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誓梳起,永不婚嫁” 旧式社会中的独立女性--自梳女
自 梳 女——旧式社会中的独立女性原创 首发
“自梳”是这样一种特殊风俗:解放前的农村未婚少女一般蓄辫,婚后始束髻,而在顺德、番禺、中山、南海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妇女中间,却有一批女子通过特定仪式,自行易辫而髻,以示决心不嫁,独身终老,称为“自梳”或“梳起”,“自梳”的女子被称作自梳女。在旧中国,封建社会礼教统治严格,女人必要为人妻妾为人母,终生服侍夫家,珠江三角洲的这些自梳女不但经济独立,而且选择远离婚姻,不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独立谋生,并结成团体便于互相帮扶。她们有效地维护了自己选择的不婚权利,其存在不得不可被视作中国女性独立潮流的一股先驱力量。
目前国内外学界都对“自梳”保持一定程度的关注。以托普莱(Topley Marjorie)和萧凤霞(Helen F.Siu)为代表的学者主要探讨了这种习俗的起源。 叶汉明、欧阳婉娆、王丽、李宁利、周玉蓉等国内人类学者也发文进行陈述和分析。一些关于华南婚姻家庭制度研究的专著里也有涉及 纵观国内对“自梳”和“自梳女”群体的研究,重点在于大概地介绍自梳这一现象以及对自梳的兴起背景和社会意义的讨论;方法上主要依靠文献,实地田野调查较少。
在众多文献中,除去当地的地方志记载外,最重要的一篇文章当推陈燏曾、黎思复和邬庆时三位先生合写的《“自梳女”与“不落家”》。这篇收入《广东文史资料》第十二辑的文章以作者亲属的亲身经历为证据材料,翔实地介绍了两个地方习俗,从中可瞥见老一代文史专家严密、精确、一丝不苟的诚实写作态度。(“不落家”指迫于父母之命结婚的女子,在婚礼后长居母家,避免与丈夫履行两性生活,这种方式与自梳名异而实同。)下文对自梳的说明性介绍主要以这篇被诸多有关文章引用多次的文献为根据。
根据番禺县志,清初就已盛行不落家之风。民国后自梳风气虽渐陵替,但直到解放初期,余风仍未全泯。据1953年广东妇联调查,番禺第四区大龙乡全乡2028名妇女,仍有自梳女245人,占全体妇女的12%,可见当地自梳风之盛。
由于一般家庭对女儿终身独老多百般反对,“自梳”或称“梳起”仪式的筹备,多在“自梳女”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进行。“梳起”时需新衣、新鞋、新袜、梳子、红头绳、梳妆用小箱子,及红包、鸡、烧肉、茶、酒等祭品,这些都由姑婆屋内的姐妹协助暗地里陆续备办。仪式前夕,例必在“姑婆屋”内住宿,以香汤沐浴后,即召齐志同道合的姐妹聚谈,由已自梳的姐妹传授心法:如何坚持独身、应付家庭阻挠、如何在家庭里立身、独立谋生、互相扶持等。至晨光熹微路上未有行人,连同前往附近神庙举行梳起仪式。要自梳的女子到神庙后,在观音前摆开衣物、祭品,三跪九叩,矢誓决心梳起,永不婚嫁。然后由事先约定的已梳起的妇女为她拆开原梳的辫子,改梳为云髻(亦有在先一晚将辫梳成髻的)。接着换上新衣。再向观音叩拜后,即与同往姐妹互拜道贺。仪式至此便算结束。
“自梳女”在“梳起”仪式举行过后,才回家告诉父母及家人。并将拜过菩萨的祭品分送亲友。稍富有的还做酒席宾客。各姊妹及女戚亦送礼祝贺。如果是家庭同意“梳起”的。就在家里宴客,视为女孩毕生一件大喜事;家庭不同意的,“梳起”后多不敢直接告诉家人,请前辈自梳妇女代为转达。如家规极严,则众姐妹相约保持秘密,私下联系预备应付家庭责罚。
自梳女的职业,因地区而异。在此风最盛的顺德,多以缫丝及作“妈姐”(女佣)为业;番禺、中山等县的“自梳”及“不落家”的妇女,则多以织布、织毛巾、刺绣等为生,亦有饲养牲畜及耕种者。
顺德、南海两县,蚕丝业全盛时,年轻自梳女,大都在丝厂里缫丝,年老的从事采桑、养蚕等工作。自梳女的收入可维持个人最低限度的生活,仍可略有盈余。后半殖民地丝业受国际市场上的廉价丝冲击,日益衰落,自梳女不得不另谋生计,其中很大部分流向广州、香港等大城市,给富家作“妈姐”。顺德烹饪素来精致驰名,顺德自梳女不但烧得好菜,且做事小心,体贴入微,很受雇主欢迎。“顺德妈姐”饮誉一时,佣用“顺德妈姐”成为显贵人家的风尚。
因自梳女常年在外佣工,许多人省吃俭用节省出可观的钱财,因自梳女孤立一人无经济负担,将积蓄用在接济亲友家人的人不在少数。据《“自梳女”与“不落家”》一文介绍,有一名为亚莲的女子出身经营银业的优渥家庭,但自梳女以独立谋生为荣,在一织造厂内做工,织造厂倒闭后转佣于西关周家,因而有了一定积蓄。后邓家因生意失败,家道中落,时赖亚莲照顾。有些自梳女还远涉重洋,到海外佣工。
番禺、中山等地的自梳女,则以从事刺绣、织布等较众。针织业兴起以后,不少转而从事针织业。从事耕作的自梳女,除自行耕种及饲养牲畜外,多在农忙季节,除外作临时工,为人插秧、除草、隔禾等。
除上述各项正常的职业活动以外,还有一些稍有积蓄的“自梳女”,组织“做月会”,即一种传统的互通有无的金融互助团体。有些人还以专门培养女童供豪贵作妾,借以猎取巨利,称为“然妹花”
一般自梳女的到晚年都依靠自己平生积蓄即可生活。其遗产,除指定遗给兄弟、侄儿等亲属者外,则由其所收“徒弟”(亦必为“自梳女”)或“金兰姊妹”继承。经过挑选出的徒弟对遗给她遗产的自梳女有赡养的义务。若同女友结金兰之盟,即成“金兰契”,俗称“夸相知”、“识朋友”。金兰姊妹感情非同寻常,相互有一定的契约约束力,俨然夫妇出双入对。
