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阿耿 发表于 2005-12-22 19:04:31

李绍章:走出博士生教育的“五乱”阴影

土生阿耿教育夜话系列网文:

            走出博士生教育的“五乱”阴影

                 土生阿耿

  对于中国博士生教育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兄弟我早已为此写了不少东西。比如,在“总则”方面,我有代表作《博士生教育的“十个看不懂”》、《奔跑速度与“硕博连读”的混蛋逻辑》,直接或者间接地对博士生教育中的一些“骚事”、“鸟事”进行了大胆棒喝;在“分则”方面,我主要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导师”,陆续吐出了《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好色导师面面观》、《我看“考研找导师”》、《华政答辩博士被“毙”,土生阿耿“尿壶理论”的伟大胜利》、《三更半夜话“尿壶”,争分夺秒答“农书”》、《博士被毙、尿壶理论及其他——兼答dapai网友》、《圈点研究生导师五花八门的职业操守》等7篇针砭其弊的酒后真言。应该说,这些文章纷纷出炉后便吸引了不少网民的眼球,并在如我一般“较真”、“耿直”的网友之间激起了抵挡不住的共鸣。有意思的是,现实博士生教育中滋生的这些弊病,并没有——也不会——因为我的声嘶力竭的叫板而闪烁出丝毫的光明。于是,我那被烧焦的幼小而稚嫩的心曾一度轮为死灰。只剩下一双倦怠不堪的眼睛,本想指望它俩能够继续窥探点什么,可任凭我怎么努力,却总也走不出博士生教育的“五乱”阴影。

  的确不容否认,中国的博士生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对于一个信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土生阿耿来说,我无论如何也要实事求是地承认博士生教育取得的系列重大成就。但也正是因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尊重和信仰,才让我必须同时辩证地看问题,尊重客观事实,勇于承认博士生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我认为,从时间维度观察,博士生教育中大体上存在“五乱”行为,并且正在给正常的博士生教育带来越来越浓重而沉闷的阴影。这些“乱人”在“乱思维”的“乱”指导下制造出“乱七八糟”的“乱行为”,给那些真正的“纯博士”、“纯博导”、“纯博点”的正常招考和培养添了不少“乱子”。真可谓“抹大了灰”、“丢大了脸”、“捣大了乱”。一个一个地揪出来数算数算的话,这“五乱”分别是:“乱报名”、“乱考试”、“乱招生”、“乱培养”和“乱毕业”。

  所谓“乱报名”,是指报考者只要能够把考录中的“核心”因素“搞定”,能够达到自己最终拿到一个博士学位且同时又不会殃及自己现实利益的功利目的,就对所报考的学校、专业或者导师不予过多考虑。具体说来,“乱报名”包括乱报学校、乱报专业和乱报导师,最要命的关键之乱是“乱报专业”。这种考生,只要能够淌过“学校关”或者“导师关”,不管自己喜欢什么专业,不管自己适合什么专业,不管自己以前学的是什么专业,只要是“搞定”过的学校所设的专业,或者只要是“搞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专业,这些“乱人”都会不假思索地大胆报考。打死我也不会否认确实有一部分考生基于对某专业的热爱去遵循正当途径“跨专业”报考,“丁是丁”、“卯是卯”,干脆利索,秩序井然,对于这部分考生应该尊重、鼓励和保护,当不应划入“乱人”之列。同样道理,打死我也不会否认确实有相当一部分考生把“乱报名”之“乱戏”表演地“丁是卯”、“卯是丁”,乱作一团,倒人胃口,对于这部分当属“乱人”的考生,谁还好意思有这个闲心去鼓掌加油?

