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
古之大德,一再告诫人们,要以不贪为宝。我想起了两位古人。一个人是宋朝的范仲淹。一提范公,人们马上想到他在《岳阳楼记》中的千古绝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公不但是言者,还是行者。我们在崇其“言”的同时,更应该尚其“行”。
范公出身清苦,家境贫寒,幼时在寺庙读书,每天以粥充饥,有时连粥也吃不饱。后学而优得仕,他把俸禄几乎全部用于接济穷苦,养三百多户人家。他做宰相时,僧人向他化缘修寺庙,他说庙前大树下有黄金,挖出来足够用了。一挖,果然。人家问他怎么知道,他说:“我小时候读书看到的,我挖坑埋起来了。”穷得连粥都吃不饱,见了黄金却不动心,了无一丝杂念,这是何等的人格!范仲淹有五个儿子,他以不贪为传家宝,死时连棺材都买不起。然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范公家道八百年不衰,子孙簪缨不绝…
另一个是清朝第一代醇亲王,他深谙世道,知道告诫后人莫贪家私,小心因财掉脑袋,国破家亡。他曾亲书一帧家训告诫子孙后人切莫贪财。在这事上,顺治皇帝更想得开,他深究过“我”的含义,提倡无我无贪。大清统治者入关登基以来,一个少数民族统治诺大个中国三百多年,这第一代亲王的家训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以古鉴察今,多少个贪官如狼似虎,“不丧家身不肯罢”。它再次此告诫人们,贪为万恶之源,无论贪什么,贪财也好,贪色也好,贪名也好,贪权也好,甚至于联想到近日论坛中屡发的贪威望事件,只要贪念一起,则欲壑难填,什么糊涂事都来了,最后身败名裂。
不贪为宝,我们要警钟长鸣。 是,时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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