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个税、纳税人、自由主义
今天是2005年10月5日,星期三。我已就中国的个税改革问题发了三个相关的主帖(见附录)。感谢网友的捧场,三个帖子都有大量的跟帖和高的点击率,其中《关于个税改革的无耻语录及点评》、《精英们为何集体失声于个税改革?》两篇,更是在网上被大量转贴,用GOOGLE搜索《精英们为何集体失声于个税改革?》,目录竟有10页之多,这多少增加了点我的成就感。在欣慰之余,我感到还有话要说,不过,这些话不是说给官员或者专家听的,而是说给各位网友听的。因为,我看见在跟帖支持我的网友中,还不少对标题中所提到的概念有误解。这当然是拜愚民宣传之赐啦,所以我才有再次发帖澄清的冲动,不过,这应该是我关于这类话题的最后一个主帖了。以上算是开个头、吹吹牛。闲话少说,书归正传:
税是什么东西?
先说“税”这个东西,这个名词往往被学者专家说得很深奥、神圣。其实这个玩意一点也不深奥,它大致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进贡,中国历史上的捐、税、赋,都是这个意思,就是缴纳皇粮。因为古代伦理是忠孝传家,孝就是向自己的老爹进贡,而忠则是指要向皇帝老子进贡了。向自己的老爹进贡,这在国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而向皇帝老子进贡,也被中华文化视为是天经地义的。因为皇帝大过老子,按中国古代的座次、天地君亲师。皇帝是在双亲之前的,所以,你向你老子进贡是应该的话,向皇帝进贡就更是应该的了。因此,缴纳皇粮也就是非常应该的了。至于,我们为什么在养自己的亲爹之余,还要多养一个皇帝老子?嘿嘿!这样的问题,就不是我们这样的愚钝奴才应该考虑的了。
“税”的另外一个意义,就是大家凑份子玩,现在不是时兴AA制吗?现代的税就有点这个意思。就是大家一起出钱去做一些大家感兴趣的事情。这个意义上的“税”,是现代意义的税。就是大家凑钱花在大家的身上,至于谁出多少?谁用多少?反而是次要的问题,有钱的可以多出,无钱的可以少出。不需要的少用,有需要的多用。大家在玩AA制的时候,也不怎么在乎谁多吃了,谁少吃了啊。但是,不给钱,不出自己的一份。大家就会有意见了,所以现代意义上的税是必须缴纳的,不然会被人瞧不起。但是,如果确实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出不起份子钱,而我们的良心又不忍其受冻挨饿的话,我们当然也不反对代他出一份、或者让他少出点。
话说回来,自由经济的一个原则句是自己的大多数事情要自己搞定,你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吗?你当然要相信自己啦。但有少量的事情是需要大家出钱来搞定的,所以,税不是收得越多越好,而是合适够用就行,毕竟钱在自己的口袋里还是要放心得多的,而把钱交出去给别人代管,是需要自己花时间、花精力监管才可以放心的。如果代办人不向你报帐、也不接受你的监管的话,你当然最好不要参加这样的凑份子活动啦,除非你的钱多到烫手了,又或者你脑袋进水短路了。
那么,今天中国的“税”到底是属于那个意义上的税呢?这当然是我们必须要搞清楚的首要问题啦。
个税不是全部!
个税的全称是个人所得税,就是以你自己的全部收入为基数来交税。其实,如果我们正确回答了前面一个问题的话,则现在讨论个税的话题就毫无意义了。不过,我还是想对网友说明一些情况。
首先,个税不是全部,而只是我们交的25种税的其中一种税,不管你交没有交,你都不必高兴或者痛苦。因为个税所占税收总额的比例实在是太少了,请看:
“2004年全国税收收入为25718亿元(不含关税和农业税收),同比增长25.7%、增收5256亿元,总收入和增收额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200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1737.05亿元,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的比例仅为7%。”
显然,个税是我国的第四大税种,却只占整个税收的7%,实在是微不足道的。而且,这里面还包括了被我们忽略了的利息税。利息税有多少?
