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转帖)
领导人类社会自古以来便有上与下,尊与卑,官与民之分。演进至今,虽普天下发扬民主,甚而至于领导们自称公仆,乃为人民服务者,但领导终非一般人所能为,终须有特殊才能方可胜任。
记得以前看过一位名家的小文章,将领导们的工作总结为“踢屁股”,——这头挨上司的踢,转过脸去再踢下属们的屁股。反正官位高的人少而官位低的人多,总可以做到踢人多而挨踢少。所以总是毕恭毕敬赔笑脸的时候少而趾高气扬瞪眼睛的时候多,又何乐而不为。此名家虽善总结,然私下总觉其稍为粗俗,有污领导尊严。再说,领导也经常需要有面对下属而不大踢其屁股的时候的。比如对那些向来面对官靴“笑脸以臀受之”的下属,经常也要以手抚其颈背,使之感激涕零。否则下属们伤透了心,倒很怕有些让领导们出脚“无人承受”的危险呢。
我自觉对领导的印象比这位先生似乎要好得多,以为领导自有其非同一般的风度,让人一眼看去,无论他在干什么,处于什么环境,周围聚拢着何种人,都会使人一下便将其区别于众人。但人生来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领导也并非三头六臂,又何以分别尊卑呢?切莫忘记,没有绿叶的陪衬,花朵不会艳丽,没有群星的环绕,明月不会皎洁,没有群众的烘托,怎能突出领导?因此我们这泱泱大国自古以来就遗下礼教使人遵奉。小民要有小民的行为规范,举动要合乎“礼法”。尤其在领导跟前,不能与他同样昂首挺胸,不能与他同样目光炯炯,不能与他相对屹立,不能与他同样话语铿锵,不能比他见地高明,不能比他少犯错误,不能比他更仪表堂堂,不能比他更忙忙碌碌,不能……不能……,等等等等。总而言之,领导周围,需要最守小民法则最玲珑乖巧的承受者,于是领导自然而然伟大起来,远见卓识、望尘莫及。如此博大精深之学问,能否认其艺术性吗?古人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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