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si 发表于 2005-11-18 20:45:54

谢谢y77j76兄的忠告,小弟定将此言牢记在心,与大家同心协力,共促论坛之发展。

长歌-废墟 发表于 2005-11-18 21:55:04

下面是引用y77j76于2005-11-18 19:03发表的:
送楼主最后一言: 治学首在意诚, 况电子图书又生不出脉望. 因小利而失大义, 楼主不智也.

某乃小社一小编, 虽平素多见文化圈中浮躁之事, 奈何敢怒不敢言. 是故雅不愿虚拟世界中亦盛行此风. 为表明某非为了威望而来, 于银行自减五威望. 若言中有冒犯各位之处, 某伏地乞恕.
y77j76兄有此兴利除弊之义举,作为版主或是后学(从您身份看,我当是您的后学)都应该支持,故加五威望,请兄不要推辞。

长歌-废墟 发表于 2005-11-18 21:57:42

hongsi兄既然已经向论坛认错也请大家不要再介意,大家往后都会成为好友,都为了论坛的兴旺嘛,还请兄以后继续支持本版块.

coolsila 发表于 2005-11-18 22:40:51

下面是引用wicatu于2005-11-18 19:15发表的:
解决了就好,解决了就好,呵呵

赞一个,大家都是明是非,讲道理的读书人


偶觉得问题还没解决啊~~~

解铃还需系铃人

hongsi非得妙笔生花一篇

问题才算真正解决~~~

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5-11-18 22:48:51

下面是引用coolsila于2005-11-18 22:40发表的:



偶觉得问题还没解决啊~~~

.......

coolsila兄说得好。不过hongsi兄近段时间忙。有空他会支持读书交流区域的:)

天人合一 发表于 2005-11-19 00:10:33

下面是引用y77j76于2005-11-18 19:03发表的:

某乃小社一小编, 于银行自减五威望.


兄和长歌兄都是一样的胸怀开阔之人啊,在下也从事过几天小编的工作呢,呵。

长歌-废墟 发表于 2005-11-19 09:06:20

这件事情我还想说几句:正像听雨说的,这是例外,以后不会比对着处理同样事件。如果有网友再犯同样错误,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不要说版主言之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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