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rxrxrx119 发表于 2006-12-3 20:51:23

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

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
又是一个多雨的季节。雨不停的下,滴滴哒哒。
她喜欢在这样的季节,在这样的雨天,独自徘徊在雨中。夏的烦闷在这淋漓的雨中,被冲洗得干干净净。常听人说,不喜欢雨天。她最爱雨天。它能让人理清思绪,让那在喧嚣里日渐麻木的心灵得到片刻的宁静。每逢雨天,她总会如约地打着那把透明的雨伞,在雨中漫步。
这天,她又如约漫步。她穿着白色的长裙,打的仍是那把永远不变的透明的雨伞。每一个穿白色的女孩都是小心翼翼的。这是一个容易被污染的颜色。然而,她就这样穿着它,在雨中。
走到三叉路口,她问自己,应该转左?还是一直往前走呢?她按照惯例,拿出那枚硬币,轻轻地往空中一抛,是反面,她往左走。
转过去,一个身影映入她的那明亮的眸子。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好看的男生只要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浅蓝的牛仔裤。”她常常这么说。望着他的身影,她不由地想到了他。想起了那张早已模糊不清的脸庞。事到如今,她只记得他喜欢穿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她的记忆,也只剩下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浅蓝的牛仔裤了。
出于一种莫名的情愫,她一直跟在他的后面。她想知道他是不是他?答案很明显,在她看到他背影的第一眼她就已知道——他不是他。尽管如此,她还是远远的跟着他,看着那白色的背影在雨中飘忽。
雨并不大。他索性把伞收了起来。淋着雨,感觉很清新。他一转身,看到身后有一个女孩。那是一个穿着不应该在雨天穿的白色的长裙的女孩。她的长发被一阵阵的凉风吹得有点儿凌乱,她不停地把那束被风儿吹起的,轻抚她脸庞的头发拨向后脑,可是,偏偏风儿调皮,总在她这一动作完成后,向她宣告:你的功夫白费了。她皱了皱眉,把伞搁在地上,用手捋了捋头发,打算把长发辫了起来。他走上前,拾起雨伞,撑在她的上方。她轻轻地笑了笑,仿佛在说,谢谢。又仿佛在对风儿说,我看你现在还能怎样?这时,他才注意到,她那双明亮的,却又掩饰不住哀怨的眼睛。他也笑了笑。以无声地方式表达,不用客气。
这时,她已把他看清楚。他们真的不一样。眼前的他有着阳光一样的脸庞。他们相同的只是那白色的T恤与浅蓝的牛仔裤。他笑起来的样子就像冬日的阳光——暖暖的。
他说:“我叫雨过。”
“我姓莫。”
“莫小姐?这样称呼可以吗?”
她轻笑:“你叫我诗言吧。”
“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
诗言笑:“我们每一天都会与很多的人擦肩而过,此时的偶遇,不过是,你不小心看到了我,我不小心看到了你的结果。你又何必这么在意这次偶遇呢?难道你会要求每一个和你偶遇的人做你的朋友吗?”
“是的。我希望他们成为我的朋友。我信佛。”
“萍水相逢。此刻有乐此时欢,何必去想以后呢?”
“你难道不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吗?在这雨天,在这凄清的街道,你和我相遇了。”
“缘分不过是人们自欺欺人的说法。它就像一份添加剂。有时,它充当快乐的调料,给你一种锦上添花的快乐。有时,它不过是自己对失意的一份安慰。我从不相信缘分。”
“实事摆在眼前,你不得不信。你看这街,这雨,谁会在这样的天气外出?”
诗言叹了口气:“缘分主义者,既然你说我们有缘分,而我又不信。不如我们做一个试验吧。如果我们能三次相遇,那么我就相信了。”
雨过高兴地说:“那么现在得算一次!俗话说事不过三。到时候,由不得你不信。”
“到时再说。现在该说再见了。”
“再见。”雨过有点儿不舍。
她往前走。他往后走。
雨停了,太阳出来了。她不喜欢阳光,有一种想立刻回家的冲动。
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诗言!诗言!”
她转过头,看到雨过正在对着她傻笑。
“怎么啦?”
“现在是第二次啊!”
她笑:“这样也算吗?”
“当然啦。你自己说的嘛。你可不能说话不算话!”
“也算你有心,那就算一次吧。不过,好事不做二遍,你可不能又来这一招!再见。”说完她又继续走她的路。

