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ng 发表于 2006-7-6 20:40:08

确实很好的建议,我在中文网那边的交流做斑竹,感觉大家交流的还是太少了,没有把一些真正的好东西,好思想交流出来,这样可以把大家的思维都搞活跃,强烈支持

长歌-废墟 发表于 2006-7-6 20:50:29

欢迎兄光临妙笔,中文我估计大家都常去

wuaishu 发表于 2006-10-8 22:09:48

法律版块的讨论交流我看可以先开展起来:因为法律毕竟是最实务最世俗的,其就是要解决实际纠纷。具体可采取疑案讨论的方式,即由发起人精心提出一个个颇具争论的案例,有观点一、观点二,然后大家各自分析论证,发贴人和其他人可继续驳斥。这样可就闹热拉!最后对于论证有力,说理深透的均得威望。

oliver197411 发表于 2006-10-11 19:58:08

没有魏晋南北朝史的讨论,我就参加清代的讨论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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