  所谓“乱考试”,是指在初试和复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如考题交易之乱、考试科目之乱、题型设置之乱、阅卷评分之乱、权重比例之乱等。一些博士招生单位、部分博士生导师对真题的泄露之“乱事”虽不能说司空见惯,但也至少已不再是奇闻异事。说句老实话,这年头,多了。掌握考试题目大权的人,只要违背了职业纪律,丧失了职业良心,那么就很容易“**”。对准这些有“**”嗜好的掌握考题大权者的口味,有钱的就玩点“权钱交易”,有权的就弄点“权权交易”,有色的就来点“权色交易”。拙文《好色导师面面观》发表之后收到的百余封读者来信中,就有不少反映“你以青春赌明天”、“我以真题换此身”的“乱交”之丑闻。其次,有些招生单位考试科目胡乱设置,欠缺合理性和科学性,尤其是那些靠拼凑专业审批下来的博士点,这种倾向更加明显。甚至还出现某些霸权博导之间的“争霸”问题,斗争的输赢则直接会影响到考试科目的设置结果。再次,一些招生单位在题型设置上,也叫人容易产生“乱”之感应。专业课题型的设置像是在招本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死活也不像是在选拔博士生;有的外语题型设置则“乱”到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学英语考试的那种陈旧程度,考查的似乎不是外语应用能力,而更像外语知识竞赛;复试中有些考官提出的怪异题目也不像是在“挑能人”,而更像是在“乱整人”。最后,在阅卷评分方面,有些评阅人在“胡乱”地遵循着“乱‘事’出英雄”的“乱规则”,“乱”的结果,往往是那些真正想读博、能读博的考生被悲惨PK掉,名落孙山,打包回家,反而让前文所描述的那些“乱报考”的“乱人”占尽了便宜,尝足了甜头。此外,在初试和复试权重比例的设置上,只要没有经过科学论证以及相应保障、监督措施为后盾,单凭个别人那些“一锤子买卖”式做法,我想难免会让考试秩序“乱上加乱”,导致招录结果也是“乱”得一塌糊涂。

  所谓“乱招生”,是指招生单位在招生录取的过程中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擅自打破自己前期制定的招录规则,甚至根本背离高学历人才选拔规律等“乱人之心”、“伤人之情”、“害人之益”的丑陋行为。根据我土生阿耿的观察,目前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把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进来充当博士研究生。出现这种“乱局”的基本手法就是视招生录取规则于不顾,“乱修改”、“乱解释”、“乱践踏”,只要那些受损考生叫起板来,这些“乱来”的招生单位往往狠不得一杆子把叫板者戳个半死,面对新闻媒体或者司法机关,也是歪理十足、洋相百出、丑态千变、怪气万化!二是录取工作结束后仍然打着“扩招”的名义,把事先确定为“落榜”的考生“魔鬼”般地招进来。这种“乱子”玩得真是神奇了!至于为何在录取程序结束之后还要再行启动“补充程序”,非本文所关注,要么是被录取者跑前马后、忙上忙下“关系过硬”,要么是招生单位“**”过“猫腻”而“惧怕叫板”,要么是多赚点培养费“发点小财”,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三是不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培养指标,变相或者干脆大胆人为扩大指标。有的招生单位派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去“**公关”,竭尽全力地多要几个名额,实现所谓“规模发展”,以为其执政成绩挖空心思地添点“光彩”。四是所谓“免试录取”、“破格录取”和“硕博连读”等环节中的“乱事”。比如体坛上一出个“飞人”、歌坛上一出个“明星”,有些高校就跃跃欲试,一定把他们免试录取、专业任选、硕博连读,甚至还“倒贴”出一大笔银子。其实,把这些社会名人免试招进来,就意味着剥夺了那些通过正当途径可以被录取者的机会,这无异于“乱占耕地”行为。此外,“乱招生”中还有一种令人毛骨耸然的“乱来”,那就是:有个别老兄甚至根本没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复试,就似乎“名正言顺”地钻了进来,还摆出一副落落大方的样子。