又是雨天,又是这条街,她又走到这里。不由地想起那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不知道那个大男孩是否还记得她呢?一切就如过眼云烟。她笑了笑。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映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毋须欢欣,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她不想重蹈覆撤,和他犯同样的错误。所以,那天她拒绝了那个天真的大男孩。她又想到了他。那个到现在只在她的记忆里留下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的男子。应该到了忘记的时候了。
那是一次参加朋友的聚会。大家都穿得西装革履,不知道在何时,这样的朋友聚会变成了一种互相攀比的虚荣心作祟的大聚餐。也许是他格格不入的穿着吸引了她。也许是他也如她一般的静,她注意到了他。他穿着白色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好看的男生只要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浅蓝的牛仔裤。”她常常这么说。他的精神欠佳,只是默然的喝着酒。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不知他在思念谁呢?她在一旁静静地欣赏这幅画面。接着,画面动了起来。转眼来到了她的眼前。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坐在她的身边。默默地。然后,又低头喝酒。她已不记得是怎么开始的。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他开始说话,话很多。显然她不是他倾吐的对象。他已被酒精迷惑。他以为她是谁?她有点儿好奇。她感觉这样听人说话不礼貌——看起来也许是光明正大地听人说心事。可是,说者已无心。此时的听等于是偷听。她不想成为小人。她站起来,想走开。他突然抓住她的衣角:“不要离开我,好不好?”看着他乞求的眼神,尽管那是不属于她的,她还是怜悯地坐了下来。她尽量让自己听音乐,让自己不去听他的倾诉,可是,他的话并不由她的意愿,终于还是传入了她的耳朵。根本就必不猜。无非就是失恋。她无奈的笑了笑。这时,聚会的主人过来,面带歉意:“诗言,真的不好意思。我表哥因为心情不好喝多了。我本想让他来散散心的。想不到结果还是让他烂醉如泥。打扰了你,真不好意思!”“没关系的!”她笑了笑,看着他被拖走。
回到家,累,倒在床上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电话铃响了。她拿起电话,听到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声音。这声音在哪里听过?
“喂……”
“喂……”
“我想找一下莫小姐。”
“我就是。您是……?”
“我是李致。”
一个陌生的名字,这让她一头雾水。
“不好意思,昨天我失礼了。”
她总算想起来了,原来是他。
“你有事吗?”她还是一头雾水。
“我表弟告诉我,说我昨天喝多了很失礼,硬拉着你,还不停地折磨你的耳朵。所以,我特地向你道歉。”
“没关系的。你不必介怀。”
“我想请你吃饭当作赔罪。”
“不必了。那种小事你别放在心上。”
“我表弟说,如果你不赏光,他就和我绝友。他说,我得罪了他的朋友,就是得罪了他。”
“没那么严重吧?何况你根本就没有得罪我。如果我不想坐下来听你说话,你怎么也拉不住我的。”话说到此她哑了。她想听他说话,所以,她才坐下来听他说话?天啊。自己在说什么?怎么开始胡言乱语了。他会不会误会她是有意偷听呢?
“那就当我谢谢你愿意当一个倾诉者的听筒而请你吃饭吧!”他并没有在意她刚才的话。
沉默。
其实,她很想见他。尽管昨天见到一个滥醉如泥的他,却丝毫没有影响他在她的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映像。
“你沉默就表示答应了!那么说定了。到时再见!”
她还想说什么,但电话已被挂上了。
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又是他。他说,刚才忘了说时间,地点,现在特地补充一下。然后,又匆匆的挂上了电话。根本不理会她的反应。好像他知道她一定会来一样。

