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gigi 发表于 2006-5-11 18:42:26

匪夷所思的诉讼及判词

一个有趣的官司,非常有趣,真的。有名北卡的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 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也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 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 :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结果律师告上法院还赢了这场官司。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 的确有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 确 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 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美金一万五千元 的雪茄「火险」。
戏剧化地转折在下面——


























最戏剧、最精彩的地方:

   律师将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 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 ,要入狱服刑二十四个月,并罚款美金二万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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