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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晚清社会赌博现象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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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2: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鸦片战争之后国势日颓,赌风便愈刮愈烈。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参与赌博的。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加速了政治的腐朽与没落。赌博的花样方法相当丰富,除传统的斗蟋蟀、斗鸡、掷骰子等,还出现了从西方传过来的纸牌、彩票等新的种类。这已经和今天的赌博花样,毫无二致。

[ 关键词] 晚清; 赌博; 危害

  华夏大地早在夏商就有赌博的记载,到了晚清,已经由原来的带有一定娱乐色彩的“戏”,演变成了纯粹的赌博。赌博之风盛行,从宫廷到黎民百姓均有赌博的记载,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试对赌博在晚清时期赌博泛滥的一些社会史实作些揭示,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

  在清朝建立之初,统治者吸取了明朝灭亡的历史教训, 曾严厉禁赌, 对于赌博的人,“俱枷号两月”; 开场窝赌及抽头之人,“各枷号三月并杖一百” , 对于参赌的官员, 非但“革职、枷责, 不准折赎”[ 1 ] , 永不录用。 清初的康熙、雍正等几位皇帝亦曾亲自干预赌博。

  但到了晚清时期,随着社会的巨变,参赌的人员, 已经遍及社会各个阶层,“上自公卿大夫, 下至编氓徒隶,以及绣房闺阁之人, 莫不好赌”[ 2 ]。不论性别、职业, 不论文化、地位, 大都卷进了赌博的漩涡。王公贵族亦好赌博, 咸丰皇帝的孝钦皇后喜欢赌博, 经常召集诸王福晋、格格打麻将:“每发牌, 必有宫人立于身后作势, 则孝钦辄有中发白诸对, 侍赌者辄出以足成之, 既成, 必出席庆贺, 输若干, 亦必叩头求孝钦赏收。至累负博进, 无可得偿, 则跪求司道美缺, 所获乃十倍于所负矣。”[ 3 ]

  上行下效, 皇后带头赌博,其他人更是以赌博为乐, 甚至以赌博为谋财之手段。在各级官僚,知识分子以及八旗子弟中,赌博也很盛行。文士本以雅正为荣,但沾上赌习的也不在少数。如咸丰年间号称“一代文宗”的赵菁衫,竟“嗜博成癖”,“一日不博,若荷重负”,而且赌技颇佳,“常胜不负,人至莫敢与角”[ 4 ]。龚自珍是杰出的思想家,但也未能免俗,他在心情郁闷时,也去赌博,不过总是输。清代的八旗子弟是一个盛产赌徒的社会阶层。虽说当初雄兵入关威风一时,但很快便腐败了,染上赌博恶习便是腐败的重要表现。“世胃承勋袭荫长,新挑鹰狗上拜唐,侠游爱纵千金博,朔克腰缠下轿房”(前因居士《日下新讴》)。这轿房就是赌场,自然也是陷阱,那些腰缠朔克(银两)的八旗子弟坠落其中,不能自拔。

  妇女一向多有妇道规矩的束缚,平时只能呆在家中,但这个时期妇女们也已经参赌,万秀芳在《真州竹枝词》中这样记述:“闲来坐在旗亭里,我与官人耍博钱”。在清末上海竟然开设了专供豪家闺秀赌博的场所──女总会,女总会在夜间开张,女赌徒们日昏而聚,彻晓方散。[ 5 ]不仅如此,吃斋念佛的僧人也被感染,袁学谰的《姑苏竹枝词七言绝句一百首》中写到:吴山九日共登高,博彩摊钱逸兴豪。回首治平陈迹改,酸风盲雨遍林翱。自注云:“吴山治平寺等高者牵羊赌彩,为摊钱之戏。寺僧不守清规,为巡抚陈熔门奏办。” 由此看来,当时参赌人员遍及了社会各个阶层,足以看出清人精神之空虚与堕落, 他们别无追求别无寄托, 唯把赌博作为生活的寄托与消遣, 心里空虚之极由此可见一斑。

  史料记载,同治、光绪年间,京师“遍九城皆有赌坊”,很是兴隆抓赌博、已经成为负责京城治安的九门提督府的生财之道。九门提督府的差役不仅收受京城各赌坊的“纳贡”,更广觅耳目探察富户聚赌情状。一旦发现有油水可捞,便登门入户查赌,赌徒往往纳贡行贿,破财免灾。广州赌馆甚多, 每年向政府交纳的赌钱1000多万两, 且广州的地方官还奖励那些因赌博而致富者, 广州因而成了赌城。[6 ]
为何晚清时期的赌博之风会如此之盛?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

