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缘
一父亲的书架上,放着一本泛黄的,前后皆严重脱页少页的‘残本’《红楼梦》,线装本,纸是暗八行的宣纸,竖行繁体字,前面失两回,后面失半回,看上去像是解放前的印刷品。
祖母告诉我,那是我们家祖上的东西,小日本来的那年,因镇上死了一个日本兵,日本人一查,与我们村有关,便开进一小股荷枪实弹的日本兵。消息传来,全村的人皆逃散,那没有来得及跑的,都死在了小日本的铁蹄之下,身体赢弱有点木呐的四爷爷,就这样死在日本人的手里了,我家是个大户,面对空无一人的深宅大院,小日本便在我们家放了一把大火,把我们家的字画,书籍,家谱烧得所剩无几。
这本《红楼梦》就是那场大火后的见证与幸存,祖母也不知道,我的父亲是怎么得到这本书的,这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极其浓重的兴趣。
我试着翻阅里面的文字,发现,有许多的字,我都不认识,当时,我只是个在读的初中生,学的是简化后的汉字,看得似懂非懂的,好在自小练习书法,加之祖母也是个很好的老师,总算是把她读完了,却只是知道里面的故事大概情节,并不知晓其内涵,一个初中生也没有那学力,能弄懂《红楼梦》的内涵的。
这是我和《红楼梦》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 二
繁体字不常用,阅读起来很是不爽,有些句子句意不甚明了,比如“斗”字,字型极像“断”字。把它当作“断”字念了很长,困绕了许久。祖母并不长住我家,又不敢去问父亲,因我看《红楼梦》时遭到父亲严厉的呵责(怕影响学业)。
一次,在新华书店工具书的橱窗里,放着一本繁简字互通的工具书,是本小册子,三毛钱一本,口袋里正好有三毛钱,遂买了一本,回家时,只好步行了。那时候,三分钱两站,我足足走了11站。回家已是掌灯时分。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彻底解决了繁体字阅读的障碍。可是,那缺少两回半,始终是我的心病,尽管我的祖母,把那前两回的主要内容与故事情节,与我讲过。然而总不能了我的好奇之心。
我在新华书店去看过这本书,那个时候的售书员,服务可不好,尤其是对我这样的小孩子,拿在手上没半分钟,更会催问你要不要。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我看了一下书价,要4块多钱一本,天呀,我到那去弄这么多钱?
我暗定决心,一定要买一本回来! 小时候父亲一直不许我看红楼,理由说来荒唐,竟然因为我是女孩子,父亲大人说了:男不看水浒,女不看红楼。怕学坏~~~~直到高考前我手拿高考总复习大纲,才争取到看红楼的权利~~~~
江南对红楼梦这样熟悉,这个红楼梦缘一定很深很深~~~期待着江南的下文~~~ 喜欢看繁体的红楼... 江南对红楼情有独钟,原来有这么深的渊源。期待下文。 三
有了这个决心,接下来就是怎么弄到这笔“巨款”。那个时候,家境并不宽裕,父母各自月工资39元,一拿就是十年,十年没有加一次工资,这要养活十来口,实属不易,我几乎没有零用钱。
我想到了在镇上的钢铁厂,里面有许多钢球,大人是无法弄到手的,小孩可以从下水道钻进去,拿出来交给大人,一个换一分钱,嘴馋的时候,我们常常光顾,偷得不亦乐乎!为了这笔巨款,我打起了这主意。我很买力地干着,终于被厂保卫科的逮住了,父亲领回家后,恨恨地“教育”了一回,从此,这条财路便断了。
离那笔“巨款”还差很多,于是,我把黑手伸进了父亲的口袋,第一次不敢拿那么多,只拿五毛。那几天,天天观察父亲的脸色。见没有什么异样,我的胆子大了起来,一连在父亲的口袋里拿了二块多,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了,这个时候,父亲也许有所警觉,竟然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又
其实,我的钱已经差不多,可实在等不及,便将黑手又伸向了母亲的口袋,我知道母亲的心细,一定会发现的,可就是一时犯浑,还是拿了母亲的钱。果然,母亲察觉了,把我和弟弟找来,问是谁摸了她的钱,兄弟俩自然不会承认,母亲就来了个枪杆了里出政权!把我兄弟俩好一顿恨揍!