“据统计,2000年我国的利息税收入约为150亿元,2001年279亿元,2002年达到300.66亿元,2003年约为280亿元,2004年利息税收入为320.76亿元。”
(注意:以上,这些资料各位网友要仔细看,这是我花了很大精力才找到的,特别是2004年的利息税总额。)
资料显示,利息税占了个税的近五分之一。这样,真正意义上的个税只有全部税收的5%了。因此,那些希望靠交个税来解决贫困地区或贫困人口问题的专家学者们,就是在放屁了。如果你做过企业管理,也知道用直方图做要因分析的话,你就会很容易明白:把排列第四、且权重仅为5%的因素作为要因,以期望能解决你面临的问题,是多么荒谬的想法和行动了。但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就能产生这样的人间奇迹,就能产生这一类的专家学者!所以,不是我说他们在放屁,而实在是他们自己证明了自己在放屁。
顺便指出:利息税的征收基数和税率,是各位在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的20%。特别要注意的是:
“本来,我们的存款就是缴完个人所得税后的收入,再加收20%的利息税就是双重征税了,况且公司营业性税收最高税种增值税也就17%。存款不像炒股票、做生意,不属于投资性行为。”
因此,各位也不要担心你没有纳税意识了,也不要担心你有没有为官家交过税了。只要你在大陆上的银行存过一分钱,你就已经实实在在地缴过税了。因此,我们不需要袁委员来代表我们申请纳税人的荣誉了,因为官家早就把纳税人的荣誉赏给我们了。
说到这里,各位应该开始很多的疑问了吧?就是我一直在谈这7%的个税和利息税(注:利息税是个税的一种)而没有涉及其它93%的税收问题。那么,另外93%的税收是什么税,又是谁交的呢?嘿嘿!这个时候,官用的专家和学者都失声了,都不想告诉大家了。因为一旦告诉了你“93%的2万4千多亿的其它税收”究竟是怎么来的,就等于在抽他们自己的耳光了,就等于在证明他们自己是真的王八蛋了。
我们应该知道,我国除了个税以外,另外大约还有23到24个税种,这还没有包括一些什么附加费之类的东西。其中,最搞笑的是一个叫“教育费附加”的费,其费率是3%。嘿嘿!你看看我国的教育,收了税都还不够,还要再附加上费,你说官家是不是非常重视教育呢?
回过头来我告诉大家,那93%的2万4千多亿人民币的税款还是各位缴纳的。再告诉大家,那25种税以外,多入牛毛的各种费也还是各位交纳的。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什么是苛捐杂税了吧?现在你对“苛政猛于虎”的理解是否又深入一层了呢?嘿嘿!这不是历史故事,这是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哦,你难道不知道中国社会专制的铁律:万岁过后必定万税。
因此,没有存款的各位网友也不必失望,你即使没有交利息税和个税,我也保证你是纳过税的,那93%的税收里,一定有你的进贡。你完全不必担心你纳税人的荣誉被谁剥夺了去,因为那是决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你完全可以挺起胸膛、放开嗓门,大声唱:“我是纳税人!”
现在,各位大概也有点知道了,大家的钱不是被什么富人收去了,而是被官家收去了。所以,谈什么靠税收改革来“抑富济贫”,就完全是无稽之谈,是老汉劈叉——扯蛋了。何况,在中国“济贫”是应该的,但那只能依赖于税收正确合理的使用了。而“抑富”在中国现阶段还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中国还没有什么比尔.该死诞生,“抑”谁的富?中国现在应该是要鼓励有人合法的富起来而不是抑制。
有网友会问:如果是不合法地富起来的人,我们该怎么办呢?答:凉拌!正因为其是不合法富起来的,所以其收入一定很隐蔽。你能征到他个屁的个税?贪官的的灰色收入会申报个税吗?走私犯的黑色收入会申报个税吗?所以,希望靠个税改革来“抑富”的人要小心了,你们事实上是在强化这个社会的逆淘汰机制。因为,那只会抑制住合法至富的人,而放纵非法至富的人。而合法至富,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提倡和鼓励的。因此,我说专家们的“抑富”论是在挑动群众斗群众,是在搞阶级斗争,是文革遗风!网民门,你们可要擦亮眼睛啊!
