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05-10-26 00:55:55

读菲茨杰拉德:今年夏天最时髦的事

刚看了上海译文出版社最近推出的菲茨杰拉德小说集《疯狂星期日》,还不错,值得一读,感觉菲茨杰拉德的书就是给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读的。

先简单点评一下,以后有时间再深谈。


《头与肩》:

美国普林斯顿版的少年班神童恋爱故事。前半部分写得不错,有幽默感,后半部分有些落俗套。

   1915年,贺拉斯•塔博克斯13岁。那一年,他参加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入学考试,在恺撒、西塞罗、维吉尔、色诺芬、荷马、代数、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和化学的考试中都拿到了A——优秀。

   两年后,当乔治•M•科汉创作“在那里”时,贺拉斯已经在二年级学生中独占鳌头,开始以“作为过时学术形式的三段论法”为基础撰写论文。蒂埃里城堡战役之际,贺拉斯则坐在桌旁,考虑着是否等满了17岁再开始写“新现实主义者们的实用偏见”的系列论文。

   不久,报纸上说战争结束了。他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皮特兄弟出版公司将会推出新版的“斯宾诺莎对理解的改进”。战争也有它的好处,它使年轻人变得比较自立。但贺拉斯永远都不会原谅校长:在假休战的那个晚上,校长默许了管乐团在他窗外演奏,使他在“德国理想主义”的论文中漏掉了三个十分重要的句子。

……

《伯妮斯剪发》:

很喜欢这一篇。女孩子想要在社交场合出风头,想要让男生拜倒在石榴裙下,一定要读这一篇。好玩极了。一个是玛卓莉,一个是伯妮斯,整个故事就是关于她们的较量。谁胜谁负,要到最后才见分晓。下面这一段是刚开始不久时:

……

   当玛卓莉和伯妮斯回到家时已经十二点半了。她们在楼梯顶端互道了晚安。她们虽然是表姐妹,却不是密友。事实上玛卓莉在女孩子中没有任何密友──她觉得女孩子都是愚蠢的。伯妮斯却正好相反。在父母安排的这一段在表姐家作客的日子里,她一直都盼望有机会与表姐一起又哭又笑地交换心中的秘密,因为在她心目中,这是女孩子之间的友谊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在这件事情上,她觉得玛卓莉是十分冷淡的。她和玛卓莉说起话来有点象和男孩子交谈一样困难。玛卓莉从来不叽叽喳喳地笑,完全不知道害怕是怎么回事,也很少会难为情。事实上玛卓莉几乎不拥有任何一种伯妮斯心目中女孩子应有的个性。

……

《冰宫》:

对环境的刻画很见功力,让人能够感受到南方和北方的不同气氛。故事马马虎虎吧,主要是离自己的生活远了点。

这是南方:

……

   她半闭着眼睛,把头往后靠在椅背上,让沁人心脾的微风拂过她的眼皮,吹动她蓬松的短发。他们已经到了乡下,正疾驰在鲜绿的乱草、矮林和大树之间。路上方的树叶从头顶上挂下来,以阵阵凉意迎接他们。不时地,他们会经过一间破烂的黑人小屋,白发苍苍的老者在门边抽着玉米芯做的烟斗,几个衣衫褴褛的黑孩子在门前疯长的杂草中炫耀他们的破玩具。更远处是懒洋洋的玉米地——在那里干活的人像是太阳投向地球的不可捉摸的阴影,好像他们不是在辛苦劳作,而是在流金九月的田地里因袭某种古老的习俗。在这令人昏昏欲睡的如画风景与树林、棚屋、泥泞的小河间,流动的是宜人的、不带任何敌意的热浪,像伟大温暖的乳房滋养着婴孩般的大地。

……

这是北方:

……

   “哈里,”她低声说,“好冷!”

   “但在这里面很暖和啊,亲爱的。”

   “但外面好冷,风真大!”

   她把脸深深地埋在他的毛大衣里。当他冰冷的唇吻上她的耳尖时,她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


《近海海盗》:

妙不可言!浪漫,优美,引人入胜,令人神往。美丽少女的奇遇,童话般的故事。

……

   突然,从船头飘来轻轻的歌声。那些黑人一起坐在甲板上,他们的声音逐渐升起来,融合成悠扬的曲调,带着忧伤的泛音向月亮飞去。阿蒂塔听得出了神。

   “噢,去——
   噢,去——
   妈妈想要带我去银河
   噢,去——
   噢,去——
   爸爸说明天
   可是妈妈说今天
   是的,妈妈说今天。”

   卡莱尔叹了口气,沉默了一会儿,抬头望着在温暖的天空中如弧光灯般闪烁的繁星。黑人的歌声渐渐小了,渐渐变成了轻声哼唱。光明和寂静似乎每分钟都在增长,直到他几乎能听见美人鱼半夜梳妆打扮的声音,听见她们在月光下梳理银色的滴水的卷发,听见她们在下面泛着蛋白色光芒的绿色道路上谈论她们居住的精美沉船的残骸。

   “你看,”卡莱尔轻声说,“这就是我想要的美。美必须是令人惊讶、令人震撼的——它必须像梦一样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像女孩美丽的眼睛一样。”

   他转向她,但她沉默着。

   “你明白了,是不是?阿妮塔——我是说,阿蒂塔?”

