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 发表于 2005-10-25 16:39:23

点杀当代婚礼

明明一起睡过很多的觉,偏偏连接吻都做害羞状。新郎能征惯战,新娘阅人无数,新郎堪称
老枪,新娘堪称大喇。只是在婚礼举行的前一天晚上,两人才分开睡的。

新娘醒来,隔了一个屁的工夫,新郎也醒来。按照设计的程序,新郎要乘坐一辆日租金上千
元的豪华轿车去接新娘,如此高档的车,估计这辈子就只能坐这一回。再普通的人也有些狐
朋狗友,何况,一个人去接新娘着实冷清,起码也得找几个帮手。新娘这边也有一群小姐妹
,表情幸福。

他们和她们穿着自己库存中最好的一套服装。其中有几个男的,穿得太像黑社会杀手了;有
几个经济很不稳定的打工仔,却打扮得像传说中的大款。女的当然是姹紫嫣红,尽显娇媚。
个个都如同孔雀开屏。孔雀开屏是好看,转过去就是屁眼儿了。

司机把豪华轿车开到楼下,一群男人蜂拥上楼,新娘及其小姐妹死活不开门,有两个性格外
向的小妞,声称要回答她们提出的问题才放人,譬如,新郎挣的薪水,是否全部交给新娘保
管?口气就像电话里索要赎金的绑匪。新郎怀着长期嫖娼的心情答应了一切条件,当然是口
头上的。

新郎把新娘抱下楼,犹如抱了一枚炸弹,心里嘀咕这女人又长胖了。新郎累得气喘吁吁,头
上的汗水混合着发胶的味道。新娘穿的是白色长裙,半透明,被抱到三楼的时候,二楼的朋
友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长裙里面的内裤。

第一幕演完,第二幕是新郎新娘游街示众。这时你会发现,豪华轿车的车顶竟然是可以打开
的,新郎新娘喜洋洋地站在车里,就像国庆典礼的元首在检阅。一路开过,灰尘扑扑,引得
过路人等侧目转头观赏,新郎新娘很愿意挥臂疾呼: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

婚庆公司的同志在前面的车上拿着数码摄像机,记录下这一光辉时刻。以便新郎新娘日后慢
慢回味。

车队到达酒店,店门口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某某与某某新婚志喜。意思是,今天的刀,
宰新人,其他生意改日再做。

新郎新娘的腿已有几分麻了,仍然不能坐下来休憩片刻。他们的任务是站在酒店门口当一回
迎宾员。一左一右,活像豪宅门前的一对石狮子,张着血盆大口,指引亲戚朋友,舅子老表
往那两张大嘴里扔红包。他们又有点儿像一对街边乞讨的叫花子,钱到手,千恩万谢。

酒店里桌椅洁净,杯盏齐全,虚席以待。婚庆公司的司仪,率先登台,手执麦克风,清了清
嗓子,宣布婚礼正式开始。台下坐在席间的来宾,一只眼盯着面前的酒菜,一只眼睛望向舞台
。还有什么比一边吃一边观看活人表演更有价值的吗——出了那么大一笔钱。

新郎新娘在司仪的呼唤中分别上了台,新郎风度偏偏,新娘时尚性感,即便是胸部犹如“旺
仔小馒头”的女人,这样的日子也会想方设法强调一下胸部,以免被人说成太平公主。因此
,十个新娘有九个,胸部基本都是高耸的,台下的男人只恨自己的手没有地方贪官的手伸得
长,只能用眼神去爱抚。

与其说婚庆司仪天生具有表演欲,不如说他是专业的人来疯,活跃气氛必定使用如此人物,
犹如汤里加点味精才可口。新郎新娘在味精的调遣下,做出各种奇形怪状的丑态。最感人的
是痛说恋爱史,比如谁先追的谁,每个细节都能强烈满足人们骨子里的窥视癖,尤其是勾搭
成奸的那一段,所有人的耳朵都像狗一样竖起,听得格外仔细。

紧接着是做动作,令人惊讶的是,诸如接吻、拥抱等难度系数最低的亲密举止,双方也表现
得万般矜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正值青春期,背着老师父母,在公园的茂林深处偷尝禁
果。

无论何种高潮,都是激动人心的。让新郎新娘相互说“我爱你”,正是表演高潮的来临。新
娘声音细小,像窗外飞进的一只苍蝇,一眼见到那么多的人,在没有苍蝇拍追逐的情况下也
战战兢兢。也好,女人嘛,总要被动一点,才显得珍贵。男人一般要放得开、豪迈、才显得
阳刚。于是,新郎果决有力地说:“我爱你!”而他坚定地眼神告诉我们的意思是——今生
操定你!不换了!

