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zazzazz 发表于 2006-11-14 09:11:05

诚信是商家立足的资本

古人云:“为商亦可富天下!”这句话的意思是经商可以获得能够与天下的财力相当的财富。其实它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商贸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在古代商人的地位并不是很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社会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为商已经别有一番景象。
今天,商贸对于一个国家来讲,它的好坏关乎整个国家的经济好坏;而小的方面来讲商贸的繁荣发展也使人们的生活环境大大的提高。80年代随着对外贸易窗口的开放,我国涌起了第一批下海经商潮,众而周知它带起了中国第一批富人,并且也就是从这个时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日新月异的蜕变。而如今,则在见证一个道理“商道为王”。转视你的周身,在你的视线所极的范围内你会发现商品无处不在,并且幻化成了多种的形势,几乎是无所不在。作为商家可谓在煞费苦心的经营着,当然从商就是为了盈利,商家只有获利才能更好的经营和发展下去。
华人应该说是一个颇有智慧的民族,但是中国的企业的自有品牌却依然存在着“风骚三、五年”年的尴尬。三年、五年对企业来讲是一个坎,很品牌在这个坎被砍掉了。当然对于商家来讲品牌的存活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是首先商家要着市的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真正的服务于消费者,消费者才会买账,才会忠实于你的品牌。
如今在商品雷同甚广的竞争时代,只有真正的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够站稳市场,而建立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首先就要树立讲诚信的基本条件。在我国古代的16两秤杆上刻有3颗星,分别叫做福、禄、寿。缺人一两谓缺福,短人二两谓短禄,宰人三两则要折寿。这种简单的外化警示,可以说是古人对诚信为本理念最质朴的诠释。“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商家无信则必然被市场淘汰,这是一个广泛应用的规则。但是即使在众人都已经十分了解的情况下,仍然有很多的商家看不到远方,只把眼光索在眼前的一个点上。也因此使消费者受损,事实上商家本身也是在自断命脉,不过类似于欺诈这些可能更多的爆发于网上。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已经有了上网的意识,因为人们已经意识到网络的优势。在传统的媒体上,企业、商家推广的成本很高,千元左右的想要在传统媒体上造势推广基本上已经是梦想了,除非在报纸上,但是报纸的即时性又太强。然而在互联网上却可以投放一年,在互联网的无限传播中,企业所获得的直接和间接的利益也是大大高于所投入的价值的。因为有了这些先决元素,各种形式借力互联网的推广、交易模式迅速的涌现出来。而借助互联网发展和受益的模式之一网店,则更大的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首先,它的发展必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便捷,再者另一方面它也使店铺的盈利的空间更大,并且它也为中小店铺的宣传和推广提供了经济适用的手段。
不过在现在这种互联网商贸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网络现在确实存在一些恶意的欺诈的事实,但是诸如网店这些好的东西我们如果不去应用,实在是极大的浪费和停滞。因此我们既要做网店,又要能够保证诚信经营才能将网店体系一步步的发展和扩大。谈起网店我们就不能不提现在极为流行和推广的C2C平台,它为个人搭建起了一个贸易平台,但是从它运行初始直至今天在展示了它巨大的前景的同时它也暴露出了现在存在的种种弊病。就是通过这些技术手段还是无法控制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既然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现阶段无法保障禁止欺诈事件的发生,那么退而求其次,通过人为的控制强迫店铺主信息真实性,就会大大的减少欺诈性事件的发生。因此,现阶段诸如店搜这样的店铺展示平台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店搜应该算是一个新的网店模式,是一个A2B2C的平台,而它主要是针对实体店铺的推广贸易平台,这种方式即满足了实体的网络推广需求,并且它在给客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真正的保障了源头信息的真实性,这使消费者疑虑的心能够完全的放下,放心的在店铺中选购自己忠爱的产品,并且消费者在认知店搜的同时,对店铺会产生高质量的长期稳定购买行为。所以,店搜的实体店铺联盟的模式因该是现阶段网店模式发展存在“诚信缺失”瓶颈阶段时期的更为有利的一种网店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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