   她还是没有回答。她已经熟睡很久了。

……

《松包蛋》:

读了以后很为松包蛋感到难过,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但也是很危险的。

……

   她穿着一条设计得非常精巧、有三层褶边的黄色薄纱裙,背后打着一个黑色的蝴蝶结,周身泻出黑色和黄色交织的磷光。松包蛋睁大眼睛,喉咙也哽咽起来。她在门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她的同伴立即迎了上去。吉姆认出他就是下午与南希一起坐在乔•艾文车里的那个陌生人。南希双手叉腰,低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大笑。那个男人也跟着大笑起来。吉姆顿时感到一阵从来没有过的剧痛。一束灯光照在南希和那个男人之间,像是有一束美丽从刚刚给他带来温暖的太阳上射出来。一时间,松包蛋觉得自己是阴影中的一株杂草。

……

《本杰明•巴顿奇特的一生》:

一个人出生时是个老头儿,然后越长越小,变成了婴儿。有点像一出荒诞的闹剧,太搞笑了吧。有些地方还是满有意思的,可读性还可以。据说福克纳很欣赏。是这样结束的:

……

   他不记得了。他记不清最后一次喂他的牛奶是热的还是冷的,以及日子是怎样过去的——只有他的摇篮和奈娜的熟悉面孔。其他的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当他饿了时,他哭起来——就是这样。整个下午和晚上,他都在呼吸。周围轻轻的呢喃和低微的说话声他几乎听不见;各种气味、光明和黑暗,他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

   然后是一片漆黑。他的白色童床,在上面晃动的朦胧面影,以及牛奶发出的甜香,一起从他的脑子里慢慢消失了。

……

《赦免》:

写得很细腻,但自己与宗教没有什么接触,所以不太容易产生共鸣。据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盖茨比就是从里面的主人公鲁道夫•米勒演变来的。看这一段:

……

   他突然感到一阵悲伤的狂喜。他已经不可能再轻而易举地忽略自己的安逸和骄傲了。他已经跨过了一条无形的线。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孤立,意识到这种孤立不仅当他是布莱希佛特•萨尼明顿时存在,也扩展到了他的整个内心世界。迄今为止,他那些疯狂的野心,那些小小的羞耻,那些恐惧和害怕,都还是他的秘密,都还没有在心灵的判官面前承认过。现在他下意识地认识到,他的秘密就是他的全部了——所有其它东西都不过是装点门面的俗套而已。来自环境的压力将他逼上了孤独隐秘的青春之路。

……

《“明智的事”》:

有点俗的爱情故事。潦倒的青年人得不到漂亮女孩的爱,发迹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呢?

……

   但是,在吻她的那一瞬他就知道了,即使找遍永恒,他也永远找不回那消逝的四月时光。也许,现在他可以把她紧紧拥入怀中,直到双臂的肌肉都虬结起来——她是如此迷人,又是如此珍贵,他曾为她奋斗,也曾得到过她——但是,那黄昏和晚风中朦胧的低喃却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好吧,就这样让它成为过去吧,他想。四月已经过去,四月已经过去。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但从来没有一种爱可以经历两次。

……

《富家公子》:

整个集子中最重要的一篇作品。有意思的是,作者反复强调富家公子“与你我不一样”:

……

   这些富裕得非同一般的人,他们与你我不一样。他们从小就拥有和享受,这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他们的性格:在我们坚韧的地方他们软弱,在我们深信不疑的地方他们玩世不恭,以一种不是生来就富有的人难以理解的方式。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他们觉得比我们优越,因为我们必须自己去寻找生活的补偿和庇护。即使深深地陷入了我们的世界,甚至沦落到比我们还不如的地步,他们仍旧觉得高人一等。他们是不一样的。

……

我倒觉得,这篇小说最打动我的地方还是安森•亨特们与我们一样的地方。他们一样需要爱情,他们一样惧怕孤独,他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自己的爱,他们的青春一样一去不复返。有些感觉写得非常真实,随便摘几段:

