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章:挽起袖子向“高校收费”痛打十拳
土生阿耿教育夜话系列网文:挽起袖子向“高校收费”痛打十拳
土生阿耿
国家统计局1月10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过去的2005年中国公众对教育、社会治安、住房、征地搬迁、环保等五大社会问题的关注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与2004年相比,选择“教育问题”者占16%,上升了1.4个百分点,也是公众关注程度上涨幅度最高的一项社会问题。
其实,我很明白公众为什么对教育问题如此关注。我也相信一个稍微有点头脑的人,只要保证脑子不进水或者流入其他恶心的液体,那么,都不会对这个调查结果感到有什么大的意外。从很大程度上说,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往往是关系民生的社会问题,并且大多是“长了毛病”的问题。教育,之所以受关注程度涨幅达到最高,大概也是因为它出了一些问题。对此,许多仗义人士说了很多,也写了很多。尤其是高等教育,在诸如招生、培养、就业、产业化等一系列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不管府上或者一些“学棍用人”如何为此辩护,可是,事实在与雄辩玩PK游戏的时候,事实不愧是事实,总能压倒一些信口雌黄的狡辩,征服理智的大众。
关注高等教育,作为普通大众中的一员,我有义务;作为大学教师中的一员,我更有责任。我土生阿耿认为,在惹人生怨的高教诸问题中,核心之害就是极不合理的教育收费。高校收费不仅持续高升,而且由于大量“奇招”的纷纷登台,直接导致了对教育规律的判逆和对教育法理的违背。这个结论,是我思索了许久之后才浓缩出来的。今天凌晨,我搜索了关于高校收费话题的大量资料,更让我这个尚属耿直玩童的“土生”觉得又有“吐声”的必要了。
有人让数据说话,认为从支付能力上讲,中国大学收费是世界最高的3倍,并且把教育收费比喻为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一。我国现阶段大学费用支出,包含学费、住宿费等所有开支平均每年在1万元以上,有的光学费就每年超过1万元(参见童大焕:《中国大学收费是世界最高的3倍》,载《科学时报》)。然而,常识却告诉我们,中国不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这就奇怪死了:为什么穷国的大学生却背上如此沉重的教育债务?想到这里,我又如往常一样情绪有些激动,突然站起来,提了提裤腰,挽起了袖子,准备向当前的高校收费连续痛打十拳。
第一拳:专业区分收费。什么是专业区分收费?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根据专业的热门程度收取不同的费用。所学专业要是所谓的“热门专业”,收费就高;反之则相对低一些。比如以法学为例,有高校竟然把“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作为“热门专业”,收取比其他专业更高的费用。按理说,有些专业确实要支付更高的教育成本,适当地多收取一些学费无可厚非,但是,不加分析论证地一概以专业之“冷热”来决定费用之“贵贱”,这在本质上就是动歪脑筋了。说穿了,就是想“趁热敛财”。这一点,无论有些人怎么辩解,都不会轻易让我收回打出去的这一重拳。先不必说专业的冷热程度是相对的,今天的热门专业明天未必仍然“持续高温”,今天的冷门专业明天也未必依旧“冷若冰河”,单是从这种专业区分收费制的后果上来讲,至少会制造出这样一番惨象:热门专业高收费将意味着这些专业将会聚集到大批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孩子,而冷门专业则多是给穷人留着。问题是:这些有权有势之子女是否一定比穷人家的孩子更优秀呢?这个结论能成立吗?能吗?能吗?!千万不要拿招生录取分数线的限制性措施来和我讲理,说什么即便录取来的富家子弟也是达到分数线才能上学的,这显然连屁话都算不上!因为如果不按照专业冷热来区分收费的话,我相信,更多穷人家的一些聪明可爱的孩子,会如愿以偿地学到自己心仪的专业。而由于高收费的阻却,只能让这些可怜的牺牲品无奈选择那些收费相对低的冷门专业了。这在一个有尊严的人心里,更像是开设“平价医院”那样设置了一堆“平价专业”,以施舍那些金钱的弱者。
更麻烦的后果是,这种“收钱看专业”的区分对待,不仅仅暴露出了一种“专业歧视”意识,更揭示出了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人格歧视”意识。一言一蔽之,就是“没把穷人当回事”。这么个搞法,能不出问题吗?我敢说,大学生自卑现象除了与大学生自身的心理调适能力有关外,也与专业歧视和人格歧视不无关系。最糟糕的是在毕业择业环节,由于热门专业就业机会要多于冷门专业,这本身使权势富家子弟普遍增加好多就业机会,而同时他们又可以借助父辈母辈的一些“社会关系”,广开就业门路,就业成功率无疑提升。而穷人家的孩子,一来没有热门专业可以炫耀,二来缺少可资利用的家庭社会资源,于是,毕业之后悲伤地打包回家待业者比比皆是。可见,穷人孩子的就业只能指望自己的“能力”这根唯一可以寄托的救命稻草,然而并非所有穷人的孩子都是出色和幸运的。当然,我并非否认权势富家也有大量优秀儿女,也不否认穷人家也会养出不少玩世不恭的孩子,但按照专业之“温度”来决定学费之“量度”的做法,确实在相当程度上让大量的弱者显得更加步履维艰,甚至走投无路。面对此景此情,不去重打一拳的话,你还能忍心看下去吗?
