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之爱
书虫之爱家中常有一些旧书,平日里来郁闷地被垫了箱底,只挑个难得的暖冬,母亲又恰好空闲下来的日子里才有机会被一一拖出来重见天日。晒书与我而言着实是件乐事儿。瞧着霉巴巴的书页齐整地大片摊排开来,我准要恶狠狠地猛吸几口那肮旧了的味道。我是有瘾头的,对于一切陈旧的东西。
书确是有些年头了,因而我常常在夹页里头发现些书虫的尸体,细小僵白地半蜷着,还不及一粒芝麻大小。我是见不着它的表情,却总以为应该是悲凄的。我时常想,这一只书虫,必定是在等一个从未盟立的约定。它夜夜寡居于自己钟情的那一本书里头,祈望另一只未曾谋面的书虫――-它想来也必是极中意此书的―――远途跋涉而来赴这一个心照不宣的约会。它也许偶尔会伴了书香想象那一只的模样。它一定总是兴冲冲里早早起身梳洗,,却每每撑到深夜,在失望中不情愿地阖眼。它若是偶尔逛到那些个滑润细腻,墨香浓郁的书页,一定是暗自牢牢地默记下来,思量着可以与那一只细细分享。然而,万里挑一地,它却被我的父亲,或是我的爷爷带回了家,它的情哥哥,迟早也要被捧在哪一双手里带走的。这一相逢因此而成了遥遥无期的约定。它却仍然蒙在鼓里,眼神里的火烛却日益冰凉,直到死前亲手将那零散的火星子捻灭了去。这便是书虫的爱情,很悲凉的故事。
幸好我是人。人,在很大程度上,不必听凭他人摆布。自古至今,男女两情相悦而不顾亲朋反对私定终身的不在少数。对于爱情,人自然是比虫豸要自由民主得多。但在我看来,人,却不如书虫。我常常羡慕书虫,以书页为盟,闻墨香起誓。当中情趣,岂是凡夫俗子所能体会。我每每求之而不可得,慨叹这世间千金易得,知己难觅。早先读三毛,其中描写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的日子,每日饭毕,他们二人总是各自一书在手便再顾不得旁,常常是一个人潸然落泪,恻然捶胸,另一个人在旁边前仰后合,捧腹不止。两个人却常常互不自知,若是当时有旁人在,一定要被这滑稽的场面逗乐的。于我,这实在是世上最浪漫的事了。单是想见这样的情境,已足够让我醉溺在这默不作声却悄然澎湃的幸福当中了。
生活常常需要情趣点缀,否则一定被埋了在茶米油盐的琐碎中。然而,何为情趣?情趣一词,人人心中各存其解。邻居有一对老夫妇,年过半百,日日饭余牵手散步,雷打不动。我和母亲常常碰到他们,母亲思想保守,暗地里跟我提及往往面带不屑。总觉他们年纪已不小,还当街如此亲密,实在不入眼。我却窃自艳羡不已,这般情趣,真正难能可贵。虽则欣赏,于我而言,情趣又有它意。
情趣甚者,莫若李清照与其夫赵明诚。易安居士于《金石录后序》自叙:“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初读到此处,我半响无语,并非真正无言,只觉有千言万语堵在心头,不得其道而出,又感语言过于苍白乏力,实在无从勾勒我内心心绪之翻滚,思味之繁复。翻滚,繁复皆为她二人“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日往神授”,这何等的潇洒自在,让人好生羡慕;而顾叹自己久觅不得书虫之爱,无缘此般真情趣,又不免夹带了些嫉妒间或失落。
书虫之爱,实属不易。因其不易,成其可贵。 我好久没有如此经历了
难能可贵啊 写的不错,很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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