我终于扛过了母亲“严刑考打”如愿以偿地,买来那本不是繁体字《红楼梦》。 读后感:
江南一粟是个男的。
江南一粟是生长在一个书香人家。
按照其祖父辈的出身,属于“地主阶级”成分
字里行间中有脂粉气,应该是《红楼梦》的后遗症吧
引用第2楼雪融鸿飞于2006-08-26 18:55发表的“”:
小时候父亲一直不许我看红楼,理由说来荒唐,竟然因为我是女孩子,父亲大人说了:男不看水浒,女不看红楼。怕学坏~~~~直到高考前我手拿高考总复习大纲,才争取到看红楼的权利~~~~
江南对红楼梦这样熟悉,这个红楼梦缘一定很深很深~~~期待着江南的下文~~~
什么?你现在都这么“坏”了,居然是从高中以后才读的红楼梦 现在的孩子大概已经不能理解为了买一本4块多钱的书要费这样的 周折,那几乎是一个难以实现的 梦想~~现在的孩子是父母买了成套的书来,求着孩子读一读~~~
谁说书非借不能读?糨子买来的书,怎么能8如饥似渴地阅读? 引用第7楼reader于2006-08-29 11:15发表的“”:
什么?你现在都这么“坏”了,居然是从高中以后才读的红楼梦
嘿嘿,你现在都成了佛,还怕什么坏?难道佛爷连好就是坏,坏就是好这么简单的道理都8懂 ^_- ZT
编辑:张茵
我们凄凉地向广大读者讲述这样一个辛酸而尴尬的故事:一位曾经在一部著名电视连续剧中担任一号配角的女演员,一位那么国色天姿、前程远大的女明星,在如今仍在演艺界乃至不少国人中对婚姻与金线的错误价值取向的支配下,屡次陷入感情与婚姻的泥潭,最终落得个红颜憔悴、星运失色、在香港当保姆的尴尬境地,与本文作者、这位昔日女明星的丈夫一样,我们不想再去责备她什么,也没有权力去轻视一个奋斗着要爬起来的人。但我们要说的是:人啊,一辈子要靠着自己艰苦努力,把自己的路走好!
(一)
我和蕊(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在这里我对她用了化名)的婚姻,是一份荣幸,还是一份衷伤,我至今也说不清楚。回顾起来,这仿佛是一个过于漫长,又过于曲折的梦。
我家与蕊家是世交。我和她自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又在同一所中学读书。比我小2岁的蕊生得十分美丽,即使在我们所处的那座城市的漂亮女孩中也是很扎眼的。那是国家已恢复高考,学校对学生的功课抓得很紧,而蕊,或许自身条件太好了,她学习并不努力,有一次数学期中考试,为了给坐在我前面的她递条儿,我这个全校的尖子生竟被罚出考场外。这个小小的插曲后被演绎成一个才子佳人的早恋故事,在校园里传得沸沸扬扬。一连许多天,我和蕊都不敢在同学们面前搭一句话。
1978年底,16岁的蕊高中还未毕业便应征入伍了,她是作为文艺兵特招去上海的。临行前,她大胆地找到我说:“林子,如果你喜欢我的话,就考到上海来吧”她的话给了我很大动力。我发奋读书,终于在她走后的第3年考入了上海一所著名的学府。到了上海我才知道,这几年蕊在部队干得并不出色,仅仅为别人的演唱伴伴舞而已。我想,这可能与她中途辍学有一定关系,她以自己的漂亮作资本,凭空有许多的优越感也有不少幻想,这使她很难脚踏实地地干起来。
想不到命运之神终于有一天降临到她头上。1983年初,一部根据著名古典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连续剧将要投入拍摄,剧组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女演员,经过多方筛选后,蕊以其美貌和天生丽质被选中了。自此,蕊被借调北京,担任这部电视连续剧中的一号配角。
这件事对我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我为蕊高兴,也深感自己必须进取。为此,我报考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班。那时我更勤奋,常常早上四点钟就起来读书。1984年,我的愿望实现了。来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蕊打电话,第一个周日,我又约她同爬香山。我们都陶醉于再次相逢的喜悦里。
