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3-11-26 00:00:00

计算机上的侵权,如何保存证据? [转帖]

网络侵权的现象现在已经越来越普遍,现出现计算机网络上的侵权,如何保存证据呢?
1、网络公司在网上播放的电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的,如何保存证据?
2、网络音像侵权如何保存证据?
3、如何计算上述损失的数额?比如计算机上的点击率是否能确定侵权的数额及标准?

取证要有公证员陪同证据存在3寸盘里

网络取证要么极其容易,要么非常困难,除了律师的常规取证方法,网络律师还具有一些特有的取证高招,但这些都离不开互联网。

取证方式之一:法院上网。陈律师介绍,2000年某网站的创建和维护者壮告某著名网站的开办者,称被告网站的某个频道在页面布局、色彩搭配、栏目设置、检索项目等多处侵害了其著作权。此案中,在律师的建议下法院首次采用当庭拨号上网、在网上直接调取有关证据并当庭进行质证的审理方式,使得当事双方对法庭所取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再持有任何异议。

取证方式之二:公证取证。杨安进告诉记者,请求法庭采用当庭取证的方式带有极大的风险性,即电子证据非常容易被修改且不留任何痕迹。他介绍自己在受理18网友一案时,就采取了网下取证的方式,在对方网上登出的侵权内容,在公证员监督下拷贝下来,并由公证处制作公证书,详细地说明取证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上网方式、浏览程序、实时下载打印等过程。

取证方式之三:网友用户名登录证明身份。一些网友经常在网上发布一些文章,而其中一些注明不能转载的文章被一些不法网站和书商直接扒了下来,并署上别人的姓名,在这种案件中比较棘手的问题是如何证明网友就是作者本人,因为网名并不能代表什么,最常规的取证方法就是让网友带上身份证,在公证监督下,登录网站,读出网友的资料,对比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所以照实填写资料也是很重要的。

取证方式之四:强制进入对方服务器。有时候证据是在对方的服务器里,这就要求律师首先要沉得住气,不能打草惊蛇,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强制进入,并封锁现场进行取证,要有突然性,才不至于证据瞬间被毁

转自中国律师互动社区http://forum.acla.org.cn/index.php?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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