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yong131 发表于 2006-10-15 15:02:44

妙笔生花

妙笔生花

××同学:

你好,寄来的习作已改好,因原稿写得太密,无法在原稿上改动,现另纸批改。请按此抄好投给报刊,具体如下:“全县农民减负30万,30万农民人均减负一元”应改为“全县农民减负30万元,100%的农民都减负”。“全县工业总产值由去年的一百万元增加到二百万元”应改为“全县工业总产值比去年翻了一番”。“全县种玉米一万亩”应改为“全县种玉米50000000株”。“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去年的100元增加到200元”应改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去年增长100%”。“全县到2003年全部脱贫”应改为“全县比原计划的2004年提前一年全部脱了贫”。“全县农民减收1000万”应改为“全县农民增收负1000万元”。“这事故中30名正在井下作业的矿工除1人生还外全部死亡”应改为“经过县领导精心组织抢救,30名正在井下作业的矿工除29人无法抢救外全部生还”。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6 20:38:47

呵呵,我知道您或许曾经是个智者,语文、数学也学的不错,含沙射影把文学与数学结合的都很好。不过有一点可以说,您今天的这个贴字表明您不再智慧,至少聪明人不会这样给人一个处罚自己的口实。您的这个贴子不但伤害了我而且也伤害了很多妙笔的同仁。我不想说您用妙笔来羞辱、来讽刺、来挖苦,我也不想说您的聪明透顶有点糊涂可怜,我更不想说您的老千伎俩不能鱼目混珠,我也不想说您欺世盗名指桑骂槐,我只想说的是您的确应该向所有妙笔的同仁道歉。因为您的这种手法的确太可恶。

freeweb 发表于 2006-10-16 22:27:19

对版主的处罚十分不解!!!感觉版主很激动,别字连篇.人还是需要一些幽默的.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6 22:32:02

对阿,有人夸我我太激动了,不理解的事情很多,联合国秘书长都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我当然也不能。

freeweb 发表于 2006-10-16 22:33:58

呵呵,联合国秘书长只是协调人,不是决策人,也不是执行人啊

醉乡常客 发表于 2006-10-16 22:49:18

好像在杂文月刊还是选刊上看到过。。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6 22:59:09

freeweb兄听不懂我的意思,我也不想多说些什么了,对于这种指桑骂槐你不是当事人你当然不会明白。这个贴主拿妙笔来说事我当然不能容它,人的确可以应该幽默些,但涉及到原则问题的时候绝对不能动摇,这跟幽默与否没关系。

hufucopy 发表于 2006-10-16 23:14:35

楼主的贴网络习见,是否是楼主原创还要证据支持.

此外,楼主贴子的"妙笔生花"是明显的反讽.在这区发确实是不得体的.

至于是否还有什么别的,就不明白了.

举一例:http://www6.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free&idArticle=361390&flag=1

freeweb 发表于 2006-10-16 23:15:38

版主不至于这么敏感吧?大不了删除了之,何以定要怒惩.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6 23:24:20

引用第8楼freeweb于2006-10-16 23:15发表的“”:
版主不至于这么敏感吧?大不了删除了之,何以定要怒惩.
没有兄这么洒脱,有人挖后院了,我不可能当他没发生过,这是原则问题。妙笔生花好比大家的脸面,拿自己的脸开玩笑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这是骂人不是幽默,既然它不珍惜自己的威望,那就扣吧,没给他禁言已经是从轻处罚。可能楼主以为小R很少给人扣威望,就拿小R当实验品吧,跟大家说容忍有限度的。此问题到此为止,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wxyong131 发表于 2006-10-17 10:43:22

版主兄弟,你的确误会了我的意思,再发这个帖子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想到要指桑骂槐的意思,
根本就没有动这个意思,我不知道是不是版主这几天对我很生气呢

但我必须声明,我从良心上根本没有要讥讽和诬蔑版主和妙笔板块的,这个需要您给我澄清,你说我违规也好,但不能侮辱人格,……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7 16:32:55

