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朗费罗的十四行诗
试论朗费罗的十四行诗美国诗人朗费罗基本上是一位低吟浅唱的诗人,也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职业诗人,一生创作了大量的抒情诗、歌谣、叙事诗和诗剧,享有“美国牧歌之花”的美誉。朗费罗的诗歌在语言上以优美、质朴、清新著称, 能做到雅俗共赏:唱“下里巴人”者能从中得到乐趣,吟“阳春白雪”者能从中挖掘哲理。朗费罗逝世后,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诗人之角安放了他的胸像,他是获得这种尊荣的第一位美国诗人。19世纪主流诗坛占主导地位的朗费罗在当时的影响极大。他的诗歌在美国广为传诵,在欧洲受到赞赏,被译成20余种文字。进入了20、21世纪,与其它的英美诗人相比,国内外的朗费罗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更不用提有学者探讨他的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是诗行总数为14行的抒情诗体,它一般采用固定的抑扬格五音步的韵律格式。主要分为两大基本类型:意大利十四行诗(或称彼特拉克式十四行诗)和英国十四行诗(或称莎士比亚式诗)。十四行诗这一诗体在英国发展至今, 已经近四百年了。在美国有朗费罗、弗罗斯特等, 在中国有新月派的闻一多,徐志摩等著名诗人从英国诗人们的作品汲取经验和灵感。十四行诗在诗歌中的地位是“不朽的绝唱”, 有人认为十四行诗形式拘谨, 束缚了诗人的思想驰骋空间, 是现代诗歌的羁绊。而华兹华斯在一首为十四行诗辩护的十四行诗中所写到:别小看十四行诗,批评家,你皱起双眉,/忘了它应得的荣誉;像钥匙一把,/ 它敞开莎士比亚的心房;像琵琶,/彼特拉克的创痛靠它来抚慰;……
朗费罗的十四行诗具有丰富的内涵,是奉献给世界的不可磨灭的贡献。事实上,最能反映朗费罗艺术水平的“不是他中年时写的那些雄心勃勃的叙事诗,而是经过精工细雕而又简朴的十四行诗。”清乾隆时诗人袁枚说:“诗者,各人之性情耳” 柏格森也认为:“诗人歌唱的总是他自己, 仅仅他自己的某种独特的心境, 一种一去不复返的心境” 朗费罗的十四行诗中不仅抒发了自己的感情, 表达了自己的心境, 歌唱朦胧记忆中的事与渴望获取的一切,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表达了时代思想, 使他的十四行诗更具魅力。他积极的向他的读者灌输自己的宁静,使他们能够摆脱尘世领悟永恒的真理。以朗费罗的《造化》为例:
As a fond mother, when the day is o'er, (a)
Leads by the hand her little child to bed, (b)
Half willing, half reluctant to be led, (b)
And leave his broken playthings on the floor, (a)
Still gazing at them through the open door, (a)
Nor wholly reassured and comforted(b)
By promises of others in their stead, (b)
Which, though more splendid, may not please him more; (a)
So Nature deals with us, and takes away(c)
Our playthings one by one, and by the hand(d)
Leads us to rest so gently, that we go(e)
Scarce knowing if we wished to go or stay, (c)
Being too full of sleep to understand(d)
How far the unknown transcends the what we know. (e)
《造化》是用意大利十四行诗体形式写成,其韵式为abba abba cde cde。意大利式(Petrarvhan),模仿意大利诗人皮特拉克(Petrarch)所创的样式,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八行(The Octave),由两个四行诗体(Quatrains)组成,每行11个音节,韵脚是abba abba;第二部分六行(The Sestet),韵脚可有不同形式 ,或两韵变化,或三韵变化。按严格的意大利十四行诗体,在前八行结尾诗意应告一段落,而后六行又转入新的诗意。 彼特拉克(Petrarch)把十四行诗作为诗的最佳表达形式, 通过他的抒情诗集《歌集》留下了众多脍炙人口、动人心魄的诗句。《歌集》中采用的十四行诗的形式使人耳目一新, 彼特拉克将这种诗歌艺术加以完善, 提高到完美的境地, 使其成为一种崭新的诗体, 即“彼特拉克诗体”。从主题表现的角度来分析, 朗费罗采用意大利式的套路, 将十四行诗分成两个部分,前八行用来列举难题,提出问题或造成一种情感上的紧张气氛; 而后六行则用来解决难题, 回答问题或消除紧张气氛。此诗中的已知的(knowing)是指“生”,未知的和睡觉(the unknown, rest)指“死亡”。在诗歌里,诗人将自然或造化比喻成一位慈祥的母亲带领自己的儿女上床休息(As a fond mother, when the day is o'er),表达了诗人对死亡的一种乐观豁达的态度。