需要一提的是,乡俗对自梳女不抱歧视态度,自梳女聚集的姑婆屋男人不可随意闯入,否则视为对自梳女的不尊重。而且有些自梳女视母家为己家,有较浓厚的传统宗法观念。即便和母家的妯娌亲属有矛盾,也不会因难堪而离开家庭,否则乡俗多认为其兄嫂、弟妇霸道强悍,不能容人,而加以指责。但自梳女不能在家中逝世,而要在姑婆屋或村外终老。
自梳何以存在于旧式社会?有人认为“它的百越渊源似乎较为明显” ;兴盛的原因多数学者认为随着珠江三角洲缫丝业的高度发展,需要大量女工,妇女取得独立的经济地位,从而促使女性觉醒,逐渐摆脱封建婚姻的束缚 ,也有人对这种“经济与结构性的论式”提出疑义 ;更多学者认为“自梳”,是受封建礼教压迫的妇女翻身解放的一种极端形式,“首次点燃了女性解放运动的星星之火” ,是中国独身主义的历史见证,甚至有人提出自梳女是中国现代“单身贵族”的先驱。
百越遗风、经济独立、妇女意识选择等诸多因素中,经济独立不是被认为直接原因就是被当作决定因素。事实上早在珠江三角洲开放,丝业发展之前,顺德等地的自梳女就已存在,况且番禺等地区有从事针织和农业的自梳女。至于众多学者反复提到的少数民族“不落夫家”遗俗的影响,或许和自梳有一定的流变联系,但二者存在根本的不同:前一种“不落夫家”的妇女仍享有性自由,而后者则被严格禁止和异性发生性关系,恪守贞节之道。我个人倾向于把自梳女的源起应更多地归结于女子出于恐婚、守贞、谋生等原因而自主作出的决定,特殊社会环境下的经济独立是其发展的关键条件,古代百越遗风仅仅是其渊源。叶汉明认为它产生于“中国华南社会父权文化与自梳女及姊妹群次文化的互动关系中”,并且,他认为“个人价值(自由、贞洁)和群体文化是自梳女的力量之源” 。
任何文化现象的存在变化都离不开社会条件的变迁。民国初前后珠三角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自梳的大规模持续不断地流行。具体到个人,常见的几个自梳具体原因有,一,封建礼教压迫下,做人妻子要受丈夫、婆婆的气,又要遭受生儿育女之苦,为逃避灾难而梳起。二,家贫或父母早亡,弟妹尚幼,女子不想因依靠丈夫养活而受苦,因而决心不嫁,辛勤劳动。三,恪守妇道,为亡夫或情人守贞不嫁——以第二类为最多,学者调查顺德某村95%的妇女都属此类。 女子离开丈夫自己养活自己,如没有经济条件允许,在广大中国农村实在是空想。珠江三角洲的私营丝织企业的蓬勃发展就是促成自梳女群体大规模发展的最重要原因。本来在当地养蚕工作就充斥迷信,一些工作只有处女才能从事。另外,资本主义工厂也倾向聘用非婚无子的年轻女工,一来她们眼明手快,可胜任缫丝工作;二来雇主不希望工人有过多家庭负担,不能一心一意做工。
在大多数农村妇女还被牢牢束缚在土地和封建包办婚姻里,含辛茹苦地侍奉夫家抚养子女时,珠三角地区的自梳女们已经用她们的行动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不婚权,自食其力,独立谋生,凭借结成社会组织来巩固她们的特殊权利。诚然,她们也有其局限性——仅仅在行动上跳出了家庭的控制,没有在思想上产生平权的意识,为弟兄操办家事和然妹花行为,相当于间接地服务于父系家庭和男权,但这些更多地应归咎于她们时代的局限性。对于自梳女存在的社会结构条件的探讨可以引领我们以史为鉴,为今日的妇女权力运动作参考。
参考书:
李宁利,周玉蓉:《珠江三角洲“自梳女”兴起背景探析》,载《云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马剑钊等: 《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
百越民俗文化》上海:学林出版社,1986年。 (台湾)吴凤仪:“自梳”与“不落夫家”———以广东顺德为例,《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马剑钊等,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年1月。
(台湾)吴凤仪:“自梳”与“不落夫家”———以广东顺德为例,《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马剑钊等,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年1月。
萧凤霞(HelenESiu):《妇女何在?———抗婚和华南地域文化的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6,春季卷,总第14期。
欧阳婉娆:珠江三角洲“自梳女”风俗初探,《广西民族研究》,1999年第2期。
王丽:近代广东女子的独身现象:自梳和不落夫家,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5月,第23卷第3期。
叶汉明:《权力的次文化资源:自梳女与姊妹群体》,《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 第70~96页。 妙笔前一段时间不少热心网友提出对原创首发及有价值回复贴给与较高加分,现吸收大家的意见,希望大家多多发原创贴,对于积极回复并有所建树的朋友也给你高分奖励哦,谢谢大家。借楼主贵宝地作一番说明,请楼主不要介意。感谢楼主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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