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fly 发表于 2005-10-22 17:41:48

一片不得不看的好文章(学法律,尤其是律师、准备作律师的看过来)

一个律师的呐喊和无奈
--------------------------------------------------------------------------------

--作者:Mr.Democrat
--发布时间:2005-1-27 11:22:00
--文章来源:http://club.cat898.com/newbbs/index.asp

--一个律师的呐喊和无奈
读罢友人转来yhb先生之《gzs律师的孤独》文,我不禁潸然。袁先生对当下中国律师这个群体的怒骂入木三分。中国律师群体的责任麻木及道德沦丧现状当骂,但一个人、一个群体自觉地且强烈地自取其辱的事一般是不会出现的。我这里丝毫无与袁先生争辩及为中国律师声辩之意。“中国的律师只是一条向腐败的司法权摇尾乞食的狗”。一针见血,我真心希望我的那些“西装革履”的同行们都能读到这篇文章。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不会因此而改变多少。这是我和袁先生痛的共同点。2001年,我曾代理了一起被境内外媒体称为“荒唐的律师讼争案”案件。东北名律师王玉琦曾与我一起,为被诬蔑为非法拘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的姚氏集团董事长姚志萍案辩护。在我与王一起会见被羁押的姚志萍过程中,姚说:“我非常感谢高律师在未取分文报酬的情况下,从新疆赶到东北为我辩护(当时我在新疆执业),我的冤狱结束后,我定要重谢二位律师,给你们每人好处费10万元”。我当即告诉姚,“请信任、尊重律师,我把当事人给我额外的好处费之举视作是对我的不信任及不尊重”,姚当即泪流满面。

让姚始料不及的是,王律师记住了姚的这一承诺。此后,其以各种手段及计谋逼姚兑现给其10万元好处费的诺言,先后从姚家人手里拿走现金99500元,只有500元未及时兑现,被其诉至法院(姚的企业被央视焦点访谈记者公开与造假者勾结,策动了一次无论是从效率、彻底性及残暴性方面,还是从杀伤力方面都超过任何黑社会组织的司法迫害过程。在当年的政治个体户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的支持下,姚氏集团20名管理人员被抓,10人被关押长达6个月之久,几个月之内,将一个极具活力的企业置于死地)。王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索要好处费,王全无顾忌地选择无耻令人惊悚,更令人痛心不已的是,王周围的五位律师,均面色从容地为王的违法索要好处费的行为作证。这五名律师无一例外地认为王索要好处费理所当然,无不认为姚不及时支付剩余500元好处费是有违道德的。庭审结束后媒体记者问我,通过本案,请我对全国律师同行讲几句话,我当时告戒我的律师同行,当中国律师什么时候能自觉地分清无耻和荣耀的界线时,那是中国律师希望的开始。令人痛心的是,我们至今不能看到这种希望的开端!

世界上,没有哪个行业像律师行业一样,是如此地贴近司法制度;没有任何一个行业能像律师行业一样,天然地担当着现实社会正义的职业义务。但在中国,这一切是变得如此的糟糕,如此的面目全非。平心而论,这应该不是中国律师这个群体自觉追求的结果,但却是这个群体自我放纵的结果。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不愿作狗的狗,我不得而知,但一个人、一个群体的人愿去作狗是不会有人信服的。没有一个人自觉地愿成为狗,却最终群体地类狗一般,实在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只允许类狗者昂首阔步,这实在让人痛心不已。

在看到袁先生文章的前一天,我接到国内所有的电话的内容,都是认为我不应当给全国人大及吴邦国写公开信,清一色地认为这样做非常危险。在同一天里,包括处在生命最后阶段的母亲在内的家人共打了四个电话给我,无不表达对我这种行为的担心。我的母亲告诉我:“社会上公开存在的不公平全国人都知道,那么多当大官的人,他们没有一个不清楚的,没有一个敢去讲,为什么就非得你一个平头百姓去讲”!我要说自己不孤独,肯定也没有人相信。

非常感谢袁先生对我的理解,形单影孤的独处、独行大致上算得上是一种孤独,但袁先生文中点到的我的孤独的内核是,我以我认准的方式去思想、去选择,这种思想及选择有时让人痛苦以至绝望,岂止是孤独了得。

适者生存不仅仅是一种自然法则,我有时候向周围一些好友谈及我的孤独及痛苦时,多有朋友建议我超然些。一些朋友告诉我,在当今中国社会,麻木即是一种超然,超然至麻木是一种境界,否则你只能独享痛苦。而麻木本身并不单单是可以减少痛苦,最主要的是,麻木者基本能保障安全。麻木至不仁时,你就可以有源源不断的获得。我的孤独之苦源于我的思想,在我的社会里,不停地思想就会有不断的痛苦。