根据笔者通读朗费罗所有十四行诗发现, 朗费罗的十四行诗共五十余首基本上都是采用意大利的模式。原因有三:一则是他博学多思。1825年,受博多因学院的委托,他到欧洲去游学,先后到了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研究他们的语言和文学,长期翻译意大利诗歌作品,尤其是但丁的《神曲》,容易接受吸收意大利十四行诗的模式。二则是内容决定形式的需要。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前十二行中展示自己的情感,然后用同韵的偶句概括诗意,点明主题。然而朗费罗的十四行诗强调思想上的自由性, 个人行为的自发性,后两行都没有必要作为全诗神来之笔(Punch line)。三则是朗费罗的诗歌沿袭欧洲传统的韵律。朗费罗对欧洲的文化热情过高,也过于熟悉,他很难摆脱它的束缚。众所周知,十四行诗(sonnet)原本是文艺复兴前就流行于意大利民间的一种抒情诗体裁,是为歌唱而作的一种诗歌的体裁。在意大利为许多文人所采用。从十六世纪以来, 英国的文人墨客在引进此诗体后, 结合英国的特点,将十四行诗从格式、韵脚、主题诸多方面加以改进, 才产生了以莎士比亚、密尔顿、勃朗宁夫人为代表的一批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诗人。擅长模拟传统的朗费罗吸收意大利十四行诗的模式,从根源学习也应是情理之中的事。
读朗费罗的十四行诗诗,可以澡浴精神的尘埃,刺伤情感的平庸,点燃神奇的魅惑。朗费罗的十四行诗的主题沿袭了传统英诗中的题材,既有对人生哲学的凝视又有对自然、神话宗教、真善美的追求。仅以《两条河流》为例:
O River of Yesterday, with current swift(a)
Through chasms descending, and soon lost to sight, (a)
I do not care to follow in their flight(a)
The faded leaves, that on thy bosom drift! (a)
O River of To-morrow, I uplift(a)
Mine eyes, and thee I follow, as the night(a)
Wanes into morning, and the dawning light(a)
Broadens, and all the shadows fade and shift! (a)
I follow, follow, where thy waters run(b)
Through unfrequented, unfamiliar fields, (d)
Fragrant with flowers and musical with song(c);
Still follow, follow; sure to meet the sun, (b)
And confident, that what the future yields(d)
Will be the right, unless myself be wrong(c).
在这首诗歌里,诗人为了内容的需要,对韵律进行灵活的改造。且看斯宾塞的十四行诗的韵脚排列, 像连环扣, 其韵脚是: abab bcbc cdc dee。密尔顿的笔下, 十四行诗韵脚排列的格式是: abbaabbacdcdcd。Abbaabbacdedce。Abbaabbacdecde。Abbaabbacbbcbc。浪漫主义诗人朗费罗, 非常强调思想上的自由性,个人行为的自发性,他大胆的尝试一种新的韵律格式。 根据笔者的研究,在英语诗歌里很少有这种韵律的出现(aaaa aaaa bdc bdc),我且称它为朗费罗十四行诗体。令人遗憾的是,诗人的追随者们很少模拟他的诗体,也许是韵脚排列的格式非大家而不能控制的好的缘故。诗人将人生比喻成两条河流:过去之河(River of Yesterday)和未来之河(River of To-morrow)。诗歌开头写道:“啊,过去之河,你的匆匆的流水,在泻入断层,很快便会消失”。读此诗句颇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愁怅和感喟,还有“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的大气和才气。在此诗歌中,作者表达了自己过去“不屑于追随漩涡中的落叶”,在时间的河流里随波逐流。诗人朗费罗追随他的未来,确信“会跟太阳相遇”( sure to meet the sun ),确信未来不会把它的馈赠保留,但前提是“只要我自己没有走错了道”( unless myself be wrong )。这首十四行诗体现了朗费罗提出的诗人的三大任务: “娱悦、鼓舞、教导”。十四行诗在形式和内容上真正达到统一, 充分展现诗歌的魅力。诗中有西方文学传统中的一个重要主题莫负青春。很少有人能像朗费罗那样精确地洞察世界, 很少有人能像朗费罗那样用自己对世界的思考使读者对世界的意义产生深刻的见解。有些评论家认为朗费罗的诗是一种有益的解毒剂,表达了某种对神话与“美”的传统世界的向往,从此诗中可以窥见一斑。
从内容的角度来分析, 作为组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和彼特拉克的组诗一样全部用来表达自己的爱, 对朋友的爱。十四行诗也是最适合用来表达爱情,友谊等情感的。朗费罗却是使用十四行诗来表达对理想中所爱的人的爱, 表达的是一种宗教的说教,这也是他吸引世人的独特之处,因为他一方面拓宽了十四行诗的主题,同时利用自己娴熟的写诗的技巧,赢得了不同时代的民众对十四行诗的接受。约翰丹、密尔顿都曾写过宗教题材的十四行诗。 但是,应当指出:朗费罗是反对中世纪那种愚昧的宗教迷信的,这些有他的诗篇为证如《人生颂》《普罗米修斯》等。朗费罗毕竟是一个虔诚的新教徒,在他的十四行诗歌中,他常常乞灵于宗教的玄想,借助于宗教的形象和隐喻,引导读者向宗教领域去寻求精神的安慰和寄托。
