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long88 发表于 2006-7-28 17:12:48

被误读误用的《师说》及其他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自从韩愈在《师说》中提出了这个总结式的观点以来,这句话就成为了千百年来为人师者的最高准则。沿及至今,每一个人都知道这句话,而对中小学的教师来说,这句话更是被奉为圭臬。然而我要说:我们错了!这句话绝对不是说给中小学教师听的!我们严重误读了这句话!
             误读一:忽略了这句话中对学生的隐性要求
  一直以来,这句话只被用在教师生上,但其实这句话中还包含着对学生的要求。不错,“传”、“授”、“解”这些动作是教师的行为,但这些行为产生的前提是以动作的接受者必须具备“学而有惑,行而求业,志而向道”的表现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学问的提高应该是依靠学生努力、教师引导这两方面的统一才能实现的,否则只谈对教师的要求,未免一厢情愿强人所难。

             误读二:无视文本内容
  其实关于“师”昌黎先生在文中说得很清楚“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也就是说《师说》中的“师”不是在儿童时期传授知识的教师,而是对成年人起人生指引、生命启迪作用的“导师”!何以见得?请往下观。

             误读三:没有分辨求师的对象
  我们都知道学习对象的不同决定了教师的授课方法与性质的不同。那么我们来看看《师说》中的受教人群是些什么人呢?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士大夫之族耻于相师。不管“人”也好,“族”也罢,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成年人而不是中小学生!在这里把教导成年人的“师”解释为中小学教师合适吗?
             误读四:忽视李蟠的年龄和知识水平
  既然《师说》一文是韩退之写给李蟠的,那么我们就来看看李蟠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得知:李蟠当时十七岁了,已经过了“束发”“志学”之年,而且他的文化程度,即便是现在的研究生也未必能够达到!那么他所从的“师”的概念及外延能等同于“中小学教师”吗?
  不可否认,以“传道受业解惑”作为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追求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这种运用语言文字时不求甚解的做法却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遗憾的事情。因为这种大而不当的评价原则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中小学教学工作者在自身职责上的迷失。由此,笔者也想到了现在教育界中被经常引用的巴西教育家保罗·弗莱雷(Paulo Freire)的一段话:“没有了对话,就没有了交流;没有了交流,也就没有了教育。” 很多的专家学者从这句话中引申出指导中小学教育的新理念,号召中小学教师要平等地与学生对话,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我的外文水平很低,所以无法考证这段话生发时的环境与背景。只能寄希望于这句话不存在“误译”、“误读”、“误用”的情况,因为我们毕竟干的是教育这一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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