  所谓“乱培养”,是指培养单位在培养制度设计与推行、费用收取、导师指导力度、监督管理体制等诸方面的混乱之现象。再比如,有的高校拥有A专业博士点,但把从事B、C甚至D专业的博导挂在A专业下招生,考试科目却是A专业之科目,考进之后要是在A专业导师下学习还算正统,要是在B、C甚至D专业导师下学习A专业,那就是典型的“喝尿”了(参见拙文《研究生何时不再“喝尿”?》);比如,有些培养单位对在读博士生形式上的“全脱产”、“半脱产”变为事实上的“全脱读”、“半脱读”现象,表现出一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干脆两只眼都闭上”的放纵态度。这种“乱培养”现象是明显违反《高等教育法》的,因为根据该法第56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可见,就博士生教育而言,作为培养单位的高校有义务、有责任引导和管理在读博士生的社会服务与勤工助学活动,对于那些“神没鬼出”整天不在学校的博士生,应该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照执行;另比如,中央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决心与措施尽管犹如利箭,但在具体执行起来却收效甚微,一些培养单位不管是国家计划生,还是委托培养生、自筹经费生,不加区别的一律收费,并且胃口还不小,一要就是一两万,甚至还与时俱进地“乱涨价”;又比如,根据《高等教育法》第16条规定:“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然而,有些博士生导师给博士生所上的课,与他/她给硕士生、本科生、自考生上的课之内容、风格、层次等都无甚区别。如此说来,这些博士生要指望在学校的培养下,达到高等教育法规定的要求,显然是一种纯粹的奢望。还比如,有些培养单位都对博士生有发表文章数量的要求,甚至有的还规定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在土生阿耿看来这也是在“乱培养”。这不仅丝毫不能说明培养过程的严格和培养结果的成功,而且这种要求会连带招致“学术腐败”现象,可以说,当下越来越兴旺不衰的“办刊收费稿”、“关系稿”现象,与一些培养单位对博士生的这类“乱要求”不是没有牵连的。当然,正如我在《圈点研究生导师五花八门的职业操守》中所言,有些博士生导师毫不关心学生、剥削博士生劳动力和科研成果、男博导与女博士的“师生关系情人化”等等,也当属“乱培养”之列,自无疑问。

  所谓“乱毕业”,是指在博士论文撰写、答辩、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的系列“乱事”。在此,我敢大胆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有谁敢站起来说出“所有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上都是自己潜心研究并独立撰写的”这句话?谁敢?谁敢?谁敢?!我看只要是一个善于观察、调研和思考的人是不会站出来违心说出这句话的。为什么呢?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博士生在读期间“没上过几天学”、“不懂几个专业术语”的人却也能写出一篇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博士论文!这其间有雇佣“枪手”者,有干脆抄袭者,也有胡乱炮制拼凑者,一些新闻媒体和学术批评组织也多有暴光。不过,坦白地讲,尽管说这不一定占多数,尽管说这也属于“乱”,但现在却没有一个很好的监督制约手段来检测这种“乱来”。我们唯一可以寄希望来拯救这种“乱事”达到“拨乱反正”功效的制度,是学位论文答辩制度,然而,即便在这个制度上,也让我屡次感到失望。培养单位在组织答辩活动时,如果由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研究生院)甚至博士生导师组来邀请答辩委员,那么,这种做法的公正性是应该受到质疑的。为了追求答辩的“零淘汰率”,往往动用一些不光彩的“潜规则”,把答辩委员“伺候”的舒舒服服的,冠冕堂皇一点的,则是邀请答辩委员在本校做场学术报告,并以高额讲座费作为“重金交易”;令人作呕的是,有的培养单位尤其是个别心术不正的导师,为了特意淘汰掉某某人,还会闹出一些连两三岁的小孩都玩腻了的把戏。你搞掉我的学生,我再搞掉你的学生,这样谁都不欠谁,唯一害惨的牺牲品是他们各自指导的无辜博士研究生。还有个别博导心胸狭窄,对于一些优秀的博士论文,鼓励心小,嫉妒心却很重,在答辩会上讽刺挖苦,甚至泪洒答辩台,完全失态。博士研究生毕业环节上的这些“乱忽乱悠”或者“乱砍滥伐”现象,不能不让我们每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感的人深入反思。

  按照我批判当前研究生教育文章的惯例,本文仍然不去对上述“五乱”现象作出症结以及对策剖析。简单粗糙地梳理一下这些恼人的“乱七八糟”,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在高校治理尤其是博士生教育治理过程中,“人治”色彩依然笼罩在校园内外。立法再美丽,制度再漂亮,如果执行的部门和操作的人一旦思想“乱”了,行为也难以保证“和谐”。“依法治校”绝不仅仅包括建章立制的健全和完善,更要切实让“死法”变活,真正首先让掌权者把章法推行开来,让操作者甩掉“上面的意志”,躲开“潜规则”,严格遵循明示出来的国法校规,这样参与者才能公平受益,才能不至于因为一些可恶的“乱我心者”而生出“今日之日多烦忧”的刺心老茧。