席间宾客都在笑,一派欢乐景象,坐在离舞台很远的宾客,根本搞不清台上在干什么,只能
模糊看到几个影子晃来晃去,听到前面的人笑,也跟着咧开大嘴乐。待到新郎新娘过来挨个
敬酒,每一张大嘴都油腻腻的,每一句祝福都充斥着酒菜的气味。自认为幽默的家伙,还会
讲几句淡黄色的话,挑逗新娘子,宾客们就笑得更厉害了。

如果有伴郎伴娘,新郎新娘会少受点儿罪,起码酒可以少喝一些。伴郎伴娘与新郎新娘犹如
美英的轰炸机,总是结伴出现。可以肯定的是,英国轰炸机的酒量一定是超群的。

醉熏熏的一群人,吃饱喝足,到二楼搓麻将,不喜欢搓麻将的,借机勾引异性,都是熟人嘛
,当天发生一夜情可能性不是没有。整个当代婚礼换个词就叫:吃喝嫖赌。可见中国人民造
词不是凭空杜撰,大都来源于现实生活。

当代婚礼是一种潮流倾向,更像一单生意,看在眼里都是合理的,看不到的都是秘密。顺应
潮流乃中国人生存之必须,好比月圆之夜吃月饼,就是过中秋节,如果你吃生肉,不管是谁
的肉,都会被说成人狼传说。哪怕你原本就酷爱吃生肉。

当今中国,一张合法交配证书远远不够,要依靠婚礼给自己添点儿信心,谁都不愿意变成著
名的陈世美,二奶承包户,以及嫖娼爱好者,以免劳燕分飞,破镜难圆,沦为二手男女。

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5-10-25 16:47:19

惊喜,罗杰又光临书园了,在激动之余还是想送点礼物表达心意。既来书园就以书相赠。能翻的书只要罗杰报上书名,即刻发到你的邮箱。

文章容我认真读后再回帖。

雪融鸿飞 发表于 2005-10-25 16:59:15

呵呵,罗杰的点杀系列,除了点杀红楼,就数这个偶印象深刻~~~~
因为关于这个点杀有一个故事,我和罗杰一起经历的故事。呵呵,等他发到点杀网络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出来了~~~~

罗杰 发表于 2005-10-25 17:04:55

呵呵,听雨姐姐我一直喜欢叶兆言的长篇小说《别人的爱情》一直没找到。

雪融和我经历的那段故事,令我很兴奋,我又想起了哪个该死的护林员,哈哈。

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5-10-25 17:06:48

雪融动作好快哦。我是盼罗杰的新书很久了。想他忙于创作,没精力顾论坛和朋友了。没想到今天会出现。意外。

等着罗杰的新书出版。

2005年11月出版青春小说《笑我傻》
2006年1月出版职业女性丛书《有魅力不是我的错》

雪融鸿飞 发表于 2005-10-25 17:09:10

下面是引用罗杰于2005-10-25 17:04发表的:
呵呵,听雨姐姐我一直喜欢叶兆言的长篇小说《别人的爱情》一直没找到。

雪融和我经历的那段故事,令我很兴奋,我又想起了哪个该死的护林员,哈哈。
哈哈,是倒霉的护林员,他碰到我们俩一定顿足连呼:倒霉!倒霉!倒霉透了 ^_-

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5-10-25 17:20:56

下面是引用罗杰于2005-10-25 17:04发表的:
呵呵,听雨姐姐我一直喜欢叶兆言的长篇小说《别人的爱情》一直没找到。

雪融和我经历的那段故事,令我很兴奋,我又想起了哪个该死的护林员,哈哈。


等我考完后就帮你找《别人的爱情》,正好那时你的第三本书也完成了,有时间看:)
《别人的爱情》,叶兆言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http://www.goldnets.com/book/135/1013427.html 《 别人的爱情 》



叶兆言:《别人的爱情》用“不爱”来说爱

记者:上海文艺出版社新近出版了你的长篇小说《别人的爱情》,我们对小说的名字很感兴趣。记得你还写过一部长篇《一九三七年的爱情》,两部小说的书名,都直截了当地用到了“爱情”,它们有什么共同之处?

