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ish 发表于 2006-8-17 10:15:05

我的个人文献数据库

  我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对文献资料的整理是记在卡片上的。日积月累,大概也有近二百张。毕业后则使用苹果II录入文献资料信息。由于没有合适的数据库软件,所以我只是用文本文件的格式记录。
  第一次知道access数据库是在德国留学时,看到一个用access编程的工作,于是立即打电话预约,然后跑到书店去翻书,看看access是什么玩意儿。有了一个基本概念,又跑到学校的计算中心请教,并从那里要了安装盘实际摸索。到了约定的时间,对access的功能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面谈时的我自然表现得如同数据库专家一样。接下了任务,我便开始了access的学习。等任务完成了,钱拿到了,这个数据库软件我也学会了。很自然,接下去就是为自己编一个文献资料数据库。
  我经常讲,如果我们手头的资料超过50份,那么就有必要建立自己的资料数据库;如果资料超过了500份而没有数据库,那么这些资料就成了一堆垃圾。你或许可以把它们分类放在不同的文件夹里,但是如果一篇文献涉及多个主题时,你只能将它归到其中一个主题,当你研究其他主题时就有可能错过它。此外,如果你检索到一篇文献,你可能已经记不得你是否已经有了,于是,你就不得不把自己的文献资料从头到尾翻一边,或者重新下载、复印或打印(结果垃圾越来越多)。第三,如果你一生都不放弃搞科研,那么你的这些文献资料是应该陪伴你一生的。我们应该意识到,较难得到的或者需要花钱买的文献往往是那些旧文献,而这些文献的应用将为你的论文增色很多。如果要使这些文献资料不成为垃圾,你必须要有一个文献数据库。
  我建立文献资料数据库的特点是,每一篇文献有一个序号,文献按序号而不是按分类放在文件夹中,并且按序号排列在书柜中。当我要寻找文献资料时,只要从数据库中找出文献资料的序号,即可立即拿到它。文献的分类是在数据库中完成的。我设有一个关键词栏目,有时间的话就会把关键词的缩写(自己定的)填进去。现在电子版很多,家里又有一个自动进纸的扫描机(联想M7110五合一打印机),所以我又增加了一个“文件类型”的栏目,如果学生需要,我就将其扫描制成pdf文件,同时在数据中标注“pdf”,并且在计算机中也建立了按文献序号排列的文件夹,存放这些电子版文献。如果文献资料只是电子版,没有打印出来,我就将它们的序号从一个高位数(例如5001)排起,一旦由于需要而打印出来了,再改回到正常序号。因为电子版得来容易,所以经常有很多文献是因为觉得以后可能有用而顺便下载下来的,这些文献经常因为没时间录入数据库而闲置在那里,只是什么时候有闲情了便录入几篇,也只有录入数据库后,它们才有可能发挥作用。
  有了数据库做研究写论文就方便多了,我写论文用的参考文献一般都很多,就是因为平时的资料积累多,用数据库一检索,就可以找出许多篇来。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又会收集更多的文献资料,补充自己的资料库。
  我这个文献资料库从建立到现在已经有15年了,打印出来的文献有2400篇,照片上的只是书柜中的部分,是乘坐远洋轮来到中国的。还有14个文件夹的新资料放在了窗柜中。这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富。

origin 发表于 2006-8-17 10:21:54

oh, my god!

lxw113 发表于 2006-8-17 11:51:56

楼主太厉害了,可否教教小弟?
我的文献现在可能是一团糟,有时候找篇文献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呢? 先谢谢了!

bookish 发表于 2006-8-17 12:50:29

上传我在用的access文献数据库的结构。其实论坛有介绍更好的文献管理软件。

拖泥带水 发表于 2006-8-17 13:41:34

引用第2楼lxw113于2006-08-17 11:51发表的“”:
楼主太厉害了,可否教教小弟?
我的文献现在可能是一团糟,有时候找篇文献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呢? 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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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h_hn 发表于 2006-8-17 15:54:17

进来能学到一些知识,真好!

lkvc 发表于 2006-8-20 20:27:53

bookish兄access数据库并不复杂,但用数据库管理文献的想法非常不错,这在企业级应用中就对应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顺备祝贺bookish兄的博客开张。

krttg 发表于 2006-8-21 09:37:17

book的书籍管理方式,学习了,非常有用,多谢了。
至于软件,倒是次要的了。呵呵。

woinicn 发表于 2006-9-1 14:29:28

恩,对 书籍的管理就是对知识的管理梳理,对于学习大有好处

zhaoyijun 发表于 2006-9-2 02:04:00

我也是乱七八糟的

bookish 发表于 2006-9-2 11:15:34

有个学生问我一个编程问题,我就详细讲解一个完整方案,我的同事在旁边说,不要那么复杂吧,怎样怎样就可以了。

我说,你这是美国人的做法,实用。快,但做完就扔掉,下次再要就再重写。我说的是德国人的做法,慢,但下次再用的时候,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只要按说明去调用,不再需要去读这个子程序。

我在研究机构工作时,老板一直强调,编程要让不会编程的人也会用。

或许对楼上有启发。

醉乡常客 发表于 2006-9-2 12:57:12

一个先进的工艺应该降低对实施者的要求,只要他可以按部就班即可。

这是几次参与项目实施得出的结论。实验室做好了,中试装置建好了,我们去守着就顺,我们不在就不顺。不能怪工人,怪就怪操作当中包含了技术含量。

成功的生产线是不应该依赖操作工的,像发达国家,工人就按按钮、拉拉线,多舒服。上述中试中还要工人手工加料,工人看火候……不出问题才怪。

电脑也是这个道理吧。编程显然只有少数人会,但是,程序包装出来后,绝对不能只有少数人会用。可推广性和长效性应该是所有process开发都要注意的。

doctorliubo 发表于 2006-9-3 12:08:08

bookish的博客在哪里啊?

洁茹 发表于 2006-9-4 12:30:18

真的好厉害啊。我弄的乱七八糟的。做学问是应该有次序啊。向楼主致敬!

青春献给你 发表于 2006-9-4 19:03:10

我也总是捡一个丢一个,真要向楼主好好学习。

超级猪 发表于 2006-9-4 20:28:14

学习了道理了,具体一定要找时间好好做好

记到了,德国人的方法~

readenter 发表于 2006-9-6 16:03:54

认真学习,有收获!!!

dawei6969 发表于 2006-9-7 03:36:03

所说不错,我的资料都成垃圾了。当时未整理,过后想都来不及了!

haoruihui 发表于 2006-9-7 15:36:59

真的好好啊,很崇拜你们,值得学习。

linsi 发表于 2006-9-8 08:59:53

果然是做学问之人,崇拜中,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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