那个电视剧的拍摄周期很长,前后经历了两三年时间。我们常常约会,但蕊不喜欢我去剧组找她,跟我约定,有时间她来校找我好了。那时我对影视界还很陌生,也不愿多打搅她。尽管这样,我们的感情仍然发展得无法收敛,就要喷发了。终于在一次约会分手之时,我郑重地向她提出了结婚的要求。
其实,当时说到结婚我们确实没有条件。我在读书,她是借调北京的,我住集体宿舍。她住剧组宿舍。我们在北京没有自己的住房。然而这并没有妨碍我们的脚步。1985年元旦,我和蕊终于拿到了大红结婚证书。当天晚上,我的研究生班的同学让出了那间3人合住的集体宿舍,我从食堂买了炒菜,至街上买了些酱肉火腿和一箱啤酒,请来我的导师和班里的同学,大家热闹了一番,我们的婚姻就算完成了。
蕊没有邀请她在剧组的朋友。我想可能是女孩的面子,担心这样寒酸的婚礼会使她在剧组里受到嘲笑吧。因此我并没有责怪她。婚后她又告诉我,我不能在她的朋友中公开我们的婚事。她说那样会影响她的演艺事业。那时我已隐隐觉得她有了些变化,但我对演艺界并不熟悉。我只是认为她说的也有道理,23岁的她理应拥有更美好的事业。
(二)
那部电视剧进入后期制作时,报纸上就开始了对该剧和参加演出的演员的宣传,蕊自然也是其中的一个。她曾很得意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演员新秀陆续被其他电视导演看中,不断有某人某人被邀参加某部电视剧的消息传来,而蕊却被冷落了。
原因可能是多种的,但她强调的却是跟我的结婚,她说这绝对是个错误。
蕊的这种认识和焦灼的心情对我的家庭生活影响很大。她时时抱怨我,似乎是我在拉她后腿。她一方面认为自己已成了“名人”,一方面又为下一步的等待而烦躁。劝解没有用,她也增长了所谓新星的脾气。
那一年,蕊的开销大得惊人。为了应付场面,为了参加种种活动,也为了开拓前程,她每月用于购买化妆品、买服装和请客吃饭的开支要花掉几千元。
而我们的实际收入是很低的,我那时还没有毕业,靠拿助学金生活,而蕊的工资只有几百元。她的开销对我来说,是个超负荷的巨大压力。
可她却不管这些,她重视的是已经撑起来的架子和面子。而我去“捞钱”的唯一本领就是拼命写稿,去拿稿费,这使我苦不堪言。
在此之前,我已经在一些文学刊物上发表过小说和纪实文学,还写过散文和随笔。我对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也都比较关注,也写过探索性的文章。但这些文字的稿酬都是微薄的。绝对无法支付蕊的开支。于是为了蕊,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新的原则:什么题材好发,什么文章稿酬高就写什么稿子。说来惭愧,那时我每月至少要发表5万左右的平庸文字。我为街头小报写过文章,也写过凶杀故事和打擦边球的爱情小说。那些东西虽然用的都是化名。但在写作时心里仍很难受。
不幸的是,我的稿费的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蕊的花消的增长速度,尽管我已经非常努力了,家里仍常常处于拮据状态。
1987年,我取得了硕士学位。分配到北京一家部级研究机构工作。也是这一年,那部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正式播出了,蕊又一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热门对象,各种应酬也忽然增大了许多。
记得那是秋季的里的一天,蕊很晚才回到家里,神秘而兴奋地对我说,这几天某某导演正在为连续剧选女演员,演他的戏,一定能走红。她所说的这位导演我是知道的,我问她:你们见过?她说,还没有,不过,我已经约下了他,明天晚上在香港美食城吃饭。
她当时很可意,可我一听心里就发凉。几天前她刚刚请过另一位导演,我的口袋里已经空空,剩下的生活费聚到一起也不过500元,而在北京的香港美食城包一桌饭,少说也得1000元,这钱从哪儿来?