纳税人意识在哪里?
首先,我们都是纳税人。不但你是,你爹妈也是,你爷爷奶奶也是,你儿子也是,你的孙子(如果有的话)都是。简单地说,只要是消费者就是纳税人。更直接一点,只要买过一个商品的人就是纳过税的人。在此,我给大家普及一点财务税收知识。
我们都知道,现在全球流行市场经济,中国也号称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买东西要用钱。而这个东西,我们一般叫它着消费品或者商品。而每一个商品都会有一个价格,那么这个价格是怎么产生的?都由什么组成呢?
请看:
商品价格=原料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税费+利润
以上,就是企业的通用定价公式。
我们在商场里,看见了一个商品的标价,我们就应该知道它包含了这些内容。显然,公司都不笨,不可能做亏本生意,它一定要赚取利润。而官家更聪明,他们不管你是否赢利,他们的抽头都必须保证。在税收的类别中,有一大类叫流转税的。就是你只要发生交易(不管盈亏)就要缴的税叫流转税。这是我国收入最多、也最可靠的税种。有多少呢?
“2004年,三项流转税(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完成收入14016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54.5%;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完成收入3706亿元,占总收入14.4%。”
大家注意到没有?这些流转税已经占到了全部税收的70%了。所以,流转税是我国税收的绝对老大,而所有的这些流转税,全都包含在了商品的价格里面。在大家买这些商品时,你就立即为官家交纳了的。所以,我过去写过一个帖子(见附录《加税,无法让民众受益》),批驳《南方都市报》为政府开征“资源暴力税”而欢呼的社论。遗憾的是,看懂的人不多。
简单地说,所有的税费都会物化到商品里面,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是市场经济的铁律。所以,任何一个消费者,对于加税都应该要保持警惕。一般来说,你只能为减税而欢呼。如果你为加税而欢呼就显得很SB了。尤其在今天的中国更是这样,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中国的税,大部分是由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组织代交的。在公司这个环节,我国是实行税价分计的原则,也可以叫着价外税。就是说公司产品的价格是不包含流转税的,税是要单独计在一栏,给官家查看的。
举例:如果一台彩电在商场的标价是一万元,则在公司就是这样计的:
彩电实际价格=10000X(1-16%)=8400元
彩电流转税=10000X16%=1600元
税价合计=8400+1600=10000元
注:增值税率:17%,教育附加:3%,城市建设税附加:7%;共计18.7%。
1/(1+18.7%)近似等于16%,所以按16%计算总流转税额。
大家明白没有?你在商场里面看到的价格,其实是税价合计的。而你买彩电这个商品的时候,厂家实际只收了你8400元,而另外的1600元是被官家收去了。只不过是厂家替你先代交给官家了而已。所以,你现在应该彻底明白了,你的纳税人荣誉无法被任何人剥夺!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官员、代表,只要你有过消费,你就为那2万6千亿的税收做过了贡献。
中国的税制也很有趣,在商场反而就不实行税价分计的原则了。我国的所有商品在消费环节都是税价合计的,也就是实行的价内税。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官家害怕培养出各位的纳税人意识了。因为实行价外税,你一眼就知道你为买这个商品而交了多少税,而价内税,你就容易被蒙了。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对了。“把你卖了,你还会帮着别人数钱”。别笑!你就是那号人。顺便再告诉各位,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实行的是价外税。
所以专家、学者、官员、代表们说:“降低个税起征点可以提升各位的纳税意识”。还有网友在论坛上可悲地随声附和。我要说这完全是放屁!我这样说,有部分网友还批评我粗鲁。我要在这里对那些网友说:“你们的意见都很对,我完全接受,但我就是不打算改正。”因为,不如此,无法表达我对他们的愤怒!何况,与他们的无耻语言相比,我还认为我的语言已经是非常、非常地文明了!
