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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与求助】] 门诊系统医疗纠纷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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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7 18: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患者稍有不满往往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尤其是门诊工作,由于患者集中,人多繁杂,是医疗纠纷的多发地,这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门诊工作秩序。因此,正确认识、有效防范、合理解决医疗纠纷,对做好门诊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门诊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医原性因素
  1.1.1规章制度落实不够一些综合医院门诊,因没有专职医师的编制,所以采取由各临床科室轮流派出办法。然而,短期到门诊工作者由于不熟悉门诊规章制度,易造成工作失误。也有一些同志把门诊看作是临时单位,工作时不够认真,以致出现失误,导致纠纷。还有一些同志过于自信,对疑难危重病例不按规定会诊、转诊,仅凭主观经验盲目诊治,造成不良后果引发纠纷。
  1.1.2服务态度欠佳在门诊,由于患者多,工作繁忙,有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耐心,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不能耐心听取、认真解释,对待患者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令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务人员产生意见及不满[1,2]。也有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修养,为了小团体利益小病大治,开贵重药,或做不必要的高档检查,增加患者经济支出,尤其是当花费、疗效与患者期望值之间差距较大时,易发生纠纷。
  1.1.3缺乏医患沟通良好的医患沟通是预防纠纷的重要措施。比如对就诊患者做某些检查或治疗前,应说明检查的目的、方法、费用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实施,以取得患者理解与配合[3]。再如开药时,应列出2~3种具有相似作用的药名,说明它们之间在疗效、疗程、毒副作用、价格等方面的共同点和差异,供患者选择,这都属于医患沟通的范畴。做到了这些,就会大大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但部分医务人员不重视医患沟通,不善于医患沟通。
  1.1.4忽视门诊医疗文书有的医务人员住院病厉写得很好,而到门诊后,放松了自身要求,在书写门诊病志或抢救记录时,往往敷衍了事,病史记录不完整、用词不恰当、诊断依据不充足、治疗处置过程交代不详。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便陷于被动。
  1.1.5门诊流程复杂门诊就诊要通过挂号、就诊、交费、检查、取药、治疗处置等多个环节,患者多,程序复杂,等候时间长;有的医院候诊、叫号不规范,先来后看、后来先诊或内部医务人员携带患者“加楔”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患者不满;也有个别工作人员技术不熟练,工作效率低,患者排队等候时间长而心烦,也会成为纠纷的导火索。
  1.2 非医原性因素
  1.2.1患者医学知识欠缺对于多数患者来说,他们的医学知识相对欠缺。尤其是对于自身所患疾病,凭着看了一些有关科普书,便生搬硬套于自身,过分强调效果好的一面,而对疾病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其治疗限度缺乏认识。所以,埋怨医院没有给他治好。
  1.2.2个别患者或家属动机不良极少数患者或家属缺乏基本道德素养,有意“鸡蛋里头挑骨头”,目的是索取经济赔偿。也有的是在家庭、社会或个人等问题上不顺心,故意无事生非,小题大做,对医务人员妄加指责,将矛盾转嫁到医院头上[4]。
  1.1.3工伤及交通伤害责任的转移由于工伤、交通肇事或其他伤害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患者承担不了高额医疗支出,便千方百计拒交医疗欠费,甚至收罗诊疗过程中的缺欠,企图以医疗纠纷为名拒付住院费。
  2门诊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2.1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近年来,我们针对本院门急诊一体化、医务人员流动性大、纠纷隐患多的问题,建立了有关门急诊规章制度,详细制定了门急诊值班医、护职责,门诊病志书写与保管,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危重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等,并装订成册、张贴上墙,要求医护人员熟知、熟记、认真落实,有效增强了防范意识,减少了纠纷隐患。
  2.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良好的医德医风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也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5]。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了这方面的教育引导,要求医务人员一定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要把患者当作自己亲人,想患者之所想,帮患者之所需;要树立“以患者为中心,患者至上”的理念,做到接待患者热心、解释病情耐心、诊察过程精心、治疗处置细心。并设立了医德医风投诉电话、意见箱,强化监督考评机制,严格惩处违规。
  2.3强化医患沟通制度
  患者在门诊诊疗时间有限,医务人员为患者所做的一些诊疗措施,患者往往没有心理准备,尤其是一些特殊诊查、治疗、处置,有时患者还没有真正理解其意图,就予以实施,事后极易造成医患纠纷。因此,医务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求得患者和家属同意情况下实施。
  2.4规范门诊医疗文书书写
  在门急诊,最重要的医疗文书是门急诊登记、抢救记录、门诊病志等。这些不仅是患者就诊的原始资料,也是发生纠纷时判断双方责任和经济索赔的重要依据。然而,部分同志重视程度不够,漏写漏登或记录不全现象时常发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建立了病志复写留存制度、定期检查考评制度等。
  2.5依法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近年来,患者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发生医疗纠纷后,积极收集证据、甚至抢夺病历,有的自行向外院医务人员咨询、有的通过网络搜罗佐证等。由于患者及其家属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常常形成判断上的偏差,要求高额经济索赔。因此,门诊部领导应加强预防医疗纠纷教育[6],增强医务人员法制观念,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事故条例,在医疗过程中严格照章办事,规范操作。在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按程序处理,依法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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