  叶兆言:
如果有共同之处的话,它们都写到了爱情。当然,这只是一个滑头的说法,事实上,我的所有小说,都写到了爱情。爱情虽然已经老掉牙了,毕竟还是人类最美好的东西,一个作家怎么能不写这些美好的东西呢?但是不管怎么说,作家更感兴趣的,还是那些不一样的东西,换句话说,在书名上都出现了爱情,它们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还是一样,就没有必要再写。口香糖嚼过以后,再嚼,就没味道了。《别人的爱情》说的都是一些单相思,都是一些“一根筋”的故事。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一时也说不清楚,反正是想用一些“不爱”,来说一说爱的故事。在这部长篇小说中,爱都是茫然的,无望的,没有结果,没有回报。爱像长江之水,远远地从西边过来,来势汹汹,奔腾到海,一去不返。

  记者:你说的“没有回报”是什么意思?

  叶兆言:在这个长篇里,没有一个故事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爱是强烈的,却总是孤单的,交流不起来。你爱我,我爱你,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郎情妾意,这是回报。可是在《别人的爱情》里,永远都是我爱你,你并不爱我,或者说不是真心爱我。我爱你,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你不爱我,犹如春风不度玉门关。也许是巧合,小说中几乎每个人都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的人。爱得到的回报不是爱,是不爱,我写这部小说的一个基本想法,就是一定要用“不爱”来写爱。爱如果是个真理的话,那么此次接近这个真理的尝试,就是在“不爱”上下功夫,下足功夫。

  有很多种手法可以用来描写爱情。作家总是在尝试着用不同的配方,让爱情的味道变得更鲜,更美味可口,更不同寻常。以爱写爱,直奔主题而去,是一种办法,绕道迂回,以不爱来写爱,同样也可以是一种办法。爱情从来就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单一。

  记者:小说其实是写了两代人的爱情纠葛?

  叶兆言:粗粗地说是这样。当然,也可以往前追寻,那就是《王魁负焦桂英》的故事。我们家里有个老式唱机,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听的一段弹词开篇,就是徐丽仙和《情探》。在写《别人的爱情》的时候,我的耳边无数遍地播放着这玩意儿。我感兴趣的不仅仅是一个“负”字,显然“负”就是不爱,我喜欢的是“情探”这段戏,不喜欢的是它的结局。“情探”的结局是将负心的王魁活捉而去,这似乎已经有违了爱的本意。我相信焦桂英只要是还爱着王魁,她就不会取了王魁的性命,真正的爱,绝不会因为别人的不爱,因为别人的背叛,就不再爱了。真正的爱是永恒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伤害到它。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无论怎么样,爱还是爱。

  叶兆言:对。爱永远是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永远是爱的爱,才是爱。

  记者:小说的开头,似乎有些突兀,这究竟是一部引导读者追溯过去的回忆小说,还是一部正在进行的现实小说。

  叶兆言:都是,又都不是。故事是从中间开始的,一边回忆,一边往后面发展。这和现实生活中的经验一样,事实上,我们就这么生存着,我们一边感伤地回忆过去,一边平庸地度过现在,同时又不无期待地展望未来。时间的线索天生是零乱的,本来就有很多根线头。

  记者:你不担心读者因为线头太多,找不到头绪。

  叶兆言:如果是这样,就是我没写好。我的本意,是把这些线头都扯出来,放在显眼的位置上,线头多,是为了更方便读者,就像公园小径上的指路牌一样,目的还是为了引人入胜。如果读者迷了路,那当然是作者的过错。

  记者:你觉得你的小说还有人读吗?或者换个角度,读者还愿意读你的这些爱情小说吗?

