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书库宗旨
书库建设几日来热火朝天,虽然太痴兄与小弟我最近都很忙,但是这势头还是令我们感到非常的高兴。曾几何时,大家都是穷学生——kid至今还是个穷学生,读书虽然是优雅风流不过的事情,穷学生却总是得掂量着才动手的,有时候一本书今天看好的,但是真正下了决心买却是在几年之后,甚或最终下定决心买了,竟然发现书架上已经不见了这本书的踪影。近几年译著的出版甚至超过了我们所能阅读的速度。虽然译著良莠不齐,但是客观地说它们打开了我们的视野。本世纪中叶法学推倒重来,我们失去了学术的血脉,三十年代,吴经熊、王宠惠是何等风光,但是十年之后却是万马齐喑。没有传统的言说是无根的,我们迫切地需要补课,只有在大量阅读和思考之后,我们才有自己的言说。
很早就想搞个书库,邀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把中国法学译著一网打尽,但是没有书园这个环境,这个是异想天开的事情。书园上有这么多爱书的朋友,又有这么多技术高手,我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
所以我希望把书库建得近乎完美,这也是我搞这么多条条框框的原因,很多朋友不理解,为什么要设置威望。其实这威望仅仅是手段,书库的宗旨是“让所有爱读书的人可以读到书”,想要拥有书库的下载权,很简单,只需要您参加我们的建设,您只要上传一套5到10本,我们就可以让您阅读所有的书籍,这难道真的很难做到吗?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是法学人基本的理念,难道不是吗?
我们的制度就是要防止注册个帐号就可以大批下载的现象,我们要把法律版建设成文献共享、学术交流的精神家园和学术社区。
设置这许多的繁文缛节,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书库,为了更好地管理,更好地使用,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使用56邮箱,而不是126邮箱(怕邮箱被锁定);为什么按照出版系列上传,而不是按学科划分(便于查找,且不会重复和遗漏);为什么只要译著,不要国内作品(避免良莠不齐)。
希望大家理解我们,也支持我们的工作,更要热情参与我们的书库建设。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155712&fpage=1&toread=1,qidan兄虽然共享心切,但是这样的分类和共享方式不是我们现在最需要的,邀请您按照规则参加我们书库建设。
希望和大家齐心协力把书库搞好!也谢谢诸位支持!
支持支持,严重支持:) 虽然我不知道哪一天可以达到50威,还是支持。 引用第0楼littlekid于2006-03-27 14:46发表的“重申书库宗旨”:
所以我希望把书库建得近乎完美,这也是我搞这么多条条框框的原因,很多朋友不理解,为什么要设置威望。其实这威望仅仅是手段,书库的宗旨是“让所有爱读书的人可以读到书”,想要拥有书库的下载权,很简单,只需要您参加我们的建设,您只要上传一套5到10本,我们就可以让您阅读所有的书籍,这难道真的很难做到吗?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是法学人基本的理念,难道不是吗?
我们的制度就是要防止注册个帐号就可以大批下载的现象,我们要把法律版建设成文献共享、学术交流的精神家园和学术社区。
.......
书库的宗旨应该修改为“让有能力献出5到10本奇书的人可以读到更多的书”。
上传5到10本书,不难;上传书库中所缺少的5到10本书,难。
本来就是因为手头没有几本书,才出来找,好不容易找到个好地方,却要求先献几本稀罕的书出来。“读书虽然是优雅风流不过的事情”,献书却实在是令穷书生头疼的难题。
权利义务对等,可以理解。著作权人的权利都漠视了,还要设置传书人的特权,难以理解。 引用第3楼辣味野人于2006-04-01 17:37发表的“”:
书库的宗旨应该修改为“让有能力献出5到10本奇书的人可以读到更多的书”。
上传5到10本书,不难;上传书库中所缺少的5到10本书,难。
本来就是因为手头没有几本书,才出来找,好不容易找到个好地方,却要求先献几本稀罕的书出来。“读书虽然是优雅风流不过的事情”,献书却实在是令穷书生头疼的难题。
权利义务对等,可以理解。著作权人的权利都漠视了,还要设置传书人的特权,难以理解。
楼主恐怕没有认真阅读规则,如果某些书自己难找有,公共帐号可以使用。何况书库里面还有好多书并未认领,谈不上奇书的。有了专家找书专业团队的支持,还怕什么书找不到? 我一直支持限威,虽然它对于新来的或者威望低的人造成很大的痛苦,但这是生活的一部分。
法律之窗不能成为公共草地,任意攫取、踩踏,威望是一种身份限制,但更是一种保护。它
可以有效防止某些无甚贡献或者以攫取为目的的人,在大肆下载之后,无限制传播,这一是对
著作权的侵犯(当然书园的破解也有此嫌疑,但应开总明义地申明是为学习交流提供服务,而
非以传播为目的,不能混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一些人极有可能攫取完了,就弃书园如蔽履,
因为它已无利用价值啦。
为什么贡献是必要的?因为公共平台不能只有个别人提供服务,而使一些人成为渔利者。尤其是
法律版大批量地提供了电子图书,可以说,某些类别(如宪政)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恐怕连
一些法盲博导都未曾读过如此多的书。这些电子图书一方面表明了书园的资源优势,同时,它又
不完全是公共的,它以资源为吸引条件要求下载者的参与。如果不能提供资源,就通过帖子来提
供你的的专业智慧。
任何不劳而大获的人是可耻的,法律本身也以射幸为例外。当你成为贡献者之后,再反过头来看
起初的限威,会有更多的共鸣。如果书园仅仅成为资源集散地,那么,除非你对资源的欲求是无
止境的,那么,书园的吸引也只能是暂时的。而能长久地维持一个人对书园的感情的,却在于交
流,所谓交流不是指无威或低威者的抱怨,而是情感上的沟通以及专业智慧的撞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