  话虽这样说,但我毕竟不是“手术刀”,“五乱”的弊病依然在侵蚀着博士生教育的肌体。“说句心里话,我也不傻。我懂得‘叫板’的路上风吹雨打”,但无论是吹来哪山的风,无论是打来哪山的雨,我都不愿放慢甚至停止跋涉的脚步;“说句实在话,我也有情。人间的那个烟火把我养大”,所以,在这个冰冷冰冷的凌晨里,我写下了上面的东西。天亮以后就是“冬至”节气,意味着此后的黑夜将越来越短,白昼则越来越长。我最大的祈祷就是,博士生教育的“五乱”阴影,也随着“冬至”的过去而逐渐远离中华大地,不再久久笼罩着我那疲倦不堪的双眼。

                  2005年12月22日凌晨于上海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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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言疯语 发表于 2005-12-23 08:03:35

博士生教育急需整顿


作者:郭世佑   




   同博士生教育的成本与荣誉相适应的是,它的质量不仅关涉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声誉与民族形象,非同小可。在西方,博士生的质量属于高等教育的金字招牌,层层把关,在我国却越来越随便,每况愈下。就基础学科特别是人文学科的博士生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片面追求“研究型大学”的卡耐基指数,拼命扩招,因而滥招,只图数量,不讲质量,搞博士生教育的“大跃进”。
   
   2、学生的入学动机不纯,为求真求创新而来的博士生只占少数,以拿学位当谋职跳板者居多,争相兼课、打工甚至编书,拼命挣钱,来去匆匆,还不乏官员与富翁的“镀金”,专心向学的博士生反而屈指可数。
   
   3、不知道怎样写论文,文句不通,词不达意,通篇错字、造字也不少,显得很不干净,尤其是人文学科的博士生,有的国文基础还不如一个像样的中学毕业生,匪夷所思。文章的结构也残缺不全,既没有导论,也没有结论。
   
   4、从选题到资料,再到论证过程,都缺乏创新的价值与学术贡献,常见炒剩饭的多,无病呻吟,无的放矢,不是站在当代学术论坛的平台上参与学术对话,问题意识普遍欠缺,既不重视也不敢对与本专题有关的学术史作出认真的清理与交代,往往三言两语打发了事。如果一篇博士论文的选题、资料,论证过程这三大要素都了无新意,撰写的必要性就应当受到置疑。
   
   5、小偷小摸比较盛行,转引他人论著中的历史资料、论证过程、论证方法与论点都不注明出处,或注得不准确、不全面;大段小段地抄录他人论著的资料、数据、乃至论证过程与论点时,不作任何说明,旁若无人。更为常见的是尽量不看甚至完全不看原始资料,从别人的论著中把资料抄来,把转引当作直引。还有的将他人提交学术研讨会公开交流却未曾在报刊发表的论文据为己有,鹊巢鸠占,顶多在标题与段落上做点文章。
   
   6、为了应付论文发表的数量竞赛,或刊物“级别”过关,博士生一边拼命炮制,一边不惜代价到处求人发表;有的不仅一稿两发,还一稿三发甚至更多,闹得乌烟瘴气。
   
   可以说,凡是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违规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博士生教育中都存在,而且师生“互动”。学风之浮躁固然自古皆有,而今日浮躁之广度与深度,堪称中华历史之最,实在应该好好管管了。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有的基于生源的缺陷(如人文学科)与拼命扩招之后的雪上加霜,有的属于党风、政风的不正,有的源自不懂学术规矩,有的来自导师的德、能不足;有的则与管理的不良与体制压力的“逼良"密切相关。总之,单方面的整顿不能解决问题,需要综合治理。
   
   一个好的导师可以带出一个或几个好的学生,一个好的体制却能造就一批或若干批好的学生。我建议:
   
   1、控制招生数量,坚持录取标准,把好招生质量关,清除歪风邪气,不要让权力因素与金钱因素染指招生环节;
   
   2、整顿与优化导师队伍,强化为师为学的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导师责任,确定每个导师授徒的最高限额,指导在校博士生一般不要超过10人,杜绝批发式与放羊式。大学毕竟是求真的职业练场,学术乃社会的良心。吾等既为人师,自当拘谨行事,面对学术,谁都无权去豪放、潇洒,让学术陪着高等学府去蒙污。
   
