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nbafbi 发表于 2006-8-8 22:10:23

医生的呐喊

来源:http://www.blogcn.com/zlzj/article/20067/5325.shtml
工作六年了,医护这个行业,一直给我的印象是压力很大。生活的压力,工作的压力,学习的压力等等,从来就没让我觉得轻松过。尤其近几年,医患矛盾越来越尖锐,医患纠纷愈演愈列。先不说到底是医方还是患方之错,导致这种局面的,政府部门的错误引导和舆论的偏面引导,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六年的工作中,除了非典那一年,还能让我们医护人员觉得,自己还是被当成个人的。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越来越觉得我们被当成了魔鬼。我们一不谋财,二不害命,只是凭自己的知识和技术吃饭,偶尔给贫穷无力支付医药费的病人捐点款,减免点医药费,我们到底惹谁了,要那么恨我们?被打翻在地,还再踏上万只脚,恨不得把我们捣成肉泥。
“五百万的天价医药费”,“杀人医院”,“杀人医生”等等,尽是负面报道的新闻,而且新闻的侧重点,往往是赔了多少巨款。请问,有哪个医护人员见到病人时心里想的是如何谋财害命的?有哪家医院成立的目的用来当屠宰场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而这坏事,是在传播过程中,被无限夸大了的。于是乎,少数几个医生和医院的不正当行为,泱及了整个医疗界的医护人员。很少有人在医患矛盾中,持理性的立场,不去调查到底错在不在医方,而“肯定是医生的错”这种想法理所当然地就占据了他们的思想。
回扣、红包、缺乏责任心、无证行医,不可否认,医疗界是存在这种现象和一些缺少职业道德的医护人员,但那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也犯不着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啊。弄得现在病人到医院看病,就像去见仇人一样,全副武装。在舆论界的引导下,让人们觉得,只要和医生发生点纠纷,不说赔多少多少钱,其码能免除很多医药费。于是,一部分病人在就医的过程中,眼睛犹如摄像头,耳朵犹如录音机,完了在里面加点油,添点醋,再跟医院闹一闹,目的多少都能达到。于是,就出了一句新“谚语”: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
我记得很深刻的一件事,是那天早上给病人在静推的药物换了一根输液管,由于输液器接头内侧有一小片的缺损我没发现,两小时我吃完中饭回寝室后,领导打电话给我说,我换的那根输液管有一点液体渗出。家属在科室里闹得不可开交,把主任和院长都叫到科室里去了,要我去趟。我就去了,在上楼的电梯里,刚好碰到了那个病人的两个家属(因为平时我们都是戴口罩的,所以我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我),就听他们在说:“其实也是没什么,就那么一点药渗出来,只不过就是想要点精神补偿费而已。”这话我记得很清楚,这是目前为止,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唯一一件“差错”(事实也够不成差错),当时的心情,真是……。当然,最后,化验了病人血,证别没对病人的血药浓度造成影响,主任,院长,护士长,还有我,向他们道了歉,那根输液管被当做证据被家属拿去说要做检验(不知道有没有去做),这才了了事。
现在,每个人对于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都增强了,这是好事。患者们在就医生的过程中,注重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错。但法律要求医院的无过错赔偿,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权益向谁要去。曾经有一则报道,医患纠纷经鉴定后,医方无存在过错,但法院仍判医院赔偿。这算是哪门子法律?都说患者是医疗关系中的弱逝群体,是因为他们缺乏医疗知识。但现在,在摄像头的临视下,在录音笔的临听下,在拳头的威胁下,医护人员不也正在成为弱逝群体吗?难道医护人员被患者家属打死打伤的还少吗?医疗设备被砸毁的还不够多吗?通常,医护人员在医疗纠纷中被要求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患者的权益有保障了,可医护人员的权益和人生安全由谁来保障?怎么,你们觉得医护人员要求有权益保障很可笑吗?很可耻吗?难道医护人员就不用吃饭睡觉,就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吗?
我们每天在压力中工作,战战兢兢地查房,战战兢兢地操作,战战兢兢地和病人交谈,战战兢兢地写病情记录。我们对自己的告诫是:认真仔细,不做额外事,多做多错,不做少错,要学会保护自己。现在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什么部门会保障医护人员的权益了,我们当然得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想奉劝那些高考完面临选择专业的学子们,要选择医疗专业时,一定得看清形势,三思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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