见我迟疑,蕊显得不耐烦,说,我已经约好人家,座位也订好了,能请到人家是很不容易的。我只好说,行,明天下午5点钟,我准时把钱送到你手里。
第二在,我请了一天假,接连跑了两家医院,共献血换来500元钱。从医院出来时,我觉得头晕脚软,老是恶头想吐。这是我第一次献血,又超过了常量,身体仿佛掏空了。但这些还不是主要的。我的感受太复杂了,心情十分恶劣也十分委屈。我知道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大都市里,我一介书生算不了什么,可我毕竟是研究生,新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对我都是很尊重,毕业不到一年时间里,我写出的几篇关于经济改革的文章,发表后受到中央领导的表扬。可是我的妻子却并不看重这些,在她眼里,那些导演,明星才是她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也许我并不应该怪她,毕竞,那是她的天地。
我把1000元钱送到蕊手里时,她连问都没问钱的来源,拿着就进去陪客人了。直到半夜,她才回来,钱花了,客请了,但她得到的答复却是等一等再说,等一等是什么意思?等一等就是意味着她的失败,用北京话说是是没戏。口袋里装满钞票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盲点,就是认为别人的钱来得也都十分容易。我并不想责备那位导演,因为这类盲点是社会所共有的。
我脸色苍白,蕊看出来,这时她才问到那笔钱,她当时一副吃惊的样子,我忍不住先难过了,红了眼圈,决不是心疼我的那点了血,而是为一种耻辱!我觉得我的才华并不比某些导演低,而我却在用最宝贵的东西换取最廉价的东西,我真不知这是否值得。然而那天的蕊却令我感动,她的心情也不好,况且天已很晚了,她还是为我做了鸡蛋汤。夜里她偎在我身边哭了,哽咽地说,她想好了,今后再也不做了演员了。我知道这些情话,也是气话,她不去做演员还能去干什么?
以后,蕊脱下了军装,转业到北京一家文艺团体。她曾参加过几个剧组的摄制,都是做配角。那两年是蕊演艺生涯的低谷,也是我们婚姻生活最艰难的一段。
(三)
1989年,有人组织一班人马去广州走穴,蕊参加了这十几个人的队伍。半个月后,走穴的演员都回到北京,蕊却迟迟没有消息。我很担心,蕊既没来信也没打电话,她在广州又没有亲属,她能去哪里?我找到那个姓陆的组织者。
他显得很为难。我说,我是蕊的丈夫,蕊是跟你们走的,即使是她有什么事,你也应该对我讲一下啊!他犹豫了一会说,这事跟你讲一下也没有关系,反正这里边也没有我的什么责任。
他告诉我说,在他们演出间,广州有个姓刘的私营老板看上蕊了,一连几天,演出结束后他都要请蕊出去吃夜宵。后来,蕊就不和剧组的人一起住了,每天到了演出时间她才由那位企业老板开车送过来,演出结束后又坐他的车回去。他们这些人回北京之前,蕊坐着那位刘老板的车来给大家送行,她告诉大家说:我暂时不回北京了,刘老板要送我一辆车,我准备先留在这儿帮他打理一段生意。
这位陆先生语调相当平静,可我却听得全身发抖,额头和手心都沁出汗出来。
我绝对没有想到我曾那般深爱的妻子会做出这样的事!当天我就请假登上南下的火车,在广州找到了那位刘老板。这位刘老板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半秃头,看上去少说也有50岁了。我强忍着火开宗明义说明了我的身份,想不到他竟然一脸平静:是蕊小组自己自愿留下的,你要她回去,得看看她怎么想的啦。
我在一家宾馆见到蕊,她倒直截了当,告诉我说,她不愿再回北京了。我愤怒地问她:为什么?也许她从未见我发过火,这时有些害怕了,她怯怯说:“那日子太穷了,在那里我什么也没有”。
我不得不与那位老板进行了一场非常棘手的谈判。我威胁他说,我在广州政府部门有朋友,他要是不想找麻烦,就别再纠缠蕊。开始他还跟我打官腔,后来可能想到我也不大好惹,况且他能得到的便宜已经得到了,留下蕊只会损失一辆车,也就及时地打了退堂鼓。“谈判”之后,他便不再见到蕊。也停止供给她生活费,万般无奈之下,蕊不得不跟我回北京。
一路上她板着脸不跟我说话,回到北京她还是那样,板着脸不理睬我。