   3、倡导学术规范,培育对学术的敬畏之心,参照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Turnitin网站的做法,建立类似的中文网站,从技术上加大打击剽窃的力度。
   
   4、把好开题报告关、匿名评审关与答辩关,既不允许因“窝里斗”而刁难优秀的博士生获取相关学位之类现象存在,也不因人际关系复杂而放松导师组的质量把关。尽管我们还无法像欧美国家的许多高校(不仅仅是名校)那样对博士生的录取、课程门类的数量与质量、综合考试与论文要求的层层把关,但为了中华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术的昌盛,应当逐步从严。
   
   5、改善管理,明确责权,放宽博士生修课与准备论文的年限,取消对博士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苛刻要求,把培养经费下足到每个博士生,减少层层提成,让他们有一定的经费外出查阅资料,参与学术交流。
   
   6、尽管笔者并不赞成量化管理模式与“高校排行榜”之类竞争工具,但为了加强学术批评的力度与成效,建议高校排行榜的评价体系针对高校中的剽窃等学术丑闻现象,在研究生教育与学术成果的权重中增设负分,以为警示和约束。
   
   原载〈人民政协报〉2004年11月1日,编者改题为〈培养学术人才岂能不关注质量——博士生培养中必须关注的问题〉

作者简介:

   郭世佑,湖南益阳人,历史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浙江大学兼职教授、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导,日本中央大学等校客座教授。主攻中国近代史兼及历史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理论。曾任浙江大学中国近代历史与当代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点负责人,兼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专家组成员等。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之子课题各1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发表论文80多篇,出版论著5种,代表作有《辛亥革命阶级基础再认识》(论文,《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1992年第3期,英文版1994年第2期)、《晚清政治革命新论》(专著)等。

爱好文学、哲学等,另有诗作、散文、随笔等30余篇发表,即将出版郭世佑学术散文集。1998年入选为新浙江大学第一轮校园巡回学术演讲的12名教授之一(演讲录音资料刊于《中国大学人文启思录》第4卷),近年为日本中央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等作跨学科讲演近30场;有即兴演讲辞选入《演讲与口才》。

疯言疯语云:
一个“权”大于“法”的国家,虽然有短期的既得利益,长远看后果难料。而“权”大于“法”必然造成“管理乱”和“乱管理”!这个“乱”字已不是教育单方面存在的问题了,从近来发生的一系列“煤矿事件”、“水污染事件”......足以明之!

疯言疯语 发表于 2005-12-23 08:11:32

再转一篇郭世佑的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博士生教育之患

南方周末  2005-05-08 15:46:09

■月度论文
  □郭世佑
  
  博士生教育乃举世通行的最高学历教育,素为各国与社会各界所重视。同它的成本与荣誉相适应的是,它的质量不仅关涉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而且影响及于一个国家科学创新能力的储备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声誉与民族形象,非同小可。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本来就是师法异域他邦的教育体制而来。较之我们的模仿对象欧、美、日等地的同行,可知我国的博士生培养质量并不十分理想,这是勿庸讳言的,也是亟待深入调研和认真应对的。基于职业感所凝聚的一份关注与热望,笔者不揣浅陋,试作此稿,权当引玉之砖。
    
