不是个别,有的数额还非常大。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宴请的时候,有时就会带着企业家来买单。笔者也曾经历这样一件事情,一位企业界的朋友对我说,你可千万不要呼吁进行公车改革。如果真的进行公车改革,我们企业就倒霉了,有关部门的官员会频繁到企业来借车,甚至迫使企业为其配备实际上的专车。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无疑公示制是无能为力的,因而需要其他措施加以配套。
   此外,还有两个具体的问题:一是会不会产生作假。如有人担心,假如领导、财务、人事沆瀣一气,报销其实十分简单。这就涉及到,人们如何才会不弄虚作假,至少不在招待费用上弄虚作假?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弄虚作假比吃错一顿饭的后果严重。如果吃错一顿饭,还可以道歉,还可以补救,但如果为了这顿吃错的饭编造谎言,弄虚作假,则涉及一个官员或公众人物的诚信和公共道德问题,其结果要比吃错一顿饭严重得多,甚至政治生命会因此而结束。这表明,公示需要以诚信为基础,但尽管如此,“公示制”下的弄虚作假要比暗箱操作中的弄虚作假困难得多;二是违反者的惩罚问题。在相关的报道中,几乎都没有提及这个问题。但制度的有效性需要和惩罚措施联系在一起,在公示制度中尤其需要有对弄虚作假的严厉惩罚措施。
   武汉的做法也许只是过渡性的。从根本上来说,解决公款吃喝问题还有赖于整个接待制度的改革。10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最近财政部又决定调高中央部门公务人员差旅费标准,将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费用标准由每人每天60元调高至每人每天150元;司局级干部300元/人;副部级干部600元/人,并明确规定此标准包括出差住宿费、餐费、杂费等所有差旅支出。这样就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明确的制度环境。也许我们可以将“通过公示制解决公款吃喝这个顽症”作为契机,探索出一条用公开和透明的方式解决我们社会中一些久治不愈的弊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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