既然wxyong131同志把我对您的定性归到了人格侮辱这个高度,那么请您讲讲为何用妙笔生花来说事?您的内容只要上过几天学的都很容易明白其中的意思,我作为妙笔的管理,虽然没有多大学问,可是我也不会把您的这种给妙笔扇耳光的行为视而不见。
另外,小R从来就事论事,从不添加私人恩怨。您说我对您人格侮辱,请问我侮辱您什么了?说了一句指桑骂槐就是人格侮辱了?那您对妙笔的这番话语又是怎么回事?妙笔好似我们这些来此交流的同仁们的家,您的这篇文章不管怎么说都在伤害来此发稿的人,您说一句指桑骂槐使您人格受到了侮辱,那您这一篇文章让多少人的人格受到了侮辱?您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
再说了,之所以给您5个威望的处罚,而没有给您禁言已经给您做了最低程度的处罚,希望您能多站在大家的角度思考问题,不要一上来就拿自己说事。

zqfhzm 发表于 2006-10-17 19:39:11

感觉比较严重的处罚应该设定个程序,比如给被罚者一个合理解释的机会。还有禁言涉及到大家说话的自由,没有言论版块难以存在,应该由多个斑竹投票决定,以示慎重。还有设立个回避制度有时还是必要的。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7 20:07:17

回避制度?谁回避?处罚都有备份的。进行处罚多人参与当然公正民主一些,不过如果事事都这样一大堆的事情都没法做了,你协助我做一个礼拜的版务就明白了,事情不是您想象的那样容易,难啊。

钱一文 发表于 2006-10-17 23:34:55

引用第10楼wxyong131于2006-10-17 10:43发表的“”:
版主兄弟,你的确误会了我的意思,再发这个帖子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想到要指桑骂槐的意思,
根本就没有动这个意思,我不知道是不是版主这几天对我很生气呢

但我必须声明,我从良心上根本没有要讥讽和诬蔑版主和妙笔板块的,这个需要您给我澄清,你说我违规也好,但不能侮辱人格,……

    好久没来妙笔生花版了,一方面忙于工作,一方面忙于读书中文论坛,那个网站发生的大事,估计多数老会员都知道一二,在这我想为斑竹说个公道话,希望不要骂我:
1、首先我不知道发生在你们之间任何纠纷,我只是就事论事,
2、这个版块主旨什么,估计楼主和大部分会员都略知一些吧,不必我细说
3、楼主的“妙笔”我看了,是否真是好东西,是否含沙射影,明眼人自有判断
4、最后请解释我引用楼主的话,那你把这个帖子发这目的是什么?除非你给一个大家满意的答案

最后澄清:我和斑竹并不认识,免得长舌者说闲话!!![/b]

robertchrs 发表于 2006-10-18 08:41:44

小R对于读书中文深表同情,略尽了一点微薄之力,希望读书中文能渡过难关。这个“妙笔”风波话题就此打住,以后大家引以为戒就是了。

lucky001 发表于 2006-10-18 10:00:30

扣除这么多的威望,是不是显得斑竹有点太过小气?

cdscs 发表于 2006-10-18 19:04:47

虽然版主说就此打住,我也想说一下。版主的态度是可理解的;怎样处罚,我不好多说什么,总有他的道理,但我相信这不至于是出于私人恩怨。摆明了妙笔生花在这里是褒义词,是版板的名字,一个家园,楼主一来就是两个妙笔生花,而内容却是在讽刺妙笔生花,这不犯忌?当然我也相信楼主是无心的,因为我也看到过类似的东西,人家也用妙笔生花,不过有的人加了引号。不过既然错了,也就认了,不要再有什么想法。确实大家都不容易。

yzlufei 发表于 2006-10-19 00:05:51

比较反感此类的说话幽默艺术,即使是幽默的含沙射影的骂人也是骂人,比较容易引起争端。老是打些擦边球很无聊。有什么意见直接了当的提出就可以了。

xiaohan_zh 发表于 2006-10-24 22:34:59

威望扣得太多了,如果是扣我的的话,对楼主来说就是小意思了,可以接受,不然不就不疼不痒的了。这样评论是不是不太客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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