其实,我们在买商品时交的税,还远不止那16%。因为我国的税收占GDP的比重在不断提高。即使按官方数据: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2004年各项税收增长呈现了与相关经济增长较为协调的态势,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2004年收入比2000年翻了一番,增收额超过了税改初年1994年全年的收入总额,税收收入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9.1%,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这就是说:2004年税收占GDP的比重是19.1%。如果我们抛弃那些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复杂概念。回到你买的那台标价为10000元的彩电上的话,你就可以理解为你实际为买这个彩电而付出了标价的19.1%,即1910元的税款了。
再看一个官方专家在2003年底的测算:
“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为15%左右,但政府收入,包括各地各部门的自行收费和’三乱’收入,实际与GDP的比率达到了30%。”
你看现在的官方宏观税负已经由2003年底的15%涨到了现在的19.1%了,而政府实际收入与GDP的比率也应该要超过2003年的30%了吧?我前面已经讲过,所有的税费最终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样,按这位专家的测算,你买那台彩电所交的实际税费,就应该超过标价的30%了。就是说你为买那台10000元的彩电而至少交了3000元人民币。本来7000元就能买到的彩电,你为什么要多给3000元?对了!答案是我们要给官家做贡献!
那么,我们的纳税意识应该建立在哪里呢?我们交的3000元税费都用到哪里去了呢?我们可不可以只交2000元就行了呢?我想,这些问题的思考和答案,就正是我们纳税人所应该建立起来的纳税意识。
还有专家、学者、代表、甚至工人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国库会少收200~300亿。”显然,这个说法也是放屁!因为,我们的国库从来都是增收的。近年来,更是以每年增收几千亿的速度在增长,又何必在乎那区区2、3百亿呢?请看资料:
20年前的1984年:
“全国的国内财政收入仅为一千四百三十亿元,其中各项税收九百三十七亿八千七百万元。”
10年前的1994年:
“1994年财政收入大幅度超过预算,经常性预算收入4917.86亿元,完成预算的百分之一百零九点六。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各项税收4797.58亿元,完成预算的百分之一百零七点五。“
进入21世纪的2000年:
“200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12660亿元,增收2348亿元,比上年增长22.8%。”
2年前的2003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快报统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共完成20450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加3446亿元,增长20.3%。”
2004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初步统计,2004年全国税收收入为25718亿元(不含关税和农业税收),同比增长25.7%、增收5256亿元,总收入和增收额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
2005年上半年:
“国家税务总局11日宣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5810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同比增长21.7%,增收2819亿元。”
各位请仔细阅读上面的资料,你能看出来官家什么时候少收了我们的税啊?简单分析一下上面的数据:
2004年的税收是20年前1984年的27倍;是10年前1994年的5.5倍,是4年前2000年的两倍。我想,我们对官家的进贡是完全符合与时俱进的标准的,我们已经不再需要从交钱方面老强化纳税意识了,我们尽的的义务已经足足有余了。现在是我们应该问一下,我们的权利究竟在哪里的时候了。官家!难道你对社会的贡献就只能象九斤老太一样吗?
长期以来,我们的GDP都大约以9%的速度在增长,而我们的税收却基本上是以超过20%的速度在增长。令我大惑不解的是,官家还在拼命地叫底子薄、钱不够花!我都不知道两年前他们是怎么过的,20年前,他们又是怎么过的了?面对数据和事实,我们的一些愚民和官用文人还在那里跟着瞎起哄!那么,我要问:你们准备填这个无底洞到何时?!
《福布斯》称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高居全球第二。有网友在支持加税政策时,居然厚颜无耻地把全球税负痛苦指数第一的法国拿出来和中国比较。嘿嘿!看来一些网友力争上游的雄心到是十分值得敬佩的。不过我要提醒这位网友:“并不是所有第一都是好的,都是值得争取的。比如:第一个吃屎的人你争来就不一定光彩。当然,你一定要去争取,我也没有意见。”
在这里,我要对大家说:“纳税人的意识也好,纳税意识也好。都不仅仅是体现在纳税义务这个环节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用税权利这个环节上。而在今天的中国,后一个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显得尤其重要!”
