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jar 发表于 2006-9-14 21:55:54

对《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特级票抽奖办法》合法性质疑

对《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特级票抽奖办法》合法性质疑



   9月13日《襄樊晚报》刊载了一则《购省运会开闭幕式特级票可参加抽奖》消息。本人看到该则消息后,认为:这种售票形式,对于省运会的票房收入来说是好的。然而这种售票形式却是非法的,是应当坚决予以制止的。理由如下:

    1、如果说省运会开闭幕式的售票行为是襄樊市政府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发行彩票的行为。发行彩票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任何地方和部门均无权批准发行彩票。我不清楚,当然如果售票行为系政府行为,襄樊市政府售票的这种行为是否经过国务院审批。如未经审批,那么政府的行为当然是非法的。

   2、如果说这种售票行为是商业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第3项之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而从省运会襄樊组委会办公室获悉的《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特级票抽奖办法》中指出最高奖金额为10万元。这也是严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综上所述,省运会这种开闭幕式特级票售票形式的合法性很值得我们怀疑,相关机关应对此事作进一步了解和处理。

背影链接:

2006年9月13日《襄樊晚报》

购省运会开闭幕式特别级票可参加抽奖

   记者昨日从省运会襄樊组委会办公室获悉,《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特级票抽奖办法》已经出台,所有特级票将实行有奖销售。

   凡用现金购票的观众,每购买一张开闭幕式特级票,可当即抽取一张抽奖奖券。组委会将于10月18日前进行开幕式特级票奖券电视摇奖、开奖,于10月23日通过闭幕式晚会现场的大型显示屏进行闭幕式特级票抽奖、开奖。授奖活动在襄樊市公证处全程公证下进行。所有中奖号码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

   具体奖励为:

   开幕式特级票共1000张,票价为1800元/张。在与之对应的1000张抽奖奖券中,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5万元;三等奖104名,各奖5万元;三等奖104名,各奖5000元。

   闭幕式特级票共1000张,票价为1000元/张。在与之对应的1000张抽奖奖券中,设一等奖1名,奖5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2万元;三等奖62名,各奖5000元。

   所有中奖者在兑奖时,须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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