……

   她舞姿优雅——她喜欢跳舞胜过一切——胜过一切,除了谈恋爱。从十岁那年开始,她就不断坠入爱河,通常是她一厢情愿。也有两厢情愿的时候——为数还不少——但短暂的约会之后她就厌烦了。她把心灵中最温暖的位置留给了那些失败。

   ……

   到了28岁,他开始心平气和地接受没有浪漫爱情的婚姻这一可能性;他毅然选择了一个与他属于同一阶层的纽约女孩子,美丽,聪明,善于交际,无懈可击——打算要爱上她。那些他曾经真诚地对葆拉说过的话,或者优雅地对其他女孩说过的话,他现在一说就要笑,即使说出来也没有说服力了。

   ……

   当他的朋友——大部分时间他都与和多莉交往时那伙人一起度过——晚上呆在家里不再出来的时候,他不再为自己的自由感到欣慰了。他甚至怀疑是不是应该和多莉结婚。即便是葆拉都不像多莉那么爱他,而他已经知道了在一生中遇到真正的感情是多么不容易。

……

剩下的几篇下次再讲吧。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05-11-10 08:46:41

接着谈菲茨杰拉德的《疯狂星期日》。

《捕获的阴影》:

一个热爱戏剧的少年(菲氏自己?)生活中的一段故事。情节有它的曲折之处,但主人公毕竟是小孩子,成年人看起来可能会觉得有点小儿科:等你们长大一点,看看我们的世界,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奸诈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这一篇,有点回忆起自己的少年时代:

……

四点半去上厕所时,他惊讶地发现窗外的天空已经发蓝了。他一整夜都没睡。他记得听说那些熬夜的人最后都发疯了。他呆呆地站在走廊上,痛苦地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以确定自己是否正在变疯。身边的一切都显得异常不真实。突然,他发狂般地冲进卧室,飞快地扯下身上的衣服,好像要追赶正在消逝的夜。脱掉衣服后,他向那堆手稿最后投去惋惜的一瞥——他已经在脑子里把下一场全想好了。作为与正在冒头的精神失常的一种妥协,他上了床,但在床上又写了一个小时。

……

在对成年人的失眠已经习惯了之后,还真是很怀念有这样的感觉的日子。故事的结尾让我很吃惊,也很感动:

……

但是,他一到家,立刻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她(少年的妈妈-引者注)犹豫了一会儿,给他盖上一条毛毯和一床被子,塞了一个枕头在他固执的脑袋下,然后上了楼。

她在床边跪了很久。

“上帝,帮帮他!帮帮他吧!”她祈祷着,“他需要帮助,而那已经不是我能够给予的了。”


《最后一个南方女郎》:

这是菲氏关于南方/北方的很经典的一篇。《冰宫》也涉及到这个主题,但对比太明显了一点,有点生硬,不如这一篇圆熟优美:

……

奇怪的是,一个黄昏,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小车站里看到的一个女孩居然让我动了南下的念头。那个女孩穿着粉红色的薄衫,双手搂住一个从我们的火车上下去的男人,拉着他坐进了一辆等着的汽车。当时,看着那一幕,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感到了一阵剧痛。我觉得,她是挽着他走进了那个我二十出头时拥有过的失去的仲夏。那时,时间似乎是停滞的,那些漂亮的女孩子们像过去一样模模糊糊的,依然徘徊在黄昏的街头。我想,诗歌一定是一个北方人关于南方的梦。但是,又过了几个月,我才给艾莉发了一封电报。随后,我马上动身去了塔里腾。

……


《错上加错》:

生活不就是这样吗?你错待我,我错待你,即使是相爱的人也不免如此。令人伤感,也无奈:

……

她是一个好女人;她曾经用整颗心去爱他。当她出了车站,走上第三十三街时,她突然觉得一片死寂。他租的公寓里将不再有他的影子;她在这里,要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

走过几条街后,她停了下来,心想:“这太可怕了——我做的事情太可怕了!我像我所知道的最坏的人一样让他失望。我丢下他去跟戴尼洛夫和保罗.马可瓦一起吃饭。我喜欢他们的美丽和颜色相配的眼睛和头发。而比尔正孤零零地呆在火车上。”

她突然拉着小比利转过身,好像要回车站似的。她甚至能看见他坐在火车里,面色苍白,疲倦,没有艾米。

“我不能让他失望,”她对自己喊道。怜悯一浪一浪地冲击着她。但只是怜悯而已——难道他没有让她失望过吗?——他在伦敦的时候难道不是只做他想做的事情吗?

“噢,可怜的比尔!”

