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lt 发表于 2006-8-27 18:12:44

为了忘却的祭念

为了忘却的祭念
   
   走过一个轮回,终点又回到起点。五颜六色的梦幻,沉入湖水,惊起不破的誓言。残花随夕阳飘散,前路的过客都已不见。秋风起,凉意悠然,谁在抚弄月色的琴弦。
   站在那扇门前,痛楚难以驱赶。一开口,却满是虚浮的谎言。恍惚中星辰尽落,夜空中的舞者踏月高歌,扫尽满目的错乱纷繁。于是倾起一杯痛饮,一曲忘却,将思念写入永恒的梦眠。

   汗……写这么两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刚刚睡醒头昏眼花于是在想自己的思维在这种状态下能够跑多远。开了音箱,随便找了首曲子放起来,把手放在键盘,然后数一二三开写。一首歌循环了两三遍,大脑终于跑不动了于是回头看看,发现还满押韵的。再翻翻那首歌,原来是滨崎步的《rainy day》。
   情绪这东西真是天下第一的吃里扒外,自己从来就无法控制,却总是被一些外物控制的一塌糊涂,比如音乐,比如酒精,再比如毒品。所以开头那两段就是《rainy day》在我脑中的一段稀奇古怪的独白,也算是一种强硬的控制。控制就控制吧,但关键在于不同的情绪之下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会有本质的区别。比如你看到一只小狗,你说哎呀真可爱,真可爱,真可爱来真可爱。可是假如这只小狗在你脚上拉了一坨大粪,在愤怒的支配下你会忍不住一脚把这该死的畜生踩扁。再假如这只小狗不是在你脚上而是在另一个长相有点欠扁的家伙脚上爽了一把,你会笑着过去拉住那个倒霉蛋说莫生气莫生气,何必跟畜生生气。就这么回事,所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荒谬的,只是你处在不同的情绪之下无法理解。
   忘却不是一种情绪,思念却是。乍一听很奇怪,相反的两样东西却不属于同一类别,其实本质上这只是个文字游戏,因为忘却是指思念这种情绪的缺失。思念不再,其它的各种情绪取而代之,是为忘却。
   没有人真正喜欢被忘却,被其他人记住是自身存在价值的一种体现。声称想要被忘却的隐士只是在生活中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而对这痛苦进行逃避。所以从来就没有天生的隐士,而且隐士也大多名满天下。不过这么说并不确切,因为不出名的隐士我们无从知晓他们的存在。事实上名满天下的隐士正是最失败的隐士,想要被彻底忘却的话直接选择那个逃避生活的终极手段自杀就可以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成为隐士这种行为本身就意味着他们不愿被忘却……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不愿被别人忘却的人们却控制不了自己去忘却别人,情绪吃里扒外的本性决定了一个人可以忘恩负义绝情断义三心二意不可思议。所以生离死别的情侣可以变得行同陌路,旧人哭的阴霾可以被新人笑的晴空所替代。更加讽刺的是我们根本无法指责这种人心易变,因为我们无法控制。然则百度帖吧里一个神奇的家伙爱了纳兰性德八年,这应该是纳兰当初写这首词时始料未及的吧。
   人心易变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具体的难易程度还要因人而异,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诱因,那就是时间。如果说“活着”这个词的定义是指存在于自己和别人的记忆里,那么时间就是将一切活物置于死地的第一杀手。首先百年之后自己记忆里的自己将随着那副逐渐腐朽的皮囊灰飞烟灭,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要还想活着就只能活在别人的记忆里。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把你忘却,那说明你彻底死了。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出名,因为这样可以活得久一点。顺便说一句,淡薄名利的人因为淡薄名利而被许多人记住同样可以活得久一点,这叫殊途同归。
   总而言之,这个关于忘却的唯心主义大讨论已经让我从昏昏欲睡状态过渡到神清气爽状态并再一次回归到昏昏欲睡状态。于是我十指并拢伸向夜空,向着那些被我忘却和忘却了我的朋友们说一声“呜乎哀哉,伏惟尚飨”……
   当初语文课本上鲁迅先生的《为了忘却的记念》将“有些词只要读音相同字可以随便乱写”这一观念深深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于是为了向至今仍然活着的英灵们致敬,我把题目写作《为了忘却的祭念》。

   忘却的魔咒缠绕,你对着我的过去咆哮。坟头那白色花瓣飞上天空的曼妙,逝去的人不会知道。过去真的存在么?我看不到,我看不到。只有寒冷的空气中你的微笑,与漫不经心的祷告。
   乱舞的风雪已非昔日的容貌,昨天的歌也不是那时的音调。我知道记忆并不可靠,却忍不住买下它的回程票。过去真的存在么?静悄悄,静悄悄。黑暗中的我不可救药,一次次聆听那虚无飘渺的心跳。

   嗯,这次是Vae的《玫瑰花的葬礼》,其实这只是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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