我知道蕊的身上已在发生着可怕的变化,这变化已使我们的婚姻生活有了质的改变。可是,我仍然下不了与她分手的决心,原因是复杂的,最主要的恐怕是我太在意我的过去,那青梅竹马的时光以及两家父母的交情,我劝说自己,权当是她的单纯使她错走了一步罢,原谅她这一次吧,但愿我的宽容能使她回头。
可是蕊还能回头吗?其实那时的她已沾染了不少女演员的共有的坏毛病,好像她们的人生目标就是跻身于上层社会,哪怕只做上层社会的附庸者。传统的道德在她看来不值分文,要有钱,要享受最奢侈的上流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她多次走穴,其间也参加过一些电视剧的拍摄。凭心说,我的心情是矛盾的。也许,女演员的职业道路就是这样,她也是在试探,在闯荡,那条路上,我这个做丈夫的情感并不紧要。况且我又这样无能,不能挣大钱来供养她。蕊从我的心里已经走得越来越远了。
1991年夏,蕊应邀到深圳拍电视剧,这应该说又是她的一次机遇,是她等待了许久,交了许多学费之后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剧本不错,她所分担的角色也不错,如果她有上乘表演,再次走红是大有希望的。
她去了两个月,戏拍了一半就无心再干下去了。在深圳,她频繁地与人约会,大抖女演员的威风----这些我能想得到,那些腰中有钱又无道德约束的老板们如何竞相对她献殷勤,如何周末带她飞海南、溜香港、逛澳门‥‥总之最后是一位姓李的台湾商人包租了一套房间,住在里面的蕊,摇身一变,成了他的私人秘书。
李先生家住在台湾高雄,年过半百,在台湾早有老婆。蕊跟他也是因为他开的“价码”最高,许诺说,要送她一栋别墅和一辆高级车,还答应帮助她到台湾定居。
当然,这些情况是我后来才搞清楚的。
蕊在一切都作出了决定之后给我来一卦简短的信,提出了离婚。
我接到她的来信居然十分平静,哀莫大于心死,一切都是意料中的事,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飞到深圳与她作最后一次谈话。
我来到深圳那家大酒店,为了避免尴尬先给她的房间打电话,是蕊接的,她表示不愿见我。我还是乘电梯上去了,希望与她郑重谈一下,即使我同意离婚有些话我还是想当面说给她听。没想到她对我居然那是冷谈,她打电话叫来酒店的保安人员,说我来找她是为敲诈她的钱财。我实在是感到了愤怒和侮辱,我觉得她这样的女人根本就没见过什么叫钱财!
第二天中午,我约下那位台湾商人。他倒是没有退缩,我俩像西方电影中决斗的男人那样,都在摄影棚外等待着。蕊拍完戏走出来的时候,恰恰与我们站成个三角形。她左边右边看看我们,然后十分干脆地对我说:“我们完了,我们过不到一起,我要跟你离婚,今后我的事与你再没有任何关系了”“我说,可以,只要你慎重思考过,我完全同意。”她看了我一眼,显得轻松了些。我们俩说话的时候,李先生始终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他什么也没有说。我准备告辞,犹豫了一下对蕊说:“你不觉得你对生活预支得太多了吗?还是好自为之吧”!这是我思考了许多要对她说的话,也是我飞来深圳要告诫她的唯一一句话。
那天深圳下了雨,我在淌雨的街道上一个人走了很久‥‥
(四)
回到北京我马上给蕊寄去了离婚协议书,这时候我才觉得了难过,一种由衷的难过,不是思念和悔恨,是为了我自己,我走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大哭一场,然后嘱咐自己彻底忘记她,全身心投入新的生活。
那时,我在北京的发展前景是不错的,我已经被破格评为副研究员,我所撰写的文章经常在首都的各大报刊发表,并有一定的影响,北京一些社科研究部门也多次请我作过报告。但我还是决定离开北京,因为这个地方太让我感伤了,我的心情其实很坏,我用了很多自律的办法都没有从这个打击的阴影里挣扎出来。
当时,正好美国有一家研究机构邀请我去做访问学者,于是我来到了美国。旅美至今,已有四个年头,通过艰苦的努力,如今我已在美国一所有名的大学里做东方问题专业的研究员了。
时间真是个魔术师,它最能洗涤人的内心痛苦,蕊带给我的创伤已经淡泊了。去年,一位来自南京的比我小8岁的琼,走近了我的身边。琼远远没有蕊漂亮,但她有学识,是我所在大学的一名博士生,非常地善解人意,她用女性的温柔缝合着我伤痕累累的心。我们决定回到我的家乡去举行婚礼。