第二拳:霸王条款收费。什么是霸王条款收费?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高校垄断性、强制性收费,根本不去和受教育者就“收费”条款进行协商。在中国,无论是公办高等教育还是民办高等教育,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教育垄断。这与当前越来越显著的“产业化”又是矛盾的。因为,按照教育产业化的运作实践,所谓“产业化”就是把高等教育看作“赚钱的买卖”,让部分群体从高等教育中成为隐形或者显形受益者。“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成为一些教育者追求的可有可无的客观效果。这就是“产业化”!这不是我的个人一厢情愿的理解,而是事实在无时无刻地告诉人们的。不然为什么许多高校在跑断腿似的到处抢生源呢?为什么还会出现所谓的“二级学院”一个接着一个的面向社会开设?为什么学费居高不下?为什么教育问题受公众关注程度涨幅成为排行榜老大?一口气说不完的这串串“为什么”难道丝毫不能说明一些问题吗?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产业化”了,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契约教育”和“法治教育”来依约治校、依法治校。
所以,我土生阿耿的看法是,在教育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更应该赋予教育行为和受教育行为更多的契约色彩和法治色彩,让大学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更多的享受教育权利,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与校方就一些内容协商进行,包括收费问题,凭什么作为契约一方的高校擅自单方面做出“霸王条款”?凭什么形成一种唯我独尊的“垄断”局面?公办教育教学机构属于一种社会公共事业单位,在民法学上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可是,当前的教育“产业化”却夹杂着浓厚的“营利性”和严重的“行政性”。看来这里面隐藏着一对又一对的天然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是以牺牲受教育者的权益为代价的,包括现实利益,也包括期待利益。而契约法上的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理论也正是以“不与契约对方协商而单方面加重对方义务、减轻甚至免除自己义务”、“减少甚至牺牲对方权利”为主要特征的。在我看来,当前的垄断性教育高收费条款就是再典型不过的“霸王条款”了。于是,称之为“霸王条款收费制”是一种再合适不过的描绘了。可是对于耿直勇敢的土生阿耿来说,越是面对“霸王”或者“王霸”,我出拳越重也越狠。
第三拳:学历递增收费。什么是学历递增收费?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按照学历程度之高低决定学费数额之多少。就整体而言,自费高学历者支付学费的数额比低学历层次者支付数额要高,甚至有些高校在培养高学历者时都没有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费之分,或者名义上有这样的划分但一概收费。就高等教育来说,博士收费比硕士收费要高,硕士收费比本科收费要高。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要是想真正培养出一个高学历人才,造就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或者高级专门人才,确实需要培养单位付出更大的代价,包括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优质负责的导师匹配、完善的教育支持系统以及丰富的辅助性保障资源。这么说来,按照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对高学历人才的培养多收点学费,也是符合对价原理的。但是,事实又是怎样呢?越是高学历者,培养单位付出的劳动越少!可以这样说,对高校来说,硕士生教育和博士生教育相比本科生教育来说,更为轻松。在本科生扩招势头突飞猛进的同时,一些高校也打起了培养研究生的主意,滥设硕士点和博士点,滥凑滥聘导师,甚至为了拼凑出一个专业点来,把那些不搞该专业的教授也硬拉进来指导该专业的研究生,让研究生不是“喝茶”而是“喝尿”(参见拙文《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说实在的,不管是外行还是内行来做导师,要是真能负责任也算将就了,但是有些导师上课质量实在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一位教授级导师,给博士生所上之课与给硕士生、本科生和自考生之课,竟然毫无区别,根本不去“因材施教”。甚至我还遇到有的法学专业导师在课堂上,不是在讲述本课程的专业内容,而是在吹嘘自己干律师赚了多少钱、在外边社会关系多广泛,或者“八卦”、“十三点”地恶意攻击同事,甚至鼓动研究生不要学习,放肆地宣称“读书无用论”,关键是“搞定公检法”。有的则以“外边开会”、“出差”等看似是“公事”其实是“私活”为由,擅自停课、放课。反正是五花八门,无其不有(参见拙文《圈点研究生导师五花八门的职业*守》)。
