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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惑亭】] 关于历史教学中“君主专制”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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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7 08: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历史教学中“君主专制”问题的思考
        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是与皇帝制度相始终的,因此“君主专制”与“皇帝专权”大致同义,应该很容易理解。至于“专制主义”的核心词“专制”,本来涵盖较为广泛。如梁启超所概括:“专制者,一国中有制者,有被制者,制者全立于被制者之外,而专断以规定国家机关之行动者也。以其立于被制者之外而专断也,故谓之‘专’。以其规定国家机关之行动也,故谓之‘制’。”(《开明专制论》)从这个角度来讲,实施“专制”的既可以指君主,也可以指政府或统治集团。但在中国历史上,当将“专制”升华为“主义”,并与“中央集权”连用时,则“专制主义”特指君主专制,已经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认识。所谓“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亦即地方集权于中央,中央集权于君主,“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贾谊《新书·五美》)。这样的国家体制从秦朝延续到清朝,是学习和理解这两千年历史一把关键的钥匙,而君主专制又是其中的一项核心内容。
一、对“君主专制”的界定
        一般认为,中国古代国家的发展从政权组织结构和统治方式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夏、商、周三代,当时的国家建立在部族联合和分封制的基础之上,属于贵族君主制的形态,集权程度不高,管理比较松散。第二阶段从秦朝开始,直至清朝,其特点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统治,政权组织结构更加紧密,统治力度也大大加强了。如马端临所总结:“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所得而私也。秦废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也。”有学者形象地将这两个阶段比喻为中国古代国家的“1.0版”和“2.0版”。
       上述中国古代国家发展的第二阶段,绵延两千余年之久,与皇帝制度的建立和废止相始终。君主专制是该阶段政治体制的一个主要特征,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基本特点。从广义上说,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君主终身制和世袭制,二是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三是君主高度集中的终极权力。其中,前两个方面是夏、商、周的贵族君主制乃至现代君主立宪制都具备的特征,第三个方面亦即权力因素才是理解君主专制的关键。《现代汉语词典》将“君主专制”解释为“君主独揽国家政权、不受任何限制的政治制度”,就是从权力角度进行界定的。但从中国古代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解释还不算十分精确。所谓“不受限制”应当理解为国家政治体制中不存在与君权平行、对等、充分制度化和完全有效的制约权力,并不意味着君主绝对不受制约,可以随意地为所欲为。
二、怎样理解君主专制的“加强”
        通常认为,在中国帝制时代的两千余年历史中,君主专制存在加强的趋势。这一说法大体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应当避免绝对化和机械化的理解。首先,“加强”并不单指君主专制在权力行使上的片面扩张,而是应当兼顾统治的成效,即在君主权力扩张的前提下能够保证政权的稳定和效能。如果君主权力片面扩张导致统治失衡,王朝崩溃,那么这种“加强”是没有意义的。其次,以朝代为单元来考察,明清两朝与前代王朝相比确实出现了君主专制加强的现象,但在以前各朝代,这种“加强”现象并不始终存在,也就是说,君主专制并不是一朝一朝直线“加强”的,其间有很多的曲折与反复。再次,在每个王朝单独的时间范围内,君主专制同样也不表现为直线“加强”状态。例如我们说明朝君主专制加强,是就明朝与前代王朝的比较而言,绝不意味着在明朝内部每个皇帝的专制程度也都比其前任更高。
(一)秦朝君主专制的建立
       秦朝的君主专制相当接近于专制政体的“纯粹”或“理想”形态,几乎不受约束,然而统治效果却非常失败,二世而亡。汉朝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充分吸取了秦朝速亡的历史教训,专制程度有明显收敛,与官僚机构、儒家思想等制约因素进行了比较成功的调适,从而使君主专制体制趋于稳定。夏曾佑指出:“秦自始皇二十六年并天下,至二世三年而亡,凡十五年,时亦足矣,而古人之遗法无不革除,后世之术悉已创导。甚至专制政体之流弊,秦亦于此匆匆十五年间,尽演出之。”秦朝建立的君主专制制度奠定了后代国家体制的基本结构,但其二世而亡的历史也充分体现出盲目追求专制极限会带来多么可怕的后果。代秦而立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成果,也吸取了它的教训,具体来说就是用“秦制”,不用“秦政”。沿袭君主专制制度,但在权力运作方面有较大收敛,协调了与官僚机构、功臣贵族集团、儒家士人等方面的关系,统治指导思想上也从专用法家理论逐步演变为儒表法里,“霸王道杂之”。经过这样的调适,君主专制体制才得以稳定下来,并且延续两千年之久。
秦朝以后君主专制的一般状态
        受法家思想影响,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在秦朝最初建立时,就相当接近于专制政体的“纯粹”或“理想”形态。假如我们将君主专制加强片面理解为君主权力的膨胀和不受约束,那么以后的王朝相比秦朝已经几乎没有“加强”的余地。事实上,以后王朝面临的任务是如何在保证君主高度集中的终极权力的前提下维护君主专制政权长久、稳定的统治。为此,必须认真协调与各种政治力量、社会力量的关系,在权力行使上容纳一定的合作、调节和制约因素。正如学者所指出:皇权在政治上的强大(也就是专制的“加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皇权的稳定和皇权的效能。“所谓皇权的稳定,是指在各种政治力量中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皇权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镇压任何企图反抗、颠覆或者威胁皇权的异己势力。而皇权的效能,是指皇帝能够毫无阻隔地贯彻自己的意旨,并且作为最高权力载体,有能力指导和推动整个国家机器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本身的政治功能。”追求稳定和效能,而不是盲目扩张个人权力恣意妄为,这就是秦朝留给后世的经验教训。因此在秦以后的历代王朝,除去少数暴君(如隋炀帝)的统治时期外,像秦朝那样“纯粹”或“理想”的专制统治没有再出现过。官僚机构、儒家思想、贵族政治残余和士大夫群体等制约力量大多数时候能够发挥出程度不等的制约作用,约束专制皇权向“纯粹”或“理想”形态发展,有时甚至会让人怀疑“专制”是否还存在。具体而言,则在不同时期,君主专制的表现程度是很不一样的。不同的历史背景、政治形势,以及君主本人的不同性格,都会成为影响它的重要因素。