如果你希望在言行上体现出你有高的纳税人意识的话,在中国,你就只能支持减税!
自由主义并不深奥!
由税的话题一下子就跳到了自由主义,各位网友一定以为我已经拿到了周星弛的月光宝盒了。其实,自由主义不深奥,自由主义在身边而不在天边。它就是我们的日常的实际生活。自由主义不是精英们嘴上的名词,也不是他们纸上的文章。他们的文章如果能换来了稿费,就是实现了他们自己的自由主义。但你自己的自由主义还只能靠你自己来争取!
有一句话,我已经引用了多次。在此,我准备再不厌其烦地最后引用一次,胡说:
“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国家不是建立在每一个奴才上的。”
胡适先生的话,很有气势,也很简明地解释了什么是自由主义。被精英和如我一样的非精英网民所大量引用。但是我很怀疑精英及网民们是否真搞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如果你对我的怀疑不服,那么我提一个问题,看你能否清晰地回答出来:什么是你自己的权利呢?
很多网友一提到自己的权利,就想到了宪政、民主、法治、人权这类时髦的名词。当然,这些玩意里面是有你的权利。但在今天的中国,这些东西离网民都还太远、太空。一个名词、一项权利如果和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挂不起钩来,就是没有用的权利、没有用的名词。比如,我说你有宇宙旅游的权利,你会不会觉得很空呢?在中国官家不是一直都说你是国家的主人翁吗?你为什么还觉得自己就是个奴才呢?
所以,搞清楚自己的权利在哪里?权利如何才能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挂起钩来,是不做愚民的关键。那么,我们的权利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的那些方面挂钩才是有效的权利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要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性,看写听说想”挂起钩来才会有效。
其实,你一看到答案,你就应该基本明白了。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所谓“衣食住行性”的问题,都主要靠你自己努力才能获得,别人实在帮不了太大的忙。如果你是个健全的成年人,你应该也不希望别人施舍给你这类东西。只是在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里,可能让你比较公平、公正地获得和保有这些东西。或者在你遇到意外事件时,健康社会可能帮助你解决掉这些你必须的面临基本生活问题,这样,不至于让你觉得太无助。
当然,不健康的社会,也可能限制了你一部分这方面的自由。比如,性的问题。在中国就有很多人喜欢来管你那点B事和鸟事,你会觉得烦。因为你的这点B事和鸟事,实在是无法影到响自由主义或者社会主义的进程。但总体来说,你这些权利是无法被完全限制的。
以上“衣食住行性”的权利,也就是我们的学者解读人权时的出发点,就是他们经常挂在咀边的所谓生存权是基本人权的论调。当然,最简单直接的生存权就是“衣食住行性”。不过,学者还没有说完。因为,这样的生存权也是狗的基本狗权,也是猪的基本猪权。显然,“看写听说想”等精神层面的基本人权,是不能和“衣食住行性”等物质方面的基本人权相割裂的。不然,还不如叫狗权、猪权。或者叫动物权、生物权更严谨和准确了。由此可见,我们的学者都是不喜欢说人话的。估计这是因为他们实在还没有进化到人这个阶段的缘故,所以。他们还不具有讨论人权的资格,而堕落到只能讨论动物权、或者生物权的地步了 。
人与动物的重要差别,表现在人的社会性上。而让人成为社会性动物的主要工具就是语言文字,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类思想。所以,“看写听说想”是你作为人的主要标志,是重要的且不可分割的精神层面的基本人权,你决不能轻易放弃。其实,这也就是我们通常在网上所说的言论自由。我一直不喜欢用这些名词的原因,也在于此。因为这些名词往往只是抽象地提升了概念,却容易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脱钩,而中国人都太容易被抽象提升了的名词、口号所麻醉了。因此,精英们大量引用名词术语来为我们解构自由主义就是个错误!是以其昭昭,使人昏昏。这就是我厌恶他们的主要原因。
对于这十个日常基本生活行为,我过去在猫眼是有专门的帖子讨论的。见附录的连接《衣食住行性》和《白话思想和言论》,好笑的是几乎没有人看。虽然《白话思想和言论》还被猫眼斑竹授了精,但点击都没有过千。扣除我自己的跟贴,其它跟帖也不过10。看来国人还真是不习惯从自身来看人权。所以,我们也无法做到真正地推己及人了。因此,我们总容易被愚民、被代表,也就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了。
到此,我们可以再回过头来看看税与自由主义的关系了。显然,在市场经济中,要解决“衣食住行性“的自由,需要钱做后盾,有句西方名言:“没有财务自由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着在中国就成了:“钱不是万能的,而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我想,这个道理应该不深奥吧?而钱都得自己挣来自己花,这个道理也应该不深奥吧?而挣钱还是十分辛苦和不容易的,这也应该是事实吧?而让你把钱无偿地送给我,以解决我的衣食住行性,你肯定是不愿意的吧?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所有的税都是我们努力劳动的成果。现在却无偿地送给官家去花了。且花在哪里,花了多少,我们都不知道。他们到底为我们提供了什么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啊?没有。那你为什么还非常高兴地送钱去给他花啊?那你为什么不还对此出声说NO呢?