朗费罗最值得推荐的十四行诗是咏《神曲》。从1843年起,朗费罗夫妇在幽静的克雷吉别墅中度过了17年幸福的家庭生活。1861年他的夫人不幸被火烧伤致死,这一直使他无比悲痛。被丧妻之痛禁锢的朗费罗封笔不再写诗。惟一为他带来些许慰藉的文学活动是1865年开始的对但丁《神曲》的翻译工作。当时《神曲》从未在美国出版发行过,普通读者对这部文学巨作一无所知。两年后,朗费罗翻译的《神曲》在美国发行。他的作品获得了很大成功,成为了《神曲》最为流行的英文译本。现以《神曲•一》为文本精心解读:
Oft have I seen at some cathedral door
A laborer, pausing in the dust and heat,
Lay down his burden, and with reverent feet
Enter, and cross himself, and on the floor
Kneel to repeat his paternoster o'er;
Far off the noises of the world retreat;
The loud vociferations of the street
Become an undistinguishable roar.
So, as I enter here from day to day,
And leave my burden at this minster gate,
Kneeling in prayer, and not ashamed to pray,
The tumult of the time disconsolate
To inarticulate murmurs dies away,
While the eternal ages watch and wait.
恩格斯这样评价但丁:“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志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人但丁。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恩格斯与朗费罗相见若同,因为他在《咏神曲• 六》写到“你是先驱者,预告白昼的来临”“你的名声五湖四海,万帮传遍”。朗费罗的《咏神曲》既是对自己爱妻的追思又是对但丁的仰慕,用优美的韵律,华美的词句,悠远的神话,动人的传说书写了哀凄而又激奋的诗篇,万古流芳的不朽经典。在诗歌里,诗人写道“我多少次在教堂的门口看见/ 一个劳苦人,在酷热、尘埃中休息”,那个人就是诗人心目中的偶像——但丁。但丁在读他的“主祷文”,远离人世间的喧嚣,追求内心的宁静。这些诗句正是表达朗费罗当时的心境,于是,诗人继续写道他也要象但丁一样祈祷:“忧伤的日子里心中的喧嚣,化作哩哩私语而最终消失”。但丁得到的是千秋万古的名声,而朗费罗得到的是诗歌的永恒。是的,朗费罗也相信“等候着我的是永恒”( While the eternal ages watch and wait.)。 抽出追求永恒的诗句, 朗费罗十四行诗便会大为逊色, 也就失去意义, 因为永恒是他有机体不可缺少的部分, 正如人有血液一样, 是有机生命的根本。这首十四行诗具有强烈的抒情性和自我写照意义,他已经完全走向了宁静和超脱。在朗费罗的六首咏《神曲》十四行诗里,都充满了色彩缤纷的宗教雾雰,这正是他的时代的反映,知道这一点,读者也就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他的诗歌。
在诗歌创作中, 最富有挑战性的抒情诗莫过于十四行诗了,富于挑战性是因为它不仅在选词表义方面有着同其他诗体一样的要求, 而且在诗的结构, 韵律以及用这样的结构和韵律来表达诗意等方面也有很高的要求。十四行诗有它含蓄的规律。作为一种形式,它首先是通过感性去感染人。看来十四行体适宜抒发一种冷却后的情感和表现静态的思想沉淀。 从世界十四行诗批评的一些热点问题来看, 形式与内容或情感表达的关系一直困扰着创作界和批评界。十四行诗好的很少, 都由于它所包含的思想或是过少, 或是过多, 不能恰好与十四行的形式吻合, 思想过少的, 往往用繁文缛节把它扩展以凑足十四行之数, 思想过多的,则又往往把足够做长歌的内容硬塞在十四行里。诗的主题与诗的结构和韵脚达到了完全的统一和和谐,这才是十四行诗的最高境界。 只有少数诗人能较好地运用这种格律诗的形式并达到了与内容融为一体的高度艺术性,朗费罗是其中之一。
在美国诗歌发展史中,忽略了对朗费罗的研究必将导致从头再来;在世界十四行诗的发展史中,无视朗费罗的贡献将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读朗费罗的十四行诗,是智慧的奇遇,灵光的闪耀,魂魄的悸动,无以言说的感动。我相信被遗忘的朗费罗十四行诗肯定会受到诗歌研究者的关注。
鸣谢:感谢信阳师范学院硕导刘保安教授的指导。
参考资料:
王长荣.美国文学的周期.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0.101
张孝评.中国当代诗学论.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 1995:27. 28.