最近我到新疆喀什市为一个残疾孩子提供法律援助,那里发生的两件事久久萦绕在我的思想中,一件是国家民委的一位领导人的公子在喀什市,光天化日之下对一名无辜的公民血腥施暴,由于这位公子哥身上无特别标签,警察当然要去制止,不想,接下来在那些执法者眼前发生的丑剧令人齿寒。当公安干警制止时,那位暴徒公子大声呵斥道:“我是×××的儿子,你们这群狗哪个敢给我再动一下,你们的政法委书记是谁,叫他十分钟内赶来见我,否则,我让他马上滚蛋”!接下来的事是,那群被唤作是狗的警察清一色的战战兢兢,当地政法委书记应时而至。政法委书记一到,这位暴徒公子狂叫不止,当着这位书记的面把已倒在地上的受害人又一轮暴打。后来的结果是,若干“人民警察”被骂了个狗血喷头,暴徒公子被作了很好的安抚。受害人被抬至医院,由被唤作是狗的警察看管起来,以免受害人伤好后去告状。

另一件是,在一次聚会时,地税部门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喀什地区麦盖堤县国税局局长蔡军是个有妇之夫,其利用职权,公开与一位从事个体经营的普通公安干警的妻子同居,被那个干警发现后告发,蔡不但未得到任何处理,那个干警却从此麻烦不断。当地许多百姓对其恶行是敢怒不敢言。去年的一天,蔡军半夜喝醉酒后又去姘头家,由于看门的老大爷一步来迟,被其暴打致死。由于蔡是该市公安局局长的铁哥们,蔡的弟弟在公安局任要职,打死人后至今逍遥法外,官照当,恶照行。无巧不成书的是,回京后,接到一封来自喀什的匿名控告信,信中历数无数恶行者就是这位蔡军。这样的事发生本身是令人恐怖的,但更令人恐怖的是,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机器在这类暴虐者面前所表现出的包容。我的痛苦即在于,这种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的、很快即被人们遗忘的事被我知悉后,我无任何能改变之的方法,但我无法忘掉这些事,这无论如何不能不算是一个漫长的悲剧。

我的思想方式注定我的痛苦及孤独,绝大多数人因为央视《焦点访谈》门前排长队情形的出现及存在而欢呼雀跃,但其给我带来的却是别样的痛苦。有人庆幸说,从《焦点访谈》现象中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而我接受的恰恰是相反的。我曾撰文指出,《焦点访谈》门前排长队是中国社会的悲哀所在,它的存在表明,所有应为公民办事的国家机构功能的完全丧失,至少是公民对这些机构存在价值的彻底抛弃,是为人们舍弃法定负有办事义务的机构而到一个并不具有法定办事职责及功能的电视台门前排队乞求的最直接原因,这种思考是的痛苦,同时,这种方式的思考者是孤独的。

我自己常常为我们这个社会所谓的主流媒体的责任颓废、道德沦丧痛心不已,所谓自寻烦恼。前几年,铁道部的一个涨价听证作秀之举,让全国媒体雀跃至癫狂,但我的痛正在于此。一个政府部门,本当依法行政属天经地义,但中国的媒体给全社会营造了一种价值,即:终于在形式上依法办事了一回的铁道部成了被普天下热炒的英雄。在中国,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人员当英雄是何等简单的事。

这种整体热炒的现象本身就令人痛心,更令人痛苦的是,我的这些思考在当时是被视作是异类,不会被任何媒体所接受。2001年,十几名博士,利用了湖北省的荒诞的引进人才政策,每人敛取了10万元的不义之财,政府与媒体歇斯底里地展开了一场对高学历人才的不诚信、不道德的批判。中国的媒体,挖掘正面价值的技术及能量是任何其他境外同行无法想象的,媒体清一色地盛赞政府大胆(而不是无知)的引进人才举措。另一个绝对的一致是,对高学历人才不诚信、不道德的指责。对高学历人才(权且这样称呼)不诚信、不道德丑行的批判大致上是正确的,但对造成纳税人钱财被骗之可批判因素中,媒体、专家、学者却只盯着那群高学历人才一混而上。我当即撰文指出,不诚信、不道德者略施诡计即能从政府那里获得巨额不义之财存在的本身,即说明不诚信及不道德源于政府。政府对纳税人钱财支配的任意性。他们在支配纳税人钱财方面的不透明及绝对权力,以及他们支配纳税人钱财时,从不作诚信及道德风险方面的评估,这怎么能带来支配结果的必然符合诚信和道德呢!这样的文章被多家报社拒绝,说是不符合主旋律。这样的媒体,被这样的媒体控制着的社会,岂有诚信和道德可言。