为加深印象,我们再来罗列一下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
养老保险,交费。失业保险,交费;工伤保险,交费;生育保险,交费,医疗保险,还是交费,教育,我们是有义务再交钱的;住房,你没有钱是住不进去的;公路,你不给买路钱、养路费是过不去的。
2万6千亿元的税收,分到13亿人身上,就是每人每年2000元。你可以去找个商业保险公司问一问:你每年给他们2000元,看看他们能给你提供什么样的保险理财服务?如果再把你和你单位为你交的各种强制保险费加在这2000元上,看看他们又能为你提供什么样的保险理财服务呢?
强烈建议你一定要去问一问,因为这样,你就建立起了纳税人意识,你就理解了自由主义的真谛。这比看精英们作100 场演讲秀都有效果!
所以,我们是完全应该以纳税人的身份对公仆们说,我们不愿意再给你们钱了。税种要缩减,税率要下降,税收要减少,这就是我们的合理要求。这样,我们在买那一台彩电时,就可以不交那30%的税了,不要小看了这3000元。它可以保证我们多买几斤米,多住一平方住房,多走一公里路,追女孩时,能多送一束花。我想,这正是中国人应该争取的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看得见、摸得着、也吃得下的。这也正是税与自由主义的关系所在!这就是自由主义“内求诸己,外求诸法”的完美境界。注意:这里没有任何奉献与牺牲的口号,而只有利己利人的多赢智慧。
我非常困惑的是,为什么一提到了与大家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不但官用专家学者失了身,而自誉为帮我们争权利的自由主义精英们也失了声。对比之下,我到十分赞同自由主义大师李敖的行为了。滚蛋吧!自由主义,我要拿你换我在北大的演讲权;滚蛋吧!自由主义!我要拿你换我在神州的文化之旅。其实,我们也同样可以做到:滚蛋吧!自由主义!我要拿你换回我交的那些税,滚蛋吧!自由主义!我要拿你来改善我的“衣食住行性。看写听说想”。
所谓自由主义,就是鼓励你要不断地改善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如果放弃自由主义能改善你的权利和自由,你就应该放弃!由禅宗的观点看,自由主义就象老僧怀抱的美女,要能拿得起、放得下。今天,李敖大师已经把自由主义这个美女放下了,而我们国内的自由主义精英们却还紧紧地报着!所以,他们还真无法和李敖叫板,因为他们和李大师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现在,我们知道了要从那些方面争取自己的权利才有效了。所以,我们就应该有所行动。李敖在大陆的演讲中,多次提到:“不要做自了汉!”这是我不能完全同意的。我想,这是李敖远离大陆56年,并不了解今日大陆的民情所至。
我认为他应该讲:“你们必须先做自了汉。”因为大陆人民实在是太喜欢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了,太希望有救世主和大救星了。虽然已经有无数次的无数事实证明:信不得、也靠不住。但几十年的宣传成果总是有无穷大的惯性,我们的许多国民就是回不了头,就是无法相信自己。他们一旦听到了奉献和牺牲这类口号,就会热血上脑,高潮迭起。所以,大陆国民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认清并维护好自己的权利,做好自了汉。
古语云:“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佛经云:“迷时师渡,觉时自渡。”这都是中国文化中,自由主义的精华所在。要“兼济天下”是有条件的,就是你自己要“达”。这当然包括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达”。而佛经也为我们指出,要渡人必先渡己。不理解这个道理,你就只能逗留于“迷时师渡”的境界,自渡都不行,更惶论渡人了。
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就要敢于讲出自己真正的需求。无论别人理解还是不理解,赞同还是不赞同。你只要确定是你自己真实的需求,就应该讲出来。有网友说:讲出来也不一定有用。我必须承认:你说的是事实。确实,我也不知道讲出来有没有用。但我绝对知道,不讲出来就肯定没有用。