(二)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虽然如此,明清两朝的君主专制确实在整体上比前代加强了。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宰相的废除。宰相废除后,皇帝以国家元首的身份兼任官僚机构首脑之责,日理万机,疲于应付,不得不挑选一些官员承担秘书、顾问工作,辅佐理政,逐渐形成一个固定的秘书咨询机构,即内阁。但内阁始终没有获得法定的行政权力,最多只具有“准宰相”的性质,并非真正的宰相。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是“贤人政治”的体现,宰相选贤而任,统百官,总庶政,可以适度弥补君主专制的一些弊端,它的废除导致官僚机构对君主专制的调节机能大为削弱。在皇帝昏庸怠政的时候,宦官趁机窃取国柄,成为皇权的代理人,出现了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四大权阉”。而即使是号称“九千九百岁”的魏忠贤,在信任他的明熹宗死后也只能束手就缚,无法对皇权形成威胁,充分体现出明朝君主专制的稳定性。
       与明朝皇帝往往昏庸怠政不同,清朝皇帝一直保持着大权独揽、勤于政事的传统,使得君主专制体制始终能够正常运作和充分发挥效能。秘密立储、奏折制、军机处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出现,进一步保证了皇帝在重大决策上的个人意志不受外部环境影响而顺利贯彻。历代王朝反复摸索、调整的中央地方关系问题,也在君主专制强化的大前提下得到了比较完满的解决。文字狱的频繁出现和文化专制的发展,则使君主至高无上、生杀予夺的专制权威笼罩了思想文化领域。明朝的皇权经常通过廷杖、诏狱、特务侦缉等一系列“法外”手段震慑臣下,清朝皇权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和正常的途径达到相同目的。学者在研究清朝司法制度时指出:“清代皇帝对死刑案件的审断,绝少发生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君主任情生杀(随意杀人)的现象。与其说专制权力受到制约,不如说清代高度发展的专制权力已经制度化。”“清代的‘钦案’,更加注意使之符合法定程序,这与专制权力的制度化、法律化是一致的。”正因如此,“明之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清则君之处臣,必令天下颂为至圣,必令天下视被处者为至辱。”明朝士大夫在与皇权抗争时表现出不屈不挠、前仆后继的精神,“窜谪接踵,而来者愈多,死相枕藉,而赴蹈恐后”,“主威愈震而士气不衰,批鳞碎首者接踵而不可遏”。清朝士大夫则是“以帝王之是非为是非,帝以为罪人,无人敢道其非罪”。“出一言而盈廷称圣,发一令而四海讴歌。……趋跄谄胁,顾盼而皆然;免冠叩首,应声而即是。”与君主专制体制创立时的秦朝相比,我们可以看到,秦朝君主专制付出了牺牲稳定与效能的惨重代价,清朝君主专制却充分兼顾了稳定与效能。秦朝只是低水平的专制,清朝的专制则是高水平的。这才是君主专制“强化”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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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7 13: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君主专制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构成历史教学的一对有意思的矛盾。

按君主专制有“道统”说,从三代圣王到唐韩愈,到宋儒,到现当代港台新儒家,无不以以此为担当。然而从学理上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

从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视角,或历史唯物主义,或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的视角,近现代挖掘出一批思想史上的异端,比如侯外庐,杜国庠对思想史的研究抛弃了“道统”线索,挖掘出李贽、王廷相等一批“异端”思想家,超越了“道统”的视野。

所以,综上,历史教学单纯梳理君主制固然有其历史意义,但就深层的学理而言,讨论君主之外,道统之外的,以往被忽视的内容意义更加深远。

多说一嘴,历史的辩证逻辑:正——反——合,楼主剩下的两个逻辑环节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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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7 14: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wawang 发表于 2018-8-7 13:08
君主专制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构成历史教学的一对有意思的矛盾。

按君主专制有“道统”说,从三代 ...

有道理。我这几天梳理一下,再补发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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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5: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历史教学中的讨论还是历史研究中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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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9 18: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nion2002 发表于 2018-8-9 15:16
这是历史教学中的讨论还是历史研究中的讨论

属于历史教学中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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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21: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yugibear 发表于 2018-8-9 18:23
属于历史教学中的讨论

谢谢楼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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