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学人关于法学理论本土化的一些讨论。pdf
是个seminar的记录,虽然不具有严格的学术价值,但对于开拓思路却是颇有助益。其实是个本土化的“meta-jurisprudence”讨论,即元理论层次上的法理学,鄙人翻译的Alexy《法哲学本质》一文的关怀是一致的。在这里理论的对错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何种理论才是适切的与合适的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法律理论本土化里面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是要有问题意识,找到理论所欲解决的最根本问题,有了自己面对的问题,那么认同(identity)也就不是问题了。 好像看不到上传的文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