中国要实现真正进步的前提,就是大多数国民要能初步摆脱愚民政策的束缚。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要坚决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轻易放弃这些权利。这样,我们既不会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利去撞拖拉机,也不会因为有拖拉机而完全放弃自己对权利的争取。当有足够多的人能发出自己真正的声音,而不总是习惯被别人的利益所代表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有智慧和力量找到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边界!这时,中国人民才算真正地站起来了。
纵观近代史,中国一直处于积贫积弱的挨打状况。我要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不是鸦片,也不是八国联军,更不是宣统、慈禧、李鸿章,而是我们的国民。拿破仑说:“中国是一头沉睡的巨狮,一旦醒来全世界都会震动。因此,还是让他沉睡吧。”
显然,这头沉睡的巨狮指的就是中国人民。因为,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
废话一筐:“一个强大、自由的中国,不可能建立在一群昏睡百年的愚民和精英的身上!”
附录:
关于个税改革的无耻语录及点评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 ... D=794778&page=1
精英们为何集体失声于个税改革?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796212
马肖兄弟,我想说爱你不容易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 ... D=795344&page=3
加税,无法让民众受益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660942
衣食住行性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440430
白话思想和言论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440157 这实在是一篇好文章,只是屁多了一点儿(开个玩笑)
要找那么多论据,的确是很费劲的,真难为楼主了
楼主看来学的是经济学专业,观点大多甚合我意
顶一下! 嘿嘿!屁多也是国情。
我是学机械的。 哈哈!咱泥腿腿也可以把老磕硬起了!我使劲顶!!!!!!!!!!! 此文不错
我不反对纳税,不过,每当看到官僚和穿着制服的流氓们,我就非常的愤慨——到底我们的税养的是啥? 现在,各位大概也有点知道了,大家的钱不是被什么富人收去了,而是被官家收去了。所以,谈什么靠税收改革来“抑富济贫”,就完全是无稽之谈,是老汉劈叉——扯蛋了。何况,在中国“济贫”是应该的,但那只能依赖于税收正确合理的使用了。而“抑富”在中国现阶段还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中国还没有什么比尔.该死诞生,“抑”谁的富?中国现在应该是要鼓励有人合法的富起来而不是抑制。
有网友会问:如果是不合法地富起来的人,我们该怎么办呢?答:凉拌!正因为其是不合法富起来的,所以其收入一定很隐蔽。你能征到他个屁的个税?贪官的的灰色收入会申报个税吗?走私犯的黑色收入会申报个税吗?所以,希望靠个税改革来“抑富”的人要小心了,你们事实上是在强化这个社会的逆淘汰机制。因为,那只会抑制住合法至富的人,而放纵非法至富的人。而合法至富,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提倡和鼓励的。因此,我说专家们的“抑富”论是在挑动群众斗群众,是在搞阶级斗争,是文革遗风!网民门,你们可要擦亮眼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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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文彩, 有思想.
关键还是得找出办法, 凉办的结果是凉办自己呀. 难道你能凉拌***?
将就凉拌自己也是不得已啊 要精兵简政 真是好文章!在这个原创版能看到这样高深的文章真的很难得!
