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hes 发表于 2006-6-9 10:30:34

死亡的美学

生存的忧患、世事的艰难使得死亡在某种意义上变得不那么可怕了。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当死亡——与生命的彻底隔绝——被称为安乐时,世界的黑暗也就可想而知。杰克•伦敦疯狂地讴歌生命,而自杀的也恰恰是他,与此相仿者的名单还可以举出一长串来。有意思的是,往往最热爱生命的人也最容易厌弃生命:在这里,生命被看作是一种应当十分完美的事物,当它变得残缺丑陋不堪忍受时,就必须毫不犹豫地结束它。生命成了相对孤立的东西,它不再是生物现象,而是哲学和艺术的概念。使这生命诞生的一切:家庭、社会和国家,居住地、粮食和财产,这一切注定有着世大缺陷的东西,越来越不能令人忍受了。生命,它注定要被不完美的一切所折磨和摧残。而许多人——通常是优秀的人——则拒绝接受这种状况。他们认为:生命是一种美学,因而死亡也是一种美学。无法选择生命的美学,就选择死亡的美学。对他们来说,生命的美,并不介意于物质的贫乏、境遇的艰险或心灵的痛苦,它可以是茫茫雪原上与一匹饿狼的搏斗,可以是汹涌大海中对一位恶魔船长的反抗,也可是宫廷或庄园里对一位美丽贵妇人的不可企及的爱情,甚至也可以是深山古寺中青灯黄卷的隐遁……关键在于,必须有一种对于生命的感动。对生命的感动是让生命延续下去的唯一理由。生命的感动一旦消失,死亡的美学便粉墨登场了:他们将用自身非同寻常的一死,来博取世人心灵又一次震撼,以此向这黑暗麻木的世界发出最后的抗议。遗憾的是,死亡的美学所唤起的强烈感情是极不可靠的,它的消失和它的突如其来一样迅速。一次精心设计的死亡也许只能让人们思索半个小时,过后就一切如故。而且,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死亡的美学根本无法理解,他们不是嗤之以鼻,就是不愿多想。甚至,一些人认定生命中的痛苦完全可以避免,这取决于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并且“潇洒”。他们只需要享乐,而不需要感动。因此,死亡的美学在某种意义上纯属徒劳,除了实施者自己的生命,它什么也不能改变。而这恰恰是一个人选择死亡的理由——这世界已经完全没有了感动。在此,一个巨大的悖论诞生了:假如世界还有可以感动的东西,那么以死亡来感动世人就毫无必要;假如世界已经没有了感动,那么以死亡来感动世人又根本不可能。多余的,仅仅是死亡者的悲哀。

一江秋水 发表于 2006-6-10 08:38:59

死亡的美学,好吓人的标题,我认为全篇写得太严谨,好象一篇学术论文,这样的题目要吸引眼球,要写得生动活泼轻松有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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