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2008
发表于 2006-2-13 14:37:23
对不起楼主,我的话对你造成了伤害,请原谅。我本人是山东人,5年前从北京毕业,脾气不是很好,还望见谅。人都是靠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的,不会有人轻易获得很多的,就像我们的网站一样,不付出的就不会得到,爱拼才会赢,相信你的亲人会过的很好地
sddz
发表于 2006-2-13 18:22:04
引用第59楼sd831579于2006-02-13 14:30发表的“”:
楼主,我也理解你的心情,我也是北京出来的,感觉还是可以的。北京虽好,但是消费水平太高,其他地方你感觉可能不好,但是消费水平与收入基本上是成正比的,不要难过,你的主要原因是不想离开你姐姐,不知对否?
关键是我的父母不愿意让我的姐姐出北京
sddz
发表于 2006-2-13 18:23:12
引用第60楼shang2008于2006-02-13 14:37发表的“”:
对不起楼主,我的话对你造成了伤害,请原谅。我本人是山东人,5年前从北京毕业,脾气不是很好,还望见谅。人都是靠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的,不会有人轻易获得很多的,就像我们的网站一样,不付出的就不会得到,爱拼才会赢,相信你的亲人会过的很好地
我并没有怪罪您
您的话说的有道理
谢谢
西子月
发表于 2006-2-13 22:29:40
不管怎么说,您姐姐的事情解决总是让人欣慰的。事情往往会比我们预想的好。有爱、信心和智慧,一切困难都会烟消云散的。
sddz
发表于 2006-2-14 12:59:29
引用第63楼西子月于2006-02-13 22:29发表的“”:
不管怎么说,您姐姐的事情解决总是让人欣慰的。事情往往会比我们预想的好。有爱、信心和智慧,一切困难都会烟消云散的。
您说得好啊~~~~~~~~~~~~~~~
kgbg
发表于 2006-2-14 13:01:03
楼主的签名档才是最吸引我的地方
sddz
发表于 2006-2-14 13:18:31
引用第65楼kgbg于2006-02-14 13:01发表的“”:
楼主的签名档才是最吸引我的地方
jd907
发表于 2006-2-15 09:16:05
sddz,我觉得你和家人的心理压力大于实际面临的困难,放轻松些,退一步可能会考虑得更全面一些
其实经济上的压力也许没有想象的大,在北京有房子就足够了,可以出租,租金应该够再租房加生活费了,若卖掉房子到诸城生活也算是富人了
你姐夫的工作可以考虑公务员和中直企业(邮电,电力,电信,铁路,银行等),合务员一般团以下干部要考试择用,当然各地也许不一样,主管是民政部门,中直企业则是自己联系了,较容易,在北京的话找相关部委的人打个招呼就行了,基层人事权有限,有这方面的政策,每年都有很多名额而且没有限额
另外,,你姐姐和孩子的户口可留在北京,将来可以回来往
sddz
发表于 2006-2-15 22:26:16
引用第67楼jd907于2006-02-15 09:16发表的“”:
sddz,我觉得你和家人的心理压力大于实际面临的困难,放轻松些,退一步可能会考虑得更全面一些
其实经济上的压力也许没有想象的大,在北京有房子就足够了,可以出租,租金应该够再租房加生活费了,若卖掉房子到诸城生活也算是富人了
你姐夫的工作可以考虑公务员和中直企业(邮电,电力,电信,铁路,银行等),合务员一般团以下干部要考试择用,当然各地也许不一样,主管是民政部门,中直企业则是自己联系了,较容易,在北京的话找相关部委的人打个招呼就行了,基层人事权有限,有这方面的政策,每年都有很多名额而且没有限额
另外,,你姐姐和孩子的户口可留在北京,将来可以回来往
老乡帮我考虑得真周到
谢谢
永远不会忘记您得,老乡
doctorliubo
发表于 2006-2-16 20:22:56
好人一生平安~~~~~~
sddz
发表于 2006-2-17 12:29:17
引用第69楼doctorliubo于2006-02-16 20:22发表的“”:
好人一生平安~~~~~~
这妹妹终于开口说话了
谢谢妹妹
青青园中葵
发表于 2006-2-19 12:53:40
即日起文学版威望评定严格按照版规 望会员朋友监督
sddz
发表于 2006-2-19 14:16:19
引用第71楼青青园中葵于2006-02-19 12:53发表的“”:
即日起文学版威望评定严格按照版规 望会员朋友监督
什么意思啊?
怎么在这里说呢?
reader
发表于 2006-2-19 14:52:23
青青越来越像咱们主任了~~
青青园中葵
发表于 2006-2-19 15:01:24
引用第72楼sddz于2006-02-19 14:16发表的“”:
什么意思啊?
怎么在这里说呢?
没开主题帖
借sddz的旺帖说几句早该说得话
sddz兄不要杯弓蛇影啊
———在家天天看中国法制报道
可能受了点有法必依的影响
reader
发表于 2006-2-19 15:29:43
没开主题贴 这不是犯了”欺斑之罪“吗~~
希望青青斑斑执法必严,
扣除楼主两个威望 以服人心
sddz
发表于 2006-2-19 16:42:30
引用第74楼青青园中葵于2006-02-19 15:01发表的“”:
没开主题帖
借sddz的旺帖说几句早该说得话
sddz兄不要杯弓蛇影啊
.......
主题帖是什么意思?
妹妹进一步说明一下吧,我身为斑竹应该带头遵守制度的
sddz
发表于 2006-2-19 16:42:48
引用第74楼青青园中葵于2006-02-19 15:01发表的“”:
没开主题帖
借sddz的旺帖说几句早该说得话
sddz兄不要杯弓蛇影啊
.......
主题帖是什么意思?
妹妹进一步说明一下吧,我身为斑竹应该带头遵守制度的
sddz
发表于 2006-2-19 16:46:04
引用第75楼reader于2006-02-19 15:29发表的“”:
没开主题贴 这不是犯了”欺斑之罪“吗~~
希望青青斑斑执法必严,
.......
reader 果然是财迷
看你的头像里拿着一把伞,不论晴天阴天的
让我想起葛朗台~~~~~~~~
青青园中葵
发表于 2006-2-19 16:50:14
reader是七十二变得孙行者
sd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