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律还是其他(关于学术腐败)
近来方舟子在其博克上发了一文题为“岂能如此宽容学术腐败”。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2z1文中方舟子,痛批了邓正来、杨玉圣等人以“行业自律”做为“免死金牌”,想对以前的行为既往不咎。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有消息称,邓正来和学术批评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决定,在今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一天,将联合国内100至150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联名发出反对学术腐败的倡议书。而方舟子做出反应,对他们倡导的学术界“行业自律”质疑。
方舟子在文中批评邓正来、杨玉圣等人,自己本人也不干净,也经常搞弄虚作假行为,反而还要提倡“同行自律”。自己就做不到自律,自己就不敢表示蔑视,因此无理由让别人响应他的号召。方舟子认为:
无论何时,对搞学术腐败的、包庇学术腐败的人,我们都可以也应该加以蔑视,并要求追究其责任。如果同行自律成了相互包庇的借口,如果反对学术腐败成了包庇学术腐败的招牌,那么我们更有理由要求公众、媒体、政府对学术界进行监督、管理。
这里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学术腐败靠行业自律够不够,还要不要别的手段”。显然方舟子认为是不够的。他认为还要“公众、媒体、政府对学术界进行监督、管理”。那么到底怎么做,是不是需要官方插手?政府对学术界进行监督和管理,会不会有新的更可怕的危险。我觉得这是一个应该关注的问题。我先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一些人以行业自律为借口企图对以前的不光彩的行为“既往不咎”,显然是应该鄙视和反对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行业自律”本身。如果认为行业自律不足以打击学术腐败,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先从行业自律本身下手,看看是否可以通过行业内部的制度建设,而加强打击的力度和效果。如果我们不加分析而直接将行业自律一棍子打死,而自己引入所谓的官方监管,显然是不明智的。
其次,官方插手学术打假,将干预学术界的行为正当化是相当危险的。在一个学术自由本身没有多少空间的瓷国里,如果让官方来判断什么是“真学术”,什么是“假学术”,那是多么悲哀的事情。这样政府极有可能对本来就举步维艰的人文科学横加干涉,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个人认为,责任是要追究的,但是让政府对学术界进行监管是值得三思的。当然公众、媒体的监督是健康而且是必须的,这正是学术自由的体现。
那么如果不把这个权力给官方,而是依靠行业自律,到底可行不可行。方舟子在文章中说到:
据邓正来的解释,之所以要发起这个倡议,是因为他认为对学术腐败最好的惩罚方法莫过于同行的蔑视,行业自律才是真正的标本兼治。这话听上去似乎也不错。但是,如果学术腐败已经非常泛滥,大多数学者本身或多或少都有点不干不净,如何还有资格去蔑视别人?如果像我们已经司空见惯的那样,腐败者的脸皮极厚,根本就不在乎别人的蔑视,同行的蔑视又算什么惩罚呢?甚而,反对学术腐败成了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的招牌,又能有什么行业自律?
我觉得方舟子提出的这个疑问,本身还是行业自律在制度建设上存在问题,而不是行业自律这条路有问题而要选择其他的路,如政府监管。一些学者说倡导的行业自律还是通过“鄙视,抨击”或者“签名的学者集体辞去教授头衔”等情绪化的手段来进行的。显然这些只能做为道德约束,不是对所有的人都奏效的。行业自律应该有自身的一系列制度和评价机制构成。具体这个行业自律的体系如何建构,敝人才疏学浅,还没有什么成体系的想法,主要还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学习学习。
敝人可能还对方舟子的文章在理解上有偏颇,请大家批评哦,呵呵!
看了老兄的文章,又回过头去读方舟子的文章,感觉还是方舟子说的比较有道理。政府并非绝对不能对学术有所规范,毕竟,政府的管理是最有权威的,关键是政府应该用什么样的手段进行管理。鄙人认为,应该建立信用制度,通过政府的信用的立法,去规范学术腐败和其他问题,我认为,当前我国最大的问题是信用问题,我在本站曾提出个讨论题目,我就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不关心信用制度的建立,我将在强国论坛和本站发表一些我关于信用制度问题的看法。当然,是有感而发,希望能唤起大家的兴趣。 请阿陶君多来法版玩阿
舟子同学长得比较傻,说实话
http://blog.sina.com.cn/pic_3/4740687902000001 引用第1楼665665于2006-03-12 20:26发表的“”:
看了老兄的文章,又回过头去读方舟子的文章,感觉还是方舟子说的比较有道理。政府并非绝对不能对学术有所规范,毕竟,政府的管理是最有权威的,关键是政府应该用什么样的手段进行管理。鄙人认为,应该建立信用制度,通过政府的信用的立法,去规范学术腐败和其他问题,我认为,当前我国最大的问题是信用问题,我在本站曾提出个讨论题目,我就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不关心信用制度的建立,我将在强国论坛和本站发表一些我关于信用制度问题的看法。当然,是有感而发,希望能唤起大家的兴趣。
665665 兄说的很对,“政府并非绝对不能对学术有所规范”,关键是看手段,还要看内容。政府借规范学术之名来干涉学术自由是不允许的。那么这个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政府该管,什么手段政府可以用?兄台的信用制度建设或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愿闻其详!
两群搞学术“王海”,竟然会泼妇骂街一样地杆上,这本身就是很难理解的一件事情。吾国历来有文人相轻的传统,但是这也断然说明不了这个吊诡的现象,因为他们面对着共同的敌人,就是败坏的学术道德。
小弟看来其实事情很简单。方舟子一定不能让他们自律,不然他失去话语权。邓正来一定要自律,因为“据说正来兄自己早先的作品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小道消息,嘻嘻),没有话语权的话,他们(还有杨玉圣)全部处于被动。
正来那边若是真有诚意有决心,那又何必搞出个什么“既往不咎”呢?既要寻求道德上的优越感,又要将自己身上的道德义务推卸掉,这算啥?难道是传说中的“一边厢树牌坊,一边厢做bz”?
要忏悔就要直言不讳,奥古斯丁忏悔道“离开女性的怀抱,我就没有一点快乐”。这才是真的猛士!
结论:这是两帮学术恶势力干架,大家就当看猴戏玩玩。 kid上述帖子是批判法学(CLS)进路与解构主义(decompose)范式的运用!
活学活用一句邓大师的话。 邓兄 估计是底气不足啊!“对于2006年以前的学术腐败建议“既往不咎”,但是要求在公开信之后教授们不再“舍身”腐败。”前半句是做婊子,后半句是立牌坊,呵呵!
对于舟子的抨击,邓正来不知回应了没有?大戏要开始啦。 应该承认法律有时是无奈的,也应该承认法律不能包打天下,我认为学术腐败主要还应是通过行业自律来克服,只有大家都承认一个游戏规则,不遵守规则的人就出局,游戏才能玩下去。不过学术腐败的原因不知有人探究否,我觉得主要是片面强调论文的数量,轻视论文质量,即学术评价体系出了问题,而对于此,教育部是不作为的,各高校是胡作为的 应该承认法律有时是无奈的,也应该承认法律不能包打天下,我认为学术腐败主要还应是通过行业自律来克服,只有大家都承认一个游戏规则,不遵守规则的人就出局,游戏才能玩下去。不过学术腐败的原因不知有人探究否,我觉得主要是片面强调论文的数量,轻视论文质量,即学术评价体系出了问题,而对于此,教育部是不作为的,各高校是胡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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