要是我们的研究生能够提高维权意识,对这种不负责任的导师公开“叫板”的话,或许从理论上说会好一点,但在现实上,研究生却受制于导师,不敢“得罪”这些掌握他们在校命运甚至更长命运的有权人。于是,研究生的“老实八交”,又反过来纵容了那些“捣师”(“捣浆糊的老师”之简称也)的不负责任行径。可见,对高学历人才的培养并不见得就付出更高的成本,相反,在当前研究生教育的现状下,越是高学历培养,付出的教育成本越低。可是在事实上,越是高学历学生,在有些高校,支付的学费越是高昂。有时候,想想有些连工资都发不上的小学教师,他们含辛茹苦地手把手地教小孩子识字、算数,上班下班都要翻山越岭赶山路,披星戴月、风雨无阻,与我们大学堂里有些拿着丰厚的待遇而不负责任的大学教师相比,我真不忍心再这样写下去。既然高学历培养未必支付等值成本,那么,凭什么要收取那么高的学费呢?看来还是欠扁,你们说,我这一拳,能不打出去吗?
第四拳:勤工助学收费。什么是勤工助学收费?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为了支持那些贫困学生上得起学,为他们在校期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以及助学贷款或者奖学金等助学支持。从勤工助学的初衷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人性化的助学制度,让那些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在校能够通过一些课外劳动赚取一点劳动收入,或者通过与银行签定信贷合同,所谓用“明天的钱来上今天的学”。同时,让那些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能够通过获得奖学金来解燃眉之急。然而,这却成了有关部门和有些人驳斥“高收费后穷人上不起学”的正当理由。这究竟能不能成为高校推行高收费的理由呢?我看不能。首先,所谓勤工俭学,本质上只不过是学校雇佣廉价的学生劳动力来满足学校的清洁卫生、环境绿化等校园管理需要,或者减轻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本应完成的工作量而已。之所以说“廉价”,是因为这些勤工俭学学生赚取的微薄收入也只不过为自己的日常生活消费提供帮助,相比他们高昂的学费而言,这些勤工俭学收入难以支付每年的上万元学费。更何况穷人的孩子大都有发奋图强的性格,他们宁愿安心攻读学业,勤工俭学并非是所有穷孩子愿意和适合的,并且在客观上浪费了他们的宝贵学习时间,而“锻炼能力”并不应成为施舍穷人孩子勤工俭学的冠冕堂皇的借口。如果让他们在勤工俭学和合理学费之间选择,我想他们宁愿选择后者。
其次,所谓助学贷款,在本质上也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它能满足高校收取高额学费的需要。但对于贷款学生而言,他们并不会因为贷款而减轻自己的负担,因为贷款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债务,履行期限届至,他们还是要依约还贷。尤其是在当前就业压力大,就业后收入并不可观的形势下,贷款毕业生的还贷压力将与其他诸如生存压力、购房压力、再深造压力以及孝敬父母压力、结婚成家之压力结合在一起,让他们延口残喘。因此,助学贷款这一缓解手段只能保证学生在学校期间能够向高校支付学费,高校也能保证贫困大学生不至于因为交不起学费而错失一笔“产业化收入”。如果在助学贷款和合理学费之间让贫困学生做出选择,也许他们会选择能够支付得起的合理学费,而不会去选择贷款,因为谁也不愿意让自己背上一个沉重的债务包袱。所以,助学贷款的正面功能只有当建立在合理的高校收费制度上之时,才会正常发挥。否则,一方面是高额收费,另一方面以贷款制度来搪塞美化高收费的合理性,这本身就是一种玩笑。
再次,所谓奖学金,主要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而并非所有的奖学金都会面向贫困大学生,获取奖学金的学生比例在一般高校不会很高,覆盖面很低,奖学金的数额也实在是象征性发放,即便拿到最高奖,也充其量能满足自己的“活费”,而不能支付自己的“学费”。更为要命的是,当前有些高校的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奖学金评定等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必然是公正合理的,大量评选丑闻的存在,让这些所谓的支持制度之合理性大打折扣。此外,当前国内一些高校的奖学金已经偏离了奖学金本来的目的和功能,对相当一部分获奖学生来说,更像是一种获得荣誉权的“精神奖励”,而不是一种获得困难救济权的“物质奖励”,与国外一些大学的奖学金运行制度是无法比拟的。这又是一拳!