1996年5月14日,我们抵达北京机场。想不到在北京逗留的那段日子里,我又听到了关于蕊的消息。在深圳,她与那个姓李的台湾商人同居了两年,李先生并未现他许下的诺言,一没给她买汽车,二没给她买别墅,倒是他自己的工厂越来越不景气。无奈,李先生把大陆鞋厂转他人经营,决定返回台湾,第三条他倒没有食言----在蕊的坚持下他把她带到了台湾。
蕊随着李先生到达台湾后,被安排在高雄市郊的一家简陋的旅馆。李先生给她“约法三章”:不许她给他家打电话,不许她外出走动,生活费由他按月支付。这与深圳已是远远无法同日而语了,可她在台湾举目无亲,又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她只能忍气吞声。
半年后,李先生到香港发谋求发展,在那里开办了一个公司,把蕊又带了过去。这回他应蕊的要求,给她办理了香港长期居留证。到1995年春节前后,李先生对她已失去了兴趣,提出分手,并摞给她5万港币作为分手费,他对她说:“我只能给你这么多了,也算对得起你,我们没有法律关系,你是分不到我的财产的,如果你不要这笔钱,我可以收起来。”已经没有退路的蕊,又能怎么样呢?
据说,她用那笔钱,自己租了住所,也曾打算靠打工自谋生路。但她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苦-----这点我很了解,凭她的能力,很难独立闯荡。她也想打入香港影视圈,结果失望而归。她没有什么谋生手段,不会说萼语,当中文教师自己常写错别字。或许是没有办法吧,35岁的她找到一份在国人看来不好听的工作-----保姆。她在一对英国夫妇家带一个漂亮的小男孩。
蕊没有回过家,她的遭遇以及她现在的处境是一位经常往返香港的朋友告诉我的。
这位朋友在香港海洋公园游览时,偶遇牵着一个外国男孩在此玩耍的蕊,他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蕊的漂亮在朋友圈中是公认的,当年有人把她比作国色天香。可他所见到的蕊已变成一个地道的小妇人。也许是岁月的折磨吧,她脸上的皮肤已经松弛,眼睛四周出现了许多细小皱纹,腰也变得粗壮起来,昔日那双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已毫无生气。她原原本本地向这位朋友讲述了自己的境遇。说起过去,她是三分的叹息,七分的后悔。临分手时,她对那位朋友说,她不想再回来了,她希望过去的朋友忘掉她。
那天,我说不好心里是什么滋味,我是很难过,很难过。唯一让我有些安慰的是,毕竟,她现在的生活比过去的现实多了,她终于学会了依靠自己来生存,这或许是她的新生活的一个转机。其实,人无论是干什么职业,只要他是自食其力的,他就会赢得社会的尊重。
我不想再去责备蕊什么,谁也没有权力去轻视一个奋斗着要爬起来的人,尽管她是艰辛的。
作为昔日的爱人,今日同为四海飘泊的游子,我愿衷心的祝福她:蕊,把今后的路走好。 岁月必定会老去当年的花容月貌,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当年的张莉确实当得起国色天香,任是无情也动人。她是红楼剧组最漂亮的女演员~~~连陈晓旭也略逊一筹~~~
超人的美貌与超人的智慧一样是天赋的财富,这样的女子理该有尊贵的生活,配得起她花容月貌的生活~~~
她确实选择错了,她该选择入宫或者做宝二奶奶,一如宝钗的选择~~~因为她虽然美丽无筹,却略欠风情,这点也象宝钗,所以她是不适合坠入风尘的,她该过尊贵的生活~~~~而不是在风尘中打滚~~~
她也不适合做一个凡夫俗子的妻子~~~~她的容貌太出众了,凡夫俗子养不起她,也养不住她~~~~
不该要求一个那样的美人过普通的生活,就象不该要求一个天才做苦力一个道理~~~
千里马不该拉车耕地,那是暴殄天物,让美人下厨房做鸡蛋汤过日子也是一个道理~~~ 美人就不能下厨房做鸡蛋汤过日子啊。。。。 怪不得江南对红楼如此钟情呵~~~红楼情缘是如此之深。 一句“她确实选择错了”,可以看出雪融鸿飞对“宝钗”的惋惜之情。
“她也不适合做一个凡夫俗子的妻子”,在当今,谁不是凡夫俗子? 引用第14楼lkvc于2006-09-07 06:32发表的“”:
一句“她确实选择错了”,可以看出雪融鸿飞对“宝钗”的惋惜之情。
“她也不适合做一个凡夫俗子的妻子”,在当今,谁不是凡夫俗子?