  一、问题所在
  自从1996-1997年新闻媒体与学界相继披露上海某高校一位博士生导师兼国家“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获得者,昔日博士论文的严重抄袭现象以来,全国为之哗然,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与学风建设等话题得以在神州大地敲响警钟。数年过去了,我国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整体培养质量未见明显的提高。可以检视学术水准的博士论文为例,分析问题存在的经纬。其弊主要表现在:1.选题缺乏创新意义,常见炒剩饭的多,老生常谈,不见真问题,形同无病呻吟,或者无的放矢,几乎没有什么撰写价值。作者不是站在当代学术前沿参与学术对话,而是搞模糊战术,举例式地针对某一两个自己不大喜欢的观点展开讨论,有的甚至还专门瞄准某个已有一定知名度的论者早年发表的而且早已修改甚至放弃的某个见解,摆出商榷的阵势,或者干脆自言自语,只见热闹,不见门道。
  2.论证缺乏问题意识,平时少学且罔,不知“目轮火爆,肩山压石”之妙用,未得门径,临阵下笔时,不敢或没想到要对学术史作出比较系统的清理与交代,往往三言两语打发了事,难见货真价实的学术对话。如果读者再往下看,通篇都像“自恋”式的自讨自论,自表自决,一如学术泡沫。作者费力论说的那些可以成立的道理,却已不是什么秘密,同行咸知;至于同行生疏的个别段落与字据,却恰恰是最需要资料去论证或修正的部分。有的连论文的结构也显得残缺不全,既阙“导言”或“绪论”之类的总体交代,亦无“结论”式的总结篇什。
  3.资料收集未见“采铜于山”,多属照搬他人,顶多花了一点“集锦”的功夫,在转引他人论著中的资料、数据、论证过程、方法与论点时,大段小段地抄录与剪接、拼凑相结合,不仅抄错,还以不注出处、不作任何说明为常见,或注得很不准确、很不全面,投机取巧,五花八门;更为常见的是,尽量不看甚至完全不看原始资料,原原本本地从别人的论著中把资料抄来,把转引当作直引,敢惹“剽窃”之嫌,从博士生到导师,都丑闻不断,斯文扫地;还有的将他人提交学术研讨会公开交流却未曾在报刊发表的论文据为己有,鹊巢鸠占,顶多在标题与段落上做点文章。论著的引文方式与注释方式则毫无规矩,随心所欲。
  4.分不清事实评判与价值评判的界限。有的把本来难以与政治挂钩的论题硬是朝政治那边挤,始终没弄懂二者的区别;有的不曾花点力气去清理事实,就大谈其价值评判,大有以价值评判取代事实评判之势,滔滔不绝;有的过于看重论点,却轻视论据。
  5.就论文形式而言,无论是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年论文或练笔作业,还是学位论文,文字表达能力每况愈下,常见文句不通,词不达意,虽名曰“文科”中人,却常使国语委屈蒙羞,有的甚至还不及一个比较像样的中学毕业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文化传承令人忧虑。无怪乎,无论是有识之士,还是一般民众,人们已普遍认为,我国博士生的整体质量还比不上1980年代初的本科毕业生,如今欲期驳倒此说,良非易事。
  6.滥发论文。不仅论文质量堪忧,而且出现数量夸张,一稿两发甚至三发或者更多者已见怪不怪,以浪费学术资源为成本,扰乱学术园地。
  可以说,凡是我国学术界所存在的学风欠佳与学术失范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都不难找到可以对应的依据;不仅在研究生中存在着,而且导师也不缺位,此类师生共同体还在某种程度上充当着我国学术失范现象的基本力量。学风浮躁之现象固然为历代正直学人所讥讽,并非全属今人之发明,而今日之浮躁,其广度与深度却堪称中华历史之最,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几乎“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殆无异义。
  应当指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值得专题研究。简要地归纳起来,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数端:1)基础学科研究的难度与毕业出路不佳的社会需求之间成反比,带来生源危机;2)在生源危机的背景之下,人文学科的研究生招生规模反而空前膨胀,导致生源质量一如雪上加霜;3)整体性社会风气的不良,侵蚀着教师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风气,掣肘其学术水准与指导能力的提升;4)学生的入学动机不纯,为求真求知而来者较少,以拿学位当谋职跳板者居多,还不乏官员与富翁的“镀金”;5)学术评价体系与高校竞争中重数量、轻质量之风盛行,带来体制的“逼良”;6)学术规范教育严重缺失。