第五拳:催债逼债收费。什么是催债逼债收费?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部分高校对欠费大学生的非人性化讨债。按照契约教育的原理,高校有义务为大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大学生有义务支付培养费。当大学生无故拒绝支付培养费或者延迟支付培养费,高校有权催缴。先不说当前高昂的高校收费对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的公然违反,即便是合理的收费,也不能对欠费学子进行非人性化催债和*债。我注意到一些高校对那些拖欠学费的学生,不问清原因,擅自采取非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这些非人性化的催债和*债方式主要分为人身罚、资格罚、财产罚。一是人身罚,主要表现为张榜公布欠费名单,即把不交学费或者拖欠学费的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源所在地、所在系、班级、学号、学费数额、拖欠期限等信息,在校园公共场所甚至同时在学校网站公开展示。或者就是通知所在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让家庭所在地的居民或者村民广泛知晓这些大学生不交学费的“劣迹”。这都是典型的“人身罚”,就是通过败坏欠费学生的名誉,来换取所欠学费;二是资格罚,主要表现为延期答辩、扣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阻挠报考研究生等,即以延期答辩或者不准予毕业为要挟手段,催促学生交费,或者只要不交学费,就将相关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扣押在学校,以作为“资格质押”,等待欠费学生足额交付学费之后,才有可能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者是干脆剥夺报考研究生的资格。这都是典型的“资格罚”,就是通过剥夺或者限制欠费用学生的答辩资格、领证资格或者报考资格来催债*债的不人道手段;三是财产罚,主要表现为罚款,没收奖学金、助学金、不返还学生入学时交付的财物押金等,即对那些欠费学生进行加息处罚、收回奖学金等物质性制裁。这一系列措施都是违背教育法、教师法的。根本就没有把学生当成“人”,毫不尊重欠费学生的“人格”。之所以出现这些滑稽行为,与高收费不无关系。试想,收费合理都不允许这种非人性的催债和*债方式,更不用说这是在高收费的前提下出现的显失公平情况了。于是,我土生阿耿又加了把劲,再出一拳!
哎,五拳出去之后,我这一柔弱男子,实在是感到有点累了,不仅体力不能支撑,我的心也被这些乱七八糟的收费现状给中伤了。高额学费让好多家庭生活不仅小康不能达到,连温饱都很成问题,他们的生活并不体面,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于是,原本承诺的“十拳”,也就暂时无力也无心继续打下去了。在此只能和各位观众和读者说声“对不起”,我土生阿耿“爽约”了。我也注意到2005年6月教育部规范了高校收费,普通专业每年不超过六千元,应该说这是一个收费“上限”标准,可是,我又困惑了:什么叫普通专业?万一高校都纷纷论证它们所设置的专业不属于“普通专业”又怎么办?中国大学千余所,每个大学的情况各不相同,培养成本也有差距,按理说应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可是现在却“标准化”了,凭什么呢?还有,高校收取了这些巨额学费,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这些钱花哪去了?交费学生有无知情权?
我不是教育学专业行家,更不懂教育收费原理,可以说完全是“土人”一个,也是“土命”一条,所以看到这些不太明白的高校收费现象,就很容易动用我的“土脑筋”,使出浑身的“土力气”,不顾后果的向其尽量打出“十拳”。顺带一提,我八十年代读小学,九十年代读中学和大学,二十一世纪初期读研究生,虽然那时父母是以吾弟中途辍学为代价、咬紧牙关专门供我读书,还算撑得住,但是我常常在想,假如我再晚几个年头读书而拖到现在还没毕业的话,那么,我敢说,我的爹娘是无法支付起现在高昂的学费了,因为学费虽涨,但他们的支付能力基本没变。要是贴本为我交了学费,他们基本就没法生存了。作为长子,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恐怕就是父母受苦受难了。类似境况,放眼全国,我想并不在少数。话说至此,我又生一个念头:在挽起袖子打完“十拳”之后,若再过一些时日,高校收费依然没有改观,那么,我将再卷起裤腿,专门朝向其“要害部位”,狠狠地踢出“十脚”!
2006年1月12日凌晨于上海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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