.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8
On Longfellow’ sonnets appreciation
Abstract: longfellow’potry was influenced by Europe. His sonnet adopted Petrarvhan, its theme inherent from the Europe traditional that has both philosopher ideas and nature religion, and its mood was filled with care and realign.
Key words: Longfellow; sonnet; theme; realign 真诚的希望得到朋友们的帮助 引用第1楼liushijun于2006-12-10 18:03发表的“”:
真诚的希望得到朋友们的帮助
呵呵,是么,如果不怕板砖,欢迎到:
http://bbs.poemlife.com:1863/forum/list.jsp?forumID=57 欢迎兄来此地,另外还是希望兄能将[原创首发]加上~~维权行动势在必行。 唉,咋整吧,讨论英诗,外语版的却没有人来。
Gossudar就做一回得罪人的事儿吧。楼主,并非所有Sonnet都是“14行”,比如里尔克的《致奥尔甫斯的十四行诗·第二部·第二十首》,就是十五行。
其实,这个问题早就有人说过了。不过,此兄可能是螳臂当车,因为,Gossudar所见的夷人自己的英文版初级诗律读物里,也多解释为“14行”,叹。
SONNET: 辨体、正名
【英文篇名】 On the Forms and the Chinese Name of SONNET
【作者】 张少雄;
【作者单位】 中南工业大学;
【刊名】 外语与外语教学 , FOREIGN LANGUAGES AND THEIR TEACHING, 编辑部邮箱 1998年 06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ASPT来源刊CJFD收录刊
【摘要】 SONNET:辨体、正名中南工业大学教授张少雄一、辨体与正名的缘起国内外现行的很多英文教科书都认定:sonnetisapoemoffourteenlines。几乎全部中文书刊,都把sonnet当成是十四行诗。在这种认识或知识背景下,便会出现一些令人不...
【英文摘要】 AbstractThis paper presents a study of the evolution and the forms of sonnet,which inlclude 14 line norm and 11 ,12 ,15 ,16 ,18 ,6 ,and 10 line variations;and it argues that “shanglai” as the Chinese term for sonnet covers more of its forms than the well accepted “shisihangshi”.
http://ckrd162.cnki.net/grid20/detail.aspx?filename=WYWJ806.011&dbname=CJFD1998&filetitle=SONNET%3a+%e8%be%a8%e4%bd%93%e3%80%81%e6%ad%a3%e5%90%8d
此外,楼主拼写英语时最好在Word里进行,“Abstract: longfellow’potry was influenced by Europe. His sonnet adopted Petrarvhan”句中“potry”(poetry)这样的错误会很容易被软件校正的。 Gossudar
非常感谢你的讨论和推荐的文章,我已经下载,并认真悟读。 此外,楼主拼写英语时最好在Word里进行,“Abstract: longfellow’potry was influenced by Europe. His sonnet adopted Petrarvhan”句中“potry”(poetry)这样的错误会很容易被软件校正的。
再次感谢朋友的建议,这个错误没有发现不可原谅啊,感谢你认真阅读。 欢迎兄来此地,另外还是希望兄能将[原创首发]加上~~维权行动势在必行。
有几篇文章以被别人借用啦,我很痛苦,希望你们想办法禁止别人用 [独家冬天手打]
朗费罗是当时家喻户晓的所谓household poet,威名远播英伦三岛,据称其诗作尤为徐娘半老的单身女士所爱.其作A Psalm of Life是有据可考的第一首翻成中文的英文诗,由威妥玛口述,董恂翻译.
不过根据诗名极盛的Robert Frost的论述,诗就是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故其译作与原作也是有不小偏差.这一首长长的<人生颂>缩于扇面之上,漂洋过海,经清驻外大臣蒲安臣夫妇之手抵达郎费罗寓所,时年一八六五年.其时中国人称美国人为secondary Englishman,当时的美国人还不敢以鼻孔望人,Longfellow受此万里之外的大礼,却不知是否有受宠若惊的感觉.若他知道他比莎士比亚早数十年进入中国,也遥遥领先于他自己翻译的但丁,不知他又会做和感想?
我国学习最早的西方语言当属英语,故此诗应该也是最早译成中文的西方诗歌了.只是此诗格调未尽高雅,实非其代表作.如钱钟书先生所云:"西洋的大诗人很多,第一个介绍到中国来的偏偏是郎费罗.郎费罗的好诗或较好的诗也不少,第一首译为中文的偏偏是<人生颂>.哪可算是文学交流诗对文学教授和评论家们的小小嘲讽或挑衅了!"
诗作俺就不打了,大冬天的,有兴趣的同志自己搜一下 另:liushijun兄,你这全是手打的啊?得多少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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