前年,中国人民银行颁行了一个反洗钱条例,数天之内竟有五位专家、学者对之大唱赞歌,而事实是,无论是从立法资格角度,还是从那个条例所确立的极不科学的纠举机制等立法技术角度,这个条例都存在许多结构性的残缺,我在认真思考、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文章竟没有一家媒体愿意刊发。令人不可想象的是,这篇文章在境外却受到较高礼遇!制度性的精心培育,使得不假思索地拒绝任何不同声音(有时哪怕是纯技术方面的)成了媒体的本能。

最近东南亚地区的海啸之灾,国际社会纷纷施援,中国政府及全社会在这方面表现不俗。我非常支持中国政府及公民对灾难者的援助。中国的明星大腕悉数出动,中国的媒体铺天盖地挖掘这种爱的伟大价值。我对这些明星大腕及媒体真爱之心有些别样的看法。天灾不可违,灾后人道主义援助是一种需要,对这种需要予帮助是当然的。但对人道灾难的援助不应因人而异及因援助者的需要而异。中国的媒体、中国的明星大腕就生活在中国,中国由于强制拆迁及其他滥施公权者的残暴,制造出数以百万计的无家可归的上访者,在严寒紧裹着的北京即数以十万计。他们处境的共同规律是无家可归且无任何生活来源,他们处境的、非人道的生存状态比受灾地区居民还要恶劣的多。对灾民而言,天灾是一种可怕的人生经历,而对那些我们的社会里,由于人祸而致非人道境遇者而言,无家可归、缺衣少吃的非人道处境就是他们看不到尽头的生活状态。对他们而言,最危险的不只是冬季恶劣的自然条件,各地将他们已逼上上访灾难的地方恶吏对他们的抓捕才是最危险的。

每年的“两会”或遇重大节日,每每听到媒体之“全国人民喜气洋洋”的声音时,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他们,每个“全国人民喜气洋洋”的日子都是他们最不好过的日子,他们、“flg分子”及“liusi”受害者的亲人都要受到特别关照。尤其是“法*功分子”及长期上访者,在“全国人民喜气洋洋” 的日子里被抓已成家常便饭(最近,福建泉州的一位34岁的博士后林燕清,沈阳已惨死在看守所的48岁的王金钟及湖北武汉37岁的倪国滨,他们的亲人予我的来信中都有这方面的控诉,尤其是已死去的王金钟,其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是每遇这样的日子,必被抓)。这些人当然也更需要媒体、大腕明星们献爱心及给予他们人道主义的关爱及援助。对身处身边的自己的同胞的非人道境遇无丝毫的触动,不能不让人怀疑这种援助的人道色彩。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前阶段德国一家电视台报导的,由于受广州大学城的野蛮强拆之劫,导致了数百户农民无家可归,无论是狂风暴雨下还是黑夜里,那些本来有房的农民只有呆在自搭的简易帐篷中的非人道境遇。令人痛苦的现实是,正在为献爱心大肆张扬的媒体及明星大腕却没有谁去关心这些家门口需要援助的同胞!

袁教授的文章引发我的感慨无尽,连我的夫人前天都不解地问,为什么你在国内有如此大的名声,却从来没有一家像样的企业来找你做律师。我昨天郑重地把袁教授的文章交由夫人阅读,这篇文章就回答了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在一个所有正常价值被颠倒了的社会里,颠倒了的价值才被认同,人们不会因你是一个诚信的、具有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的律师而给你信任。与公、检、法的蝇营狗苟关系的程度成了不同律师的价值的全部。一个至死不愿拉关系的律师,举步维艰之状是可想而知的,连我周围的同事都经常感慨不已。说来惭愧,我的律师事务所至今连个像样的办公室都租不起,更不用说购置,虽然,购置一处理想的办公场所一直是我长久的梦想!而我周围发生的一些尤奇迹般的现象却令人唏嘘不已。