她犹豫不决地站在那里,最后一次诚实地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能忘记这件事,并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借口。她要多想想以前在伦敦的日子,这样她就能问心无愧。但是,当比尔正孤零零地坐在火车上的时候,这么想似乎太可怕了。即使是现在,她还可以转身回火车站,告诉他她跟他去;但她还在等,生命在她体内壮大,为她抗争。她站在狭窄的人行道上。不久,一股人流从剧院涌出,挤在人行道上向前流动,她和小比利也被人流推着往前走起来。

……


《婚礼》:

迈克继承遗产也太及时了,让人觉得有点假。但如果你愿意忽略这一点,下面的故事还是有看头的。他能把卡罗琳赢过来吗?这个悬念一直吸引着你:

……

“这并不是件坏事。” 迈克说,“这意味着我可以继承一笔25万元的遗产。”

可惜晚了一个月。在最初的喜悦之后,他的痛苦比以前更深了。那天晚上,他整晚都睡不着,躺在床上听着马戏团的大篷车在巴黎的街道上穿梭,从一个游乐场赶到另一个游乐场。

当最后一辆大篷车的车轮声也渐渐飘远,黎明的曙光将屋里的家具染成了浅蓝色时,他还在回想那天早晨卡罗琳的眼神——那个眼神似乎在说:“为什么你不能为我们的事多做点努力呢?为什么你不能更坚强一些,好让我心甘情愿地嫁给你呢?你难道没看到我多难过吗?”

迈克握紧了拳头。

“不到最后一刻,我绝不放弃!”他低声说。我迄今为止一直在走霉运,或许现在时来运转了呢。人总要尽力而为。如果我不能拥有她,至少也要让她在结婚的时候,心里有块地方是留给我的。”

……


《疯狂星期日》:

这本书以这篇小说的题目做书名,应该只是因为这个名字好,而不是因为这篇小说是整本书中最重要的吧?感觉还可以,但并不是最好的。应该说是一个爱情故事,关于迈尔斯和斯黛拉之间强烈的爱。乔尔真的只是斯黛拉“跟迈尔斯作对的一个小卒”。最后那个晚上有点怪异,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看懂了:

……

这时门铃和电话同时断断续续地响起来,门前也有汽车停下来。

“你不会走的。” 斯黛拉请求他,“你会留下来的,是不是?”

“不。”他回答道,“但我会回来的,如果你需要我的话。”

房子里现在忙碌、悸动起来,由于像保护的树叶一般环绕在死亡周围的振颤的生命。他站在台阶上,喉咙里发出了一声轻轻的抽噎。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都被他施了魔法。”他想,“他甚至让这个这个妖冶的小女人有了生命力,成为了一种杰作。”

……


《资助费尼根》:

这一篇是我最喜欢的之一,非常幽默:

……

几个月后,我再次来到纽约。这一次,至少我的经纪人和出版商的办公室比以前更平静、更安稳了。我终于有时间来谈论自己的不算有灵性但还算有责任的文学追求,到乡下去拜访卡侬先生,当纽约壁立的星光像徘徊的闪电一样落进酒店的花园时,和杰格斯先生一起消磨夏夜的时光。费尼根此时一定在北极——事实上,他的确是在北极。与他同行的有不少重要人物,包括三个布赖恩•梅尔女子学院的人类学家。听起来好像他可以在那里搜集到很多资料。他们会在那里待上几个月。如果说这整件事让人想到了一个不错的社交聚会的话,那大概是因为我疑神疑鬼、愤世嫉俗的天性吧。

“我们都很高兴。”卡侬先生说,“这是上帝赐给他的机会。他已经很厌倦了,他需要的正好是这样的——这样的——”

“冰和雪。”我补充说。

“是的,冰和雪。他临走时说的话完全是费尼根式的。无论他写什么,都会是纯白的——都会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一定会的。”

……


《遗失的十年》:

这是菲茨杰拉德比较晚期的作品。他那时候的写作风格全变了吗?这一篇还真有点晦涩,当然也可以说短小精悍,很有回味的余地:

……

“现在你最想看的是什么?”两人坐下后,奥里森问道。

钦博想了想。

“嗯——人们的后脑勺。”他说道,“我想看他们的脖子是怎样把他们的头与身体连在一起的。我想听那两个小女孩在对她们的父亲说什么。我想知道的不是她们说话的內容,而是她们用的是升调还是降调,以及她们说完话时嘴巴是怎么闭上的。这是一个节奏问題——柯尔•波特1928年回美国,就是因为他感觉这里又有了新的节奏。”

现在奥里森确信他有线索了,他谨慎地不再步步逼问,甚至克制了告诉他今晚在卡內基大厅有一场不错的音乐会的冲动。

……

benysu 发表于 2005-11-13 19:12:57

怎么会没有了不起的盖茨比?

采菊东篱下 发表于 2005-11-15 09:45:58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长篇小说,《疯狂星期日》是中短篇小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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