lkvc还是没有读懂,九姑娘是话里又话~~ 引用第13楼轻挽云裳于2006-09-06 17:12发表的“”:
怪不得江南对红楼如此钟情呵~~~红楼情缘是如此之深。
呵呵,是啊,这个红楼情缘讲下来,毕定引人入胜~~~期待下文~~~ 引用第12楼wicatu于2006-09-05 20:35发表的“”:
美人就不能下厨房做鸡蛋汤过日子啊。。。。
应该可以,但是8是张莉那样的美人~~~
reader:
QUOTE:
引用第14楼lkvc于2006-09-07 06:32发表的“”: 一句“她确实选择错了”,可以看出雪融鸿飞对“宝钗”的惋惜之情。 “她也不适合做一个凡夫俗子的妻子”,lkvc还是没有读懂,九姑娘是话里又话~~
我的话表达我的意思,但是当它听到别人耳朵里的时候,那就不是我的话了 ^_- 那是别人听去的话~~~
在当今,谁不是凡夫俗子?
张莉不是 晕倒,雪融鸿飞怎能只引用一半呢?
我的原意为:“她也不适合做一个凡夫俗子的妻子”,在当今,谁不是凡夫俗子?
这里的凡夫俗子是指“用泥做成的男人”。
雪融鸿飞考试不及格,再去补习《红楼梦缘》。 四
书到手后,心里总是忐忑不安,一种不祥的感受埋在心底挥之不去。我自己做了一件并不光彩的的事不说,还连累弟弟陪着我一起经受母亲的“严刑逼供”。母亲对儿子的管教是很严厉的,她决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有摸钱的行为尽管是摸父母的钱,母亲坚信:今日会摸父母的钱,一旦成了一种习惯,将来必定会摸别人的钱,那性质就变了!这是她哭着对前来劝解的邻居说的。
感谢母亲对我的“严刑拷打”!尽管我当初咬死不承认,但至少让我知晓做这种事情的严重性,也明白了作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代价往往比通过作坏事而得到的价值大得多!
多年以后,当我不断地反省这件事时,我深深地知道:实现自己的欲望切莫不择手段!否则,良心会永远和你过不去。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偷”字有刻骨铭心的体会,南昌有句俗语:男的怕作贼,女的怕偷人。这男性一旦成了贼人,是件相当可怕的事!
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市井俗夫。只要是个贼人,必贼心不死,必祸害人间。真是小偷隐于市,大盗隐于朝。隐于市的小偷,至多也就是一只耗子,下场无非是人人喊打,形象萎琐下作而不堪入人眼,狗见之也会吠声不断。至于大盗,那可了不得,贪官便是一例。它偷的可是国家的钱,纳税人的钱,不仅偷得八面威风,见了草民还想打谁,就打谁,与小偷正相反也!那狗立马也便成了犬,反过来吠草民了。
偷儿偷钱,还不是偷儿的最高境界,最高的境界,是窃国!历史上不乏其人。
严重跑题中,就此打住。不久,孔乙已走进了我的视野,他老人家说:窃书,不算是偷。我窃钱而购书,是不是只能算半个小偷?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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