一些公、检、法的离职人员,连律师的资格都没有,但他们离职后一年内购置价值千万元的写字楼比比皆是。我偶然结识了一位律师,其父是一个省高级法院的负责人,其一年不出席一次法庭,但其年收入在800万元左右,他告诉我们,他每周固定的规律是打高尔夫、美容、健身及应酬,他父亲那个省高级法院的所有大案的代理律师几乎都要来找他协调关系,那次见面的场合就有一位我认识的律师给她10万元“信息费”。尽管早就明知这种现状,但每每看到了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我的心理都有一种精神被摧毁般的不安全感!在这样的律师面前,我这种律师是完全无价值及力量可言。在中国,作一个决不屈就于关系的律师是何等的难,其难,常人旁人无法想象。一些地方法院的法官公然仇视我这种律师,一些穷人的官司打的异常艰难,不应败诉的官司败诉后,法官就公开告诉我的委讬人,“就是因为你请了像他这样的律师才判你败诉”。我不知有谁能理解我听到这种话时的心情,辽宁的三级法院里都发生过这样的事,许多法官与我素未谋面,更谈不上个人恩怨,我的名字成了他们仇视我的理由。

中国的大连市,将形式文明侍弄到极致,但那里两级法院制造的罪恶罄竹难书。2001年,一位叫陈文福的高级工程师因小病去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打点滴时当场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用于静脉点滴的液体里存在大量类砂状颗粒,该院对其抢救三天三夜。此后时间不长,陈被查出一系列的致命性疾病,而这些病几乎都是由血栓塞导致。这家医院及药液的生产者--浙江正大青春药业公司拒绝赔偿一分钱。这是一起由产品及服务质量导致的恶性事故,但那几名全无人性的法官坚决说就是医疗事故案件。连医院和生产商在法庭上都承认用于人体点滴的液体中存在大量类砂状颗粒是不正常的,但背后的肮脏交易使法官、法院及法律没有了灵魂。面对每次开庭时怀抱氧气袋、打着吊针的原告,法官真的是做到了铁面无情,对受害人及我这位代理律师的厌恶反感之情形于色,面对我的充满法律、法理、人性及良知的法庭发言,竟当庭唤来法警威胁我,面对因无钱治病而数次差点死亡的当事人请求先予执行的哀求,这些冷血的法官无动于衷。当事人被搀扶着遍走人大、党委、政府寻求救济,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他的事。法院公然在拖了两年后作出陈败诉的判决!受害人上诉到省高级法院,两级法院一丘之貉,两被告的能量使受害人的上诉再次败诉。

二审开庭庭审刚结束,主审法官在我刚走出法庭后即意味深长地嘲笑仍抱着氧气袋、挂着吊瓶的当事人说,你怎么会糊涂地请这种律师,请这样的律师你能打赢官司吗?我的委讬人哭着抗议,引来的是更大声的群体嘲笑,这一切就发生于我对他们(法官)人性及良知寄予善意信任的发言刚刚结束之际。我的屈辱及痛苦可想而知!就在这个法庭上,我的发言中有这样一段话,即:“审判长,律师对受害公民的援助是基于一种信任,即基于对事实力量的信任,对法律、法理良知及法院、法官执法理念的基本信任,当法律、法理、真实、道德及逻辑在你们眼中不再被视作是有价值的存在时,律师的援助将仅有道义意义,而道义目前是救不了受害人的”。但后来的结果证明,我的上述陈词无异于对牛弹琴!这个案件的受害人至今拖着残疾的身子申诉告状。这样的案件我经历的不计其数,无奈及痛苦成了常伴左右的朋友。我把陈的苦难(也是我的苦难)告诉了无数的媒体记者,没有一家媒体愿报导这种案件。

作为诉讼律师,我的执业生涯就是痛苦的昨天、痛苦的今天及注定要痛苦的明天。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不可思议的存在,说司法过程就是对文明社会的犯罪决不是我的简单认识,因为我切身了解中国的司法现状。我的个性,面对这种不人不鬼的司法现状,这些存在对我而言,痛苦的持续性及沉重性是可以想象的,但我们更大的痛苦在于我们至今看不到任何改变的迹象。

看了袁教授的文章,一阵子感慨,执笔信马由缰,但总得有个结束。这篇文章是有感而发,并未想要表述什么完整的思想,但却给人一种道苦的感觉。这篇文章不会是一篇道苦的文章。执业七年,司法黑暗和扭曲及其对公民及文明社会的残害以百万字亦无法道尽其一二,流水帐般地写叙上述经历以一泻胸中烦闷一二而已。