“知道吗,第一眼看到你,我还以为看到她了。”原来这就是当时他为何抓着她不放手的原因。也许这正是他请她吃饭的一个真正的原因!道歉,那不过是一个借口。
“你们长得真的很像。特别是眼睛。你很沉默。她很活泼。有她在的地方简直就不知道清静二字。”她又成了听筒,听着他们的故事。
他们在大学里相恋,四年的恋爱,在工作后,因为他没有钱而分手。她说,她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要她供读书。她找了一个富翁。也许年纪很大吧?她没有注意,也没有问。只是因他有钱,她与他分了手,然后,专职做富太太。那已是三年前的事。他一直恋恋不忘她。他努力地工作,唯一的目标是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把她夺回来。而那时,她也许早已凋零了吧?他有没有想过?也许想过吧。只是他不在意。
现在,他的事业小有成就。他去找她,而她告诉他,她不能离开他。她已过惯那种奢侈的生活。他很难过。成日以酒为乐。
诗言不明白何以相爱这个理由不足以让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但是,她被他深深的感动。
之后,他常常约她。她称之为约会的碰面,对于一个没有心的人来说,不知道把它称为什么呢?他知道他的心里已无法容入第二个人,他知道他不可能喜欢她,可是,他却一而再的约她见面。只为那相同的眼睛。她知道他见她,只为了在自己的身上捕捉她的影子,她知道他的心如寒冰,可是,她愿意做那微弱的火光。她想,也许有一天,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然而,她忘记那燎原的是草原。而她所面对的是冰山。她那如同飞蛾扑飞的行为,只为了得到一个引火烧身的结果。
一天,   他对她说,她离开了那个人。她愿意和他重新开始。
沉默。沉默。沉默。
她本想对他说,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她对他只是怜悯。她只是欣赏他的专一。可是,这样的话连自己都无法欺骗,何况是他。她给他写了一封信,那是他们认识后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
李致: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也许,
在我心里还没有完全消失。
但愿它不再去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着羞怯,又忍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
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我一直很喜欢这首诗。在我很小的时候,在我第一眼见到它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我是一个记性不好的人。然而,我只看了一次,已把它深深地刻入了我的脑子。此时,我也不想多说,就把它送给你吧。作为一个结束。说是“结束”好像有点儿不对,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开始过。那么请允许我犯这唯一的错误吧。我的心就如这首诗一样,它永远是祝福你的。
诗言

她失意的笑了笑,怎么又想到了他呢?望着纷飞的属于春天才有的细雨,她知道,雨快停了。
她紧紧地抱着一个信封。这是一个牛皮信封,信封上什么也没有写。沉淀淀的一封信,信封里装着她想忘记的过去。她直径朝前,前方不远处有一个绿色的邮筒。
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在楼上放纸飞机呢?在这样的雨天,它们翩翩起舞。雨点让它们失去平衡,它们摇摇晃晃的东倒西歪。一架纸飞机不偏不倚刚好撞在她的胸前。像要撞入她的心。她拿着它,笑了笑。上面还有字呢。在雨水的混浊下,她还是立刻辨认出了两个字:诗言。她抬头寻找飞机的出处,看到一栋楼房的阳台上,一个男孩正向她不停地招手。雨过!她的心立刻蹦出了这二个字,毫无半分犹豫。
“诗言!诗言!”他看到她抬起了头,知道她已看到了他,于是,大叫她的名字。告诉她,她没有弄错。正是他,雨过。
她望着那个大男孩笑了笑。
“你等我,我马上就下来!”
她继续往前走。
“诗言,你等我啊!”他又继续叫。
他冲下楼,站在她刚才伫立的地方,四处张望。没有她。
“诗言!诗言!”他大喊着,希望她能出现。
除了凄清的雨声,别无反应。
“诗言,你真的要失言吗?你不是答应过我,只要我们三次相遇,那就证明我们有缘分吗?你反悔了吗?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他难过的在雨中自语。
“小子,我姓莫。我叫莫失言。”她在他身后轻笑。

首发地址:http://article.rongshuxia.com/viewart.rs?aid=1729927

rxrxrxrx119 发表于 2006-12-3 20:55:02

我又来了!!!为了威望(我很坦白也很诚实),我努力到把4年前的文章"炒"了出来.希望大家原谅我的目的性.
这些是几年前的一些我很喜欢的文章,当然,现在我仍然很喜欢它们.只是现在再也写不出这样的东西了.

rxrxrxrx119 发表于 2006-12-4 14:15:57

我自己项!!!我自己项!!!
我自己项!!!

douamoutef 发表于 2006-12-4 23:41:47

写的不错噢

rxrxrxrx119 发表于 2006-12-5 09:13:34

谢谢楼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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