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与至平 发表于 2006-11-12 09:33:11

缴税与福利之间

文章来源:要闻评析 发布日期 :2006-11-09 文章作者:王延春 
[经济观察网专稿]国家税务总局8日公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所得人民币12万以上等五类情形必须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是从制度上保证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扩大自行纳税申报范围的规定落到实处,以此达到调节收入差距的目的。

这意味着将众多的高收入人群被纳入税收监管范围,让富人给穷人多做点贡献,体现了税收调节的作用;通过自行申报纳税,也是培养广大中产阶级纳税意识的集体培训,可以更好地杜绝 “跑”、“ 冒”、“滴”、“漏”。

但是,这一政策仍然面临一些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首先是操作上的问题,能否保证执行的力度值得忧虑。这下,税务机关的担子够重的,非得起早贪黑,鞠躬尽瘁。你随便到税务大厅走走,缴罚款的,领税票的,兑奖的,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你想,年收入12万以上,几亿人到了年末都要到税务大厅办理手续,够税务人员忙活的。即使是网络申报,会不会塞车“死机”。

其次,我国目前还没有建设纳税人的编码制度,没有税务编码卡。所以,税务机关如何保提供完税证明并建立缴税记录是个问题。

在澳大利亚,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税号,投资或受雇的时候须向银行或雇主提交税号;享受医疗、教育等福利时,纳税人也都得出示税号。

同样,如果一个人逃税,也会有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人,会很难找工作。

很多时候,你是不是缴税了却拿不到缴税发票?而这个在国外可以作为退税的凭证。或者是提供福利保障的依据。

最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管严密监控年收入达到8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并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为纳税人识别码,建立了个人收入档案。但是,仅仅有收入档案是不够的,是否还应有缴税记录?

最关键的是,申报办法,更多传递的是“严征”,也就是说,这样的税制结构更多地考虑如何把钱顺利地收上来,而没有考虑在税收上体现“税收福利”。

比如美国,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很多东西,年底有一次总算法,多缴的会退还给你。退休的时候,国家每个月会给你不少钱养老,这钱可能比你缴的税要多的多。

并且,美国的税率是按照家庭来算的,美国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如果你的收入要供孩子上学,要养老婆,要孝敬父母,那么就会考虑按多少人靠你生活来算税。这样下来,你的税是很低的。

打个比方,你一年挣12万元,这些钱如果都花在了抚养老人和抚育孩子上了,那么,有关方面就可以按不同标准,将部分所得税退还给你。

还举美国的例子,已婚纳税人若超过65岁或双目失明,则可再增加年扣额950美元或1900美元; 未婚纳税人若超过65岁或双目失明,则可增加年扣除额1200美元或2400美元。

但是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比较简单化,没有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果你这个月收入12万元,下月下岗了,也不会得到退税,即使你年轻时候,年年缴说,老了也没有退税。说白了,中国的税收不会考虑你的未来,你的家庭负担,你的孩子教育,你的养老保障。

有一朋友问,父母都在农村,老婆在家看孩子,我今年12万,明年我下岗了,医疗,住房,教育,保障在哪里?全家怎么办?

在目前还没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加大对公共品提供资金的情况下,考虑税收上体现福利,才能更好地达到,让真正的富人缴纳。

也许,现在提“福利税收”有些要求过分,国家财力不允许像国外那样税收与福利挂钩,应该给改革时间。

但是,在国家强调建立和谐社会的新环境下,到了转变税收观念的时机了。

也就是说,税收应该从更多强调便于征收,杜绝跑冒滴漏,把钱更多拿到政府手中来。这样做“加法”的思路中,将服务和谐社会的理念加入其中。更多在税收的“增减“中,体现收入差距缩小,社会稳定,和“人文关怀”。

有人说,富人的税收高了,以后穷人的救济也就高了。可问题是,这些年,国家税收增加连续多年是两位数而GDP是一位数增长,这样罕见的税收高增长是怎么支出的,好像比较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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