中国正喊着要建设和谐社会,中国的社会,素来是缺什么喊什么,什么缺的最凶,喊的也最凶。发现了缺不是一件坏事,但按执政者现在坚持的价值,建设和谐社会尤痴人梦想。在一个缺乏公正的社会,一个缺乏对制造非公正的力量者抑制机制的社会;在一个制度性制造并维持着贫富悬殊天壤之别现状的社会;在一个制度呵护下的、由恶棍控制垄断经营行业恣意盘剥消费者的社会里,在一个权力毫无约束(文字约束是有的)机制社会里,在一个公民个体的需要得不到应有且能有的重视及尊重的社会,在一个司法权由党权及行政权任意捏拿的社会,在一个公权完全团伙化(或个体化)及私授化的社会里,在一个只有宪法而一直拒绝宪政的社会,在一个还存在着类 “liusi”、类“flg”这样的是非判断涉及整个民族感情恩怨的社会里,建立和谐社会岂能是一种人为安排的结果。

何太痴 发表于 2005-10-22 19:59:21

从行文以及内容上看,我推测本文作者应当是高智晟律师,是中国仅存的那么几个德才兼具的律师中的一个。
感谢楼主为我们推荐了一篇好文。
许多读者可能对本文中两个被隐藏的名字yhb以及gzs大感不解,其实这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以及我们法律人的悲哀,什么时候这些名字不用再被用声母作为代号而能被民众以及同行真心的喝彩和拥护了,什么时候我们的法治才能真正实现,权力也才能真正得到制约。

asdfg14cn 发表于 2005-10-24 13:46:16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哪!
痛,心痛!!!!!!!!!!!!!!!

织梦者 发表于 2005-10-24 17:03:53

律师应仗人间正义
正义存在每个人的心中
作者并不是在拥挤的人群中做无人回应的呐喊
只要是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为之所感所动的

lt888 发表于 2005-11-25 18:14:19

律师戴着荆冠跳舞,但不是正义的化身。正义本是公权力的职责,但仅存在于追求权力之时,居其位后成为既得利益者,权力变为权杖,一种话语霸权。名利(当然是不该有的)私心借一名词“我有权”而泛滥。攫取不义之财以自保,唯有用奴才。奴才应高效率执行命令,身材结实,且要有团队精神,当然是......人。知识分子虽是社会的良心,但是良心最不可称,也不为人喜,因为不具备上述条件,何况人性矫饰,几人闻过则喜!法院理当是正义最后防线,却被复转什么人把持。法律是技术活,不是什么人都可玩的。玩不转胡玩,谁说不?我有权!司法复杂在于人们都穷,法官分行政级别,工资还是写明了的哦。当然......。律师穷,又碰上自己找活,找法院的干活!当然......。不幸高律师是知识分子,不幸又是知识分子中入世最深者,不幸又是律师(窃闻是司法职业最懂法律又最无点权的,不含教师)!不幸又是律师中要讲良心的人。小老百姓高兴贺卫方、高律师们多起来!小老百姓不喜欢他们多起来,担心他们成为老大,变成flg.其实,小老百姓不想被无形的手提着看杀头的戏(鲁迅)。乱扯,对有分量的文章最好的尊重是多说两句。希望在城市的丛林中,良心走好,不要被狗吃了,被老虎吃了就无法走路了,无法无天。

织田信义 发表于 2005-11-26 18:17:22

好文,在下之父为一国际制造业从商人员,常对在下说,在中国讲法律,有如青天白云,瓶中水,井中月 ,当时不解,如今则大悟

tblaw 发表于 2005-11-30 18:06:22

路漫漫其修远兮!

wylearner 发表于 2005-12-11 20:19:43

法治若没有主体要件的保障,即便有良法,也未必出现良法之治。

cureman1996 发表于 2005-12-15 12:46:30

本来俺想先考的,现在没有星星了,末有希望了.

lcgc 发表于 2006-1-2 09:54:13

是高智晟律师,我支持他!!!!!!!!!!!!!!!!!!!!!!

清风游侠 发表于 2006-1-10 18:52:57

律师的良心和公义

pcwl103 发表于 2006-1-10 19:31:34

唉,悲从中来!!

anyna 发表于 2006-1-10 19:48:36

看不到中国政治的未来!!

missyou360 发表于 2006-2-22 15:46:59

好贴不该沉

lll999888 发表于 2006-2-22 22:50:15

律师的良心和公义

firefly434 发表于 2006-2-23 10:10:36

很多东西,一旦涉及到深层次,就往往给人找不到出路的感觉,我想作者作为一个律师的呐喊与无奈也正在于此吧!
不管怎样,佩服作者的勇气,在司法界,法律界做一个有良心的人,正义的人,敢说真话的人,坚持真理的人是何等的不易,特别是在这样的制度下,这样的文化下,这样的现实环境下的中国!
可能很多人,很多律师,司法工作者都能明白这位律师的无奈,但是有几个人,几个法律工作者能有这样的心境和勇气?
我们不知道!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片不得不看的好文章(学法律,尤其是律师、准备作律师的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