  窃以为,以上6项因素中的任何一项都极不利于研究生特别是人文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无法等闲视之。如今6个因素正以共时性的姿态存在着,人文学科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急需专题调查,对症下药,采取实质性的补救措施。如果单纯依赖市场经济体制影响之下的竞争机制去调适,“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二、他山之石
  如所周知,在许多西方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虽然很发达,享受高等教育的公民所占比重要比我国高得多,但如果要拿博士学位,偏偏很不大方,很不容易,每年都有许多慧眼敬业的教育家与默默无闻的教育工作者严守那扇最高学历的大门,即便是身贵如国王,权重如总统,都不便置喙。试举两例。
  读哈佛大学历史专业博士,学生在第一年必须向研究生教育负责人(director of graduate studies)提交一篇得到指导老师认可的正式学习计划书。申请人必须说明自己在前两年的学习中想要选什么课程以及学习什么语言。历史专业的研究生至少必须掌握两门外语。在前两年的时间单元里,学生至少必须修满9门课(选课时要咨询指导老师),其中有6门必须是历史学专业课程,在这6门中,有两门必须是研究讨论课(research seminar)。除了“历史写作:方法和实践”一课只分“满意”与“不满意”之外,其余8门课必须获得B以上的成绩。除此之外,学生通常还要在第4学期末参加2小时的口试,即“综合考试”,针对其所选择的4个专门研究方向(Ancient古代史、Medieval中世纪历史、Early Modern近代史、Modern现代史)回答问题,必须证明自己对每个领域的重要问题以及基本文献的熟悉和掌握。如果没有通过考试,还可参加第二次考试。综合考试通过之后,学生必须尽快在论文指导委员会中确定自己的导师与论文选题,并在得到导师认可的情况下提交论文提纲。论文指导委员会则由导师与另外两名老师组成。
  犹他大学的传播学研究生教育素以师生紧密互动著称。在“指导委员会”(即导师组)的帮助下,硕士生与博士生在选课方面有着很大的自由度,可按个人的兴趣去设计研究方向,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对于博士生,重在培养学生掌握传播学基本理论和研究领域(方法)的能力,要求选择两个具体的研究方向,必修3门基础课:传播学基础理论,传播学经验主义研究方法论、历史及批判主义研究方法论。博士生除了应具备硕士学位外,还必须修满42学分,然后参加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考试内容通常由“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生选择的领域来出题。“指导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通常是在第二学年确定,由学生自己选择。资格考试共20小时,包括18个小时的笔试和2个小时的口试。如果学生在第一次考试中没有通过,还有第二次机会。如果学生不能通过这个考试,就不可能获得博士学位。
  关于博士生培养的程序规定与质量要求,上述两例并非特殊的个案,美国许多高校都是大同小异。如果像我国目前所通行的那样,用3个学年的时间完成人文学科博士学位论文,在美国也是可以的。问题是,绝大多数学生要花更长的时间,把一篇像样的学位论文准备好,十年八载都是家常便饭。学校并不对他们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作硬性要求,在程序符合的情况下,授予学位的主要依据甚至惟一依据就是学位论文本身,学校并不需要靠他们现在就发表论文去争取排行榜上的好名次,更不存在降低质量标准的绿色通道与形形色色的人情交易、权学交易或钱学交易。惟其如此,博士生培养质量就无需别人操心了,博士学位就能作为畅行天下的品牌。相比之下,我们在培养程序、课程门类要求与考核要求等方面,其差距岂能以道里计?
  
