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huyang《鬼神当医生》05-10-15
这一天,阎王正在殿上小憩,忽听得殿外吵吵囔囔。要在平时,冤枉不冤枉的,阎王都懒得管,今儿个心里舒坦,阎王就差使小鬼去探个究竟。小鬼带进来一个新鬼,大约十七、八岁。新鬼拜过阎王,哭诉起来。今天早晨,我起得太晚,来不及吃早餐就被老师撵去上课了。第四节课是体育课,我们跑步,跑着跑着,突然眼前一黑,我就轻轻的,象一朵云彩飘了起来,也看见自己的身体栽了下去。接着,操场就乱成一团,七、八个同学手忙脚乱把我的身体抬着飞跑。
医生!医生——!快!快!快!……,快救救我们同学!
去,挂号交费!……没带钱!?……那等你们老师来了再说!……。
我还没有看见老师赶来,就被这两个小鬼押到了您这儿。我不甘心,我还年轻,我的生命历程才刚刚开始,如果今天起得早一些,如果今天没有体育课,如果体育课不安排跑步,如果医生……,我可能不会来这儿。我是独生子,我没了,我爸妈可怎么活?我必须回去,可小鬼们揪着我不放,我就和他们吵起来了。求您网开一面,放我一条生路!
最近,阎王接到冤鬼们关于医生的类似这些 “如果” 的投诉越来越多,又见这新鬼有几分可怜,就让手下查了一下生死薄。
这新鬼的阳寿未尽,纯属误抓!
阎王今天高兴,既然属于误抓,那就放他回去。
新鬼正要离去,阎王突然说,慢!你说如果医生……,你就不会来!那么假如你是医生又会怎么做呢?
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
还有呢?
不收红包,不拿回扣,不见死不救,杜绝医生的一切坏毛病,做一个最好的医生,真正的白衣天使!
好!记住你的诺言,回阳间去吧!
阎王命人把新鬼的职业改成了医生,还让他上最好的医校,接受最好的教育。
地下一天,世间一年。
10天后,阎王又见到了这个新鬼,他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最好的医生救人性命,向善积德,应该添寿才是,咋这么快又被抓回来了呢!?阎王不解。
小鬼报,新鬼还魂后,当年就考上了医学最高学府,然后本、硕、博一气呵成。到单位后,起初还真是一个医德高尚,医技精湛的好医生,人人称颂,后来,不知怎么就变了。今天,一个民工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是新鬼接诊。同来的民工们愤怒了,……新鬼就又被我们抓来了。
阎王纳闷,要说,这新鬼有了那段痛苦而又差点就成遗憾的经历,应该是刻骨铭心了,临走时又信誓旦旦,我也千叮咛万嘱咐,应该不会重蹈覆辙,至少也不会变本加厉!
怎么会这样呢?阎王百思不得其解,越想,越想不通!阎王决定亲自到世上走一遭。
阎王安排好阴曹地府的一切后,就来到阳间当起了医生。
一天后,阎王回来了,是被唾沫淹死的。
阎王赶紧报告玉皇大帝。玉帝很难相信阎王的鬼话,就责令观音挂帅,与八仙、太白金星等诸神组成联合调查组再到人间行医调查。
不到一个时辰,玉帝接到阎王快报,观音到了地府,瘦骨嶙峋,有关诸神的投诉雪片似的。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必须自负盈亏。因此,治病救人虽然是医院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包袱不能让医院来背,否则长此以往,医院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服务水平当然也会受到影响。更多的声音则提出,对于无钱病人,政府应承担起救助的责任,救助的方式有很多种,可建立救助基金,对救助无主病人的医院给予政策倾斜、一定的补助等
当前的医疗环境......
唉,不说也罢,都是眼泪......
医疗环境的恶化会导致......
希望我们不会是恐龙...... 自评《鬼神当医生》
“白眼狼!”、“医生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这些咒骂医生的话尽管有些恶毒,但在老百姓的心里还有不解恨的感觉。其实,医生见死不救、收红包、拿回扣、开大处方并不是医生的错,而是医疗体制的错。医生虽然是直接责任人,但医生是医疗体制的奴隶,他不能听自己的良心的,他必须听医疗体制的。“见死救不救”,由医疗体制说了算。如果医疗费用象欧美国家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话,可能再也不会有这种现象发生。
特殊现象是特殊制度的产物。每个女人都不想当妓女,想当妓女的是社会制度。社会制度可以让每个女人都是良家妇女,也可以逼迫每个良家妇女去当妓女。所以有这样的医疗体制,就必然会有这样的医疗现象。
“新鬼”因为医生“见死不救”而成了新鬼。新鬼明知自己有过一次“冤死鬼”的经历,也曾发誓自己当医生后不再有“冤死鬼”,却工作不到一年就沦落为又一个“见死不救”的医生,落得个因“见死不救”而被愤怒的民工活活打死的结果。阎王能够例外吗?不能例外!他想当医生,想在社会上生存下去,他就不得不同流合污。同流合污的结果也只能是被老百姓咒骂、指背,被唾沫淹死。八仙被投诉也是因为当医生“见死不救、收红包、拿回扣”的这些劣迹。这都是医疗体制酿成的惨剧!没有良心和人道的医疗体制硬逼着医生不讲良心、不讲人道!就是鬼神也难避免!
仁慈、厚道的观音,境遇又如何呢?观音到了地府,瘦骨嶙峋,暗指她饿死了,不知这暗示是否明朗。观音她是仁慈的化生,她不会“见死不救”,在这样的医疗体制下,那她就只有饿死这唯一的悲惨结局,因为她必须为“见死必救”付出代价。医生见死必救得花代价。医疗体制规定医院自负盈亏,于是医院有相应规定,死帐呆帐发生在谁身上由谁负责。一般来说,危重病人如果抢救成功了,赖帐的还少一些(当然也有不交钱偷偷溜掉的,尤以醉酒者为多。酒醒了,趁人不注意溜之大吉。溜帐的不仅不以为耻,他们还会有“吃大户”的痛快心理)。要是病人死了,不讲道理的家属就会说:人都死了,还要钱,凭什么要钱?或者变相抵赖,把死亡原因归责于医院或者医生的过错,不结账或者少结账。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医院、医生吃了这样的苦头,才有了这样的下策。这能怪医生吗?如果医疗体制不改革,这样的悲剧决不会终止!
这是我写《鬼神当医生》的初衷,不知是否是“心里明白,笔下糊涂”,请各位点拨!
多谢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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