早就知道自己是个纳税人,但真的不知道我不缴个税还是个纳税人。
森林受教育了!
答:kkkyyy
“凉拌”只是想表达,那一类问题是税改所无法解决的,且也无法在这个帖子展开讨论,难道你不觉得就这样都太长、太长了吗?简单地说,社会的不公不可能只靠税改来解决。也许我下面的帖子可以回答你的部分疑问。税改”、“财改”及“政改”
文章提交者:废话一筐
改革开放的中国,有许多东西要改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一个,就是闹腾了多年的税收改革,今天仍有许多专家醉心于此,不断地研究和比较国内外的税制异同,什么流转税啊、所得税啊,搞得沸沸扬扬,这当然是必要的。最近,专家们又把目光盯上了遗产税、赠与税和物业税,这也是另我感到欣慰的。因为这已经表明:我们无产阶级已经基本完成了向有产阶级的转化。
税基、税率、税种及其征管减免的规则就组成了税制。税制的公平合理能刺激经济成长,也能保证财政收入,也能影响社会正义。因此,改革和调整税收制度,使之更加合理,是完全必要的。但仅限于此,则是绝对不够的。也就是说,即使税收制度看起来已经完全公平合理了,也不足以解决问题。因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都会对税收的使用做出相类似的要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正因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坚持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使用原则。因此,即使世界存在着不同的税制,也并不影响他们都运作得一样地好。比如香港,就是一个低税率的地区,综合所得税率不会超过15%,且不征收流转税,但香港的财政收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荷兰和德国都属于高税率的国家,所得税率可以高过45%,且还大量征收流转税,但我们都知道他们的财政收支也没有大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就是这些地方的人民相信,他们所交的税,确实都用回了他们自己。因此,高税收也罢,低税收也罢。保证税收公平的核心不在收而在支。“用之于民”才是保证税收公平合理的关键核心。为什么这样说呢?你看黑社会也收保护费,所谓盗亦有道,他们收保护费也是有一定的规则的,但无论如何,我们不会觉得他们收得合理。因为他们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帮”了。澳门堵场也有非常完善的提成制度,但那不叫税收,那叫聚堵抽头。
税收是强制性的,但如果税收不能用之于民,则这种强制性就与黑帮收保护费的强制性如出一辙了。政府与黑帮的差别也仅在于此,所以要对政府严加看管,也就成了不言而喻的道理了。
怎么保证用之于民呢?就是要加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加强人民对财政收支的监管。这也是财政改革的方向。现在我们的财政收入到是在突飞猛进的增长,前年是2万亿,去年就到了2万5千多亿了。但人民不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去的。因此,我一点不觉得欣喜,反而有点担心。因为我知道中国有4千多万公务员,而只是让这些公务员来分这些财政收入的话,每人每年还分不到6万。而恰恰又有专家给出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就是中国的中产阶级的年收入标准是6万到50万。
我的担心就来源于此,我们财政收入以高于GDP增长速度在增长,也以高于老百姓收入的增长速度在增长。尽管如此,我们的财政收入就是全部给了公务员,也还是无法保障他们的平均收入能达到最低的中产阶级收入标准——6万元!我不得不含着热泪,满怀同情地说:“公务员们,你们受苦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呢?我们即使把全部财政收入都分给公务员们,也无法弥补我们的愧疚啊!但问题又来了,如果政府不能用财政收入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缴税。而我国的税收原则岂不是要改为“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了?!
很自然的,我们会联想到公务员是不是太多了?政府是不是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财政是不是供养了一些不该供养的人口?这显然就涉及到了“政改”的话题。“政改”其实也是个老话题了,至少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接受了李鼎铭先生的意见,提出要“精兵简政”。改革开放后,每任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似乎都有这个内容,但成效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
由“税改”牵出了“财改”,由“财改”牵出了“政改”。真是越搞越复杂了,但中国的改革也已经到了要解决复杂问题的时候了。显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行的了,难道“头痛医脚,脚痛医头”就能行?! 深受震撼!!现在才对纳税这东西明白了些许!楼主牛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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