  三、网站防剽窃
  据我所知,包括博士生在内,部分研究生至今未知怎样写论文,不懂何谓学术规范,还说“从来没有人提起过,也没有谁要求过”。比如,有的历史学研究生甚至不问历史资料(即元史料)与历史学资料(即同行论著)的区别,弄不清引用资料与抄袭他人成果(包括资料挖掘成果)之间的分水岭究竟何在,动辄犯规也就在所难免。当有人善意地指出其缺陷时,学生与导师还误以为批评者只是有意找茬子,只与谁过不去,把事与人混为一谈。
  求真乃任何学科的先决要求,并非历史学的专利。“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朱熹也认为:“人面无真实诚心,则所言皆妄。”研究生也罢,导师也罢,如果连引文原文都不愿去对照,连引文出处都不敢交代,谁能相信他果真会朝着求真的职业要求去努力呢?谁能保证他的学术结论真实可信呢?
  严格地说,剽窃(plagiarism)行为不属治学中的学术规范范畴,而是做人的根本问题,事关学术伦理与职业道德的问题,另当别论。不过,如果有的研究生事先的确不曾获得关于学术规范的教育,既没有听说过什么学术规范,连导师也没交代过,那么,他的抄袭是无意中所触犯,属于“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犯规,在这种情况下,导师的责任是不可回避的。韩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之类名句,多数教师耳熟能详,可惜熟归熟,做归做。在学术规范的教育与实践两个层面上,如果导师既不教,也不做,前者属于师职的尸位,后者则无异于学者的本位失范与师德的本职缺失,二者都成问题。任何来自事实层面的辩解都将归于无效,只会越辩越糟,事实总是胜于雄辩。
  笔者还特别提议:由教育部或有志之士牵头,参照美国的Turnitin网站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具有检测与监控功能的中文网站,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加强对研究生的作业、学年论文与学位论文乃至学界成果的技术检测,切实倡导学术规范,杜绝剽窃行为。
  鉴于美国的Turnitin网站还不曾为我国学术界所关注,笔者在结束本文之前,实有必要略加篇幅,与读者诸君共享该网站的风采。
  创办于1996年,最初是由加州(伯克利)大学一群研究者开发的一系列电脑程序,旨在监视为数众多的本科班学生对研究论文的传抄,此举引起了其他同行的兴趣,于是,他们联合一些教师、数学家以及电脑科学家建立起网站,最初网址为plagiarism.org,为全球提供第一个旨在检测剽窃行为的互联网服务。及至1998年底,该网站已成为某些媒体关注的焦点,从而不断发展和壮大,现在的网址为Turnitin.org。
  Turnitin是turnitin的联写,即中文“交上来”之意。该网站设在加利福尼亚的奥克兰(Oakland,California),工作组名称为the iParadigms team,创业者齐心协力,试图阻止互联网抄袭的蔓延,并且促进新技术在教育事业中的运用。该网站向全世界宣告:“互联网已经使抄袭剽窃变得越来越容易了,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下载与拷贝无法追寻到出处的网上信息的便捷,已经导致借助于数字化技术的剽窃之风的蔓延。我们的杜绝剽窃系统可以帮助你很容易地识别出哪些学生交了非原创性的作业,这也是防止剽窃发生的一个强有力屏障。杜绝剽窃系统的核心是我们的个性化原创报告,其中包括任何潜在的剽窃的广泛纪录。任何被我们的系统发现的非原创性的文本内容将在各行下面划线标识、着色并链接到其抄袭的源文本。我们将通过三个数据库的内容来检测交上来的作品:1)公众可以查到的互联网上的所有存档的文件(超过45亿页,每天更新4000万页);2)成百万的已经出版的作品,包括proquest商业数据库,ABI/Inform,期刊摘要等,还有上万本电子书籍,包括古登堡经典文献收藏;3)成百万篇学生交到我们的网站的论文。”
  该网站对剽窃(plagiarism)行为还有如下清晰的界定:1)把别人的作品当成自己的交上来;2)拷贝别人的句子或观点,却没有说明;3)在引用的话上没有打引号;4)对于所引材料的来源提供了错误的信息;5)拷贝原文的结构,改动了其中的字词,却没有说明;6)如果大量拷贝其他人的句子和观点构成文章的大部分内容,那么,无论有没有说明,都被视作剽窃。
  据称,该网站目前已阻止了世界范围内将近600万的学生和教育者的剽窃行为,在使用的高峰期,每天可以收到2万篇论文,现在已有51个国家都在使用这个网站,其中有2500个研究机构或大学在该网站注册,其场面之壮观,成效之显著,实可想而知。Turnitin网站的出色表现,为人类增添了一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成功范例。
  窃以为,倘若创建一个类似的中文网站,可望协助学界确立学术规范,减轻导师与学术评价系统的检索负担,为查处作业剽窃、论文剽窃提供坚实而可靠的技术支持,让它成为每一个学术从业者“他律”的监督者与执行者,成为学术公器的检察官与法官。
  当然,由于我国的许多中文文献还不曾制成电子文本,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这一网站的监督效率可能要低于美国的Turnitin网站。况且,学术的生命不是依赖于防弊,而是创新。他律固然有助于净化学术空气,维护创新成果,但欲期学术创新的实现,最终还是离不开自律与自强。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本版宗旨:刊登学者独立的分析、评论文章,点评网络论坛思想热帖,为独立、理性的思考提供兼容并包的思想资源。


疯言疯语按:

希望来书园求书和期刊的朋友,能够正当和正确的利用所得资源。

amplehua 发表于 2005-12-23 11:26:51

看后心情沉重,是对自己的鞭策,没有“对学术的真诚和敬畏”,什么样的奇闻逸事都有可能流传
楼主下笔辛辣,令小生怕怕

螃蟹带壳吃 发表于 2005-12-23 11:56:52

有这样的同事,天天在一起喝酒打麻将,突然几天不见,一大便完,就成了明校硕、博。

利益驱动的教育哪有什么学术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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