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qdzzh 发表于 2006-6-16 20:21:40

法律之窗 为什么人气这么不旺

法律之窗 资源不少,可为什么人气这么不旺 ?读书园地是方便大家共享资源,但这个应当仅仅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读书和大家相互切磋增进学识,但是咱们这里似乎有点变味了,拼命的争威望,下载资料...... 威望这东西带来的异化,值得反思!

gjqdzzh 发表于 2006-6-16 20:26:41

论坛是交流的平台, 相互对感兴趣的问题,发表意见切磋交流,可以相互间扩展视野、增进学识,这才是更有意义的事情,呼吁版主们对交流讨论的帖子多加鼓励,增进问学之风。善莫大焉!

caobaipeng 发表于 2006-6-17 09:21:50

我也有同感,本来应该是人气很旺的版面。

野樵 发表于 2006-6-18 01:44:53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foxe 发表于 2006-6-18 12:25:33

以前有时常常来,可是一些贴子有威望限制,我的威望是少得可怜,差点没负数!所以就少来了。

665665 发表于 2006-6-18 12:47:15

人气很旺,但威望限制了部分人,威望的作用不好说,没有威望的限制,哪来大家努力的工作。新人只有努力的工作,才能享受前人的成果。

jassenwww 发表于 2006-6-18 14:45:16

毕竟不是专业法律论坛,人气不旺不足为奇

不过人少也好,也许能找到好朋友。

何太痴 发表于 2006-6-18 18:02:16

呵呵,我跟LITTLEKID费劲心力,可是太多的人为了赚威望搬了太多的垃圾进来,好的东西反而被挤兑掉了。

没有人沉下来发几篇有真正内容的东西啊!

大勇 发表于 2006-6-18 22:15:19

原因在于,
1,本论坛受众人群,理工科为之众.
2,法科博大精深,非数年潜心不能有所为.
3,本朝法科现在根基甚浅,学术实务亦多浮躁.
4,市场经济使人浮躁,逐利为其目的.
5,受读书无用论的侵扰.
6,本分论坛地位低下,前途堪忧.
7,严格的奴隶制一样的威望等级制度,三公九卿,流弊重生.
8,井田制般的法学体系,各分科老死不相往来

sdwzk 发表于 2006-6-19 15:59:27

大勇兄的分析很是精采。
我倒是对现状感到满意——如此说不是因为我在诅咒法律之窗。
搞研究嘛,总是需要静下心来,慢工出细活。但一旦转换了身份,比如成了版主,似乎有了某种义务,即采取一些可以量化的指标评价自己的劳动。如点击率、水贴数或者更新率。但其实,如果做壁上观,更容易看清楚一些。以上哪一个不是虚名?将自己的研究时间与精力浪费在提供无谓的服务上,何如一两个朋友平静地谈几个问题?
资源多了未必是好事,试问哪一个求书的不是电脑中有数十卷书而一卷未翻?表面热闹,正好反映了内心的狂躁。
如有兴趣,不如发表一些个人研究,简要地介绍一下自己的心得,大家讨论讨论。资源只是学术历程中极小的一方面,多思精读才是根本。

littlekid 发表于 2006-6-19 19:10:35

引用第5楼665665于2006-06-18 12:47发表的“”:
人气很旺,但威望限制了部分人,威望的作用不好说,没有威望的限制,哪来大家努力的工作。新人只有努力的工作,才能享受前人的成果。

基本观点同665665兄弟。

发表自己的东西,共享思考的成果,这样论坛自然会热起来了。对于有价值和原创性的帖子,太痴兄和我都不会吝惜威望的。

请大家多多支持这个版面!

大勇 发表于 2006-6-20 21:38:51

引用第10楼littlekid于2006-06-19 19:10发表的“”:
基本观点同665665兄弟。
发表自己的东西,共享思考的成果,这样论坛自然会热起来了。对于有价值和原创性的帖子,太痴兄和我都不会吝惜威望的。
.......
转帖的一概不要!

freetax 发表于 2006-6-21 09:37:17

据本人观察,即使在专门的法律论坛,讨论研究的气氛也不浓,更不用说在这个以找书为主的论坛了。如果非得找几个热闹的论坛,那么我想也有几个司法考试的论坛了。
有些问题不是人人可以参与讨论的,如果不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而且必须是专业的)恐怕是不能轻易出口的,即使发了言也会引专业人士不齿。况且法律门类繁多,隔专业如隔山,此专业与彼专业之间互不买帐,文人相轻之风历来如此。
进一步说,这个论坛限制过严,我甚至不得不说如我之类到这发言也只不过是想多积点分而已:)

黄山谷 发表于 2006-6-21 18:01:22

引用第9楼sdwzk于2006-06-19 15:59发表的“”:
资源只是学术历程中极小的一方面,多思精读才是根本。
非常同意。很多人电脑里下载了一堆好东西,但是看的不到十一,浮躁的心态阻止了学业的精进。
法律版要讨论问题其实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大部分容易讨论的都是概念问题,概念清楚了就没有多大讨论的必要了。如果是法律的漏洞,我们讨论了也多半不算数。
有资源共享就是很好的地方了。

天涯路 发表于 2006-6-24 04:48:56

这里不是挺热闹的阿。就是限制太多,到处要威望,新手就惨了哦!还得努力打拼!

jhwen68 发表于 2006-7-23 15:39:20

希望少些威望限制,多列一些书,能让大家在共同阅读的基础上,各抒已见!!

szq65423 发表于 2006-7-23 16:02:56

引用第8楼大勇于2006-06-18 22:15发表的“”:
原因在于,
1,本论坛受众人群,理工科为之众.
2,法科博大精深,非数年潜心不能有所为.
3,本朝法科现在根基甚浅,学术实务亦多浮躁.
4,市场经济使人浮躁,逐利为其目的.
.......
1、法律和政治、经济紧密相连,而本论坛的知识层面,特别是资源局限于法律,无形中限制了其它专业的人进入,也遮蔽了法律人的视野;
2、国人对法治的不认同,没有法律信仰,也多少让法律人灰心;
3、法律人自己也没有多少真正的信仰,难免信念不足且不坚定,玩世不恭者大有人在;
4、本国现世的“法上有法、法外有法而法内无法”现实,使人无赖而又加剧了中国人的法律无用乃至国人的奴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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