  叶兆言:我不知道。写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地觉得,会有人要读这样的故事。我自己有兴趣,就相信别人也可能有兴趣。作家难免自以为是。我写小说,从来就不是想当大师,说白了,只是希望能有读者愿意读这些故事。小说是让人读的,读者不读,什么都是白搭。在今天这个时代,很多美好的想法注定要落空,因此,读者真不愿意读,也是没办法。要怪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怪自己没有把小说写精彩。

 

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5-10-25 17:45:06

罗杰此文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当代婚礼的场面,生动、幽默、深刻。让人忍不住开怀大笑。文坛“周星驰”的美名非他莫属。可能有人看了觉得“刻薄”。仔细想想,这一幕确实是事实。如果结婚前看到罗杰此文,我想绝对不敢举行婚礼了:)

cycle_zzy 发表于 2005-10-25 18:48:50

深刻啊,大家少看几遍吧,免得下次参加这个“吃喝嫖赌”时,不小心说出来了~

reader 发表于 2005-10-25 23:02:28

哈哈 这么颓废的好文章


拜读 起身冲杯茶

微笑 应该回个贴

啊—— 还是洗洗脚睡觉吧。。。。


慢着

慢。。。着。。。

嘿嘿

reader 还是给这篇文章配首”罗杰“风格的音乐吧

否则

躲在阴暗角落里那只狡猾的兔子

还不。。。。

嘿说你呢罗杰

reader可是希望你常来读书园地哦




http://www.mtvktv.net/show/eupi/eupi_jjmmzql.mp3

那就等着沦陷吧
如果爱情真伟大
我有什么好挣扎
难道我比别人差
谁要周末待在家
对着电视爆米花
想起你说的情话
哭得眼泪哗啦啦
10个女人
7个傻
8个呆
9个坏
还有一个人人爱
兄弟们跳出来
就算甜言蜜语
把他骗过来
好好爱
不再让她离开
music
找个人来恋爱吧
才能把你忘了呀
像枯萎的玫瑰花
心里的雨拚命下
从今以后别害怕
外面太阳那么大
如果相爱要代价
那就勇敢接受它

cycle_zzy 发表于 2005-10-25 23:25:29

reader兄

我情愿找傻的那些做老婆

找那个人人爱做XXX

(俗人俗事,莫见怪:)

doctorliubo 发表于 2005-10-25 23:27:20

天上掉下个小罗杰~~~

呵呵~~~

森林一片 发表于 2005-10-26 20:29:18

点杀!
只有足球场上才用的词,
威力太大了!


久闻罗杰大名大作,
今日重见,
耳目一新呀。

cycle_zzy 发表于 2005-10-26 21:44:13

森林mm:

   点杀是餐饮用词。
   例:吃辣子鸡时,派一代表跟随店小二,到鸡笼处,代表扫视后,发现一只肥胖可爱的,伸出食指,曰,杀这只……

   (就是看上哪只杀哪只:)

罗杰 发表于 2005-10-28 19:51:26

歌很好听,花很好看,书很好读,说读书园地冷清,其实我从来也不觉得,上次来据说潜水的比较多,这回觉得满热闹的。

“点杀”一词,最早我是在成都的一个菜市场里发现的,那里有宰杀家禽的店铺,你点中哪只家禽,老板儿就拿刀杀之。我觉得这词特来劲,拿来一用,开始没也想到这个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在我眼里,所有的恶俗与低级、以及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都跟畜生差不多。

我是以看待畜生的眼光看待很多人和事的。

舞夜飞霜 发表于 2005-10-29 06:31:02

呵呵.挺逗得文章,写出当代社会现象。佩服

依荷听雨 发表于 2005-12-8 21:42:50

下面是引用罗杰于2005-10-28 19:51发表的:
歌很好听,花很好看,书很好读,说读书园地冷清,其实我从来也不觉得,上次来据说潜水的比较多,这回觉得满热闹的。

“点杀”一词,最早我是在成都的一个菜市场里发现的,那里有宰杀家禽的店铺,你点中哪只家禽,老板儿就拿刀杀之。我觉得这词特来劲,拿来一用,开始没也想到这个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在我眼里,所有的恶俗与低级、以及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都跟畜生差不多。
.......

“点杀”以后会不会流行起来呢?不想了,你的书会畅销我一点也不怀疑的:)

hola 发表于 2005-12-8 22:23:50

文学是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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