  其一,两次鸦片战争,使晚清社会风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与传统农业型社会向近代工商业型社会蜕变时文化价值观念变迁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传统社会的知足常乐的观念已为及时行乐所取代。人们对利的欲求变得愈来愈强烈,生活方式也日趋奢靡。传统农业社会里“利无卒至”的信条也被希冀侥幸相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巨额资财而暴富的社会心理所取代。其二,近代都市的崛起,城市生活的繁荣,刺激了赌博业的畸形发达。特别是在江南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各省商贾云集。十里立遥,博场数百家,中间青楼妓女以万计。咸丰元年(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前当时全国人口官方统计的数字是4.3亿[7],无业游民剧增,整日无事可做,赌博赢了还可以获得一定的钱财, 这对于这些想不劳而获的人来说就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吸引他们纷纷参赌,这样就给赌徒队伍增加了新的成分。其三,晚清政局混乱,吏治腐败,政府对赌博无力整治,致使赌博失控,神州大地几成赌国。不惟如此,上至皇后,下到一般官吏,大都嗜好博戏,更助长了赌博之风的蔓延。有些地方大开赌禁,公开招商承办赌局,将赌博税收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如广东,在张之洞督粤时,仿效香港做法,每年从赌馆抽取200余万元利润充作海防经费。宣统年间,省咨议局通过开赌案以“筹集海防经费”。当时广州一地“城内外之馆,多至六七百处,岁输于政府约银币一千一二百万圆。这样赌馆也就成了政府的衣食父母,政府也就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整治。广东对赌博的弛禁为晚清禁赌开了一个的反例,赌风在此以后便引领全国。后来李鸿章更主张在全国范围内大开赌禁,使赌博与各类赌场公开化、合法化,政府从中收捐征税,充实国库。全国各地的赌风遂如野火般蔓延,一发而不可收拾。

                    二

  晚清的赌博名目繁多, 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换,。不过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赌博,第二类是“洋赌类”。大致上有玩纸牌、麻将牌、彩票等。

  传统赌类包括斗禽虫、麻将牌、掷骰子、压宝等。斗禽虫即是以蟋蟀等动物的打斗比赛为赌, 胜者得钱, 负者输钱,常有斗蟋蟀、斗鸡等。清朝光绪之前,斗蟋蟀者一般是在家庭私斗以赌食物为乐。清末玩蟋蟀者日多,因感到私斗太窄,乃发展为设场公斗,以金钱赌博。当时全国各地尤其大城市都设有蟋蟀场,赌博输赢巨大,其中安徽各中等城市所设的蟋蟀场赌风炽盛。而合肥尤甚。蟋蟀场大多有青帮首领们设立。斗蟋蟀有其规矩,,首先,蟋蟀主人选出颜色当令,善斗而无病的蟋蟀,用旧瓦盆盛之。再装入纸盒中称之,以便选出同重量的相斗。然后放回瓦盆,做好识别标志,两人议定斗金,然后开斗。败虫不咬而逃,就算输。一个蟋蟀连斗二三十次不败者,则被呼之为“将军虫”,主人要烧香、请客。维新派领袖梁启超是个典型的麻将迷。“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之名言就出自此先生之口;办报期间,许多社论、时评都是他在麻将桌上口授而成张灯结彩,表示庆祝。

  掷骰子灵活性较大, 输赢亦快。斗牌中的骨牌以32 页为一具, 而清代则在32 页之外, 又增加了80 页、105 页等几种玩法, 而且清代还将骨牌图形画在纸上, 其形状、大小就像纸牌。升官图在清代最流行, 是掷骰中的新花样, 是在纸上排列京外文武大小官位, 掷骰子, 计点数彩色, 以定官员的升降, 骰子6 面: 四为德, 六为才, 二、三、五为功, 幺为脏, 遇德则超迁, 遇幺则降, 遇功则升转[ 8 ]麻将又称马将、麻雀牌, 它始于何时, 尚无定论。暂且不论麻将始创的具体时间, 有一点是清楚的, 那就是它是清代新创的赌博名目。麻将兴起后, 风行各地,“光、宣间, 麻雀盛行, 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 名之曰看竹, 其意若曰何可一日无此君也。其穷泰极侈者, 有五万金一底者矣”[ 9 ]。压宝亦叫押宝等几种。清代律例称摊钱为“抓金钱”。

  “洋赌类”大致上有玩纸牌、彩票等。这些西方的各种“洋”赌类传入中国后,经过短暂的适应,很快便迅速兴起。玩纸牌是晚清时代时兴了一种新的赌博花样。扑克牌原是欧洲人发明, 是改造中国的马吊牌而成, 晚清由西洋传入, 开始仅流行于达官贵人之间, 紧接着富商巨贾效尤, 至宣统末年(公元1911 年) , 盛行于民间。扑克有“对子、双对子、三同全手(即三同兼对子)、四同全色等名目”[ 10] , 还有二十一点、爬沙蟹、提和尚、拖黄包车等戏法[ 11]。因为扑克赌博简便易行, 在城市中颇为流行,“京师、天津、上海、汉口皆盛行”, 玩的人也很多,“达官贵人之豪赌, 以此为最, 一掷万金, 一夕数次者, 时有所闻”[ 12 ] 。

  彩票赌博先是购买洋人的彩票,。清朝末年,开始自己发行彩票,国产彩票出现了, 彩票在当时称称发财票、签捐票, 先是广东商人开始发行, 后来政府又募钱专门办理, 湖北、天津也发行了彩票。1901年11月湖北以黄冈县为试点开始筹办彩票发行事宜, 12 月, 黄冈彩票正式发行, 每张售价1000文, 头彩得洋1 000 串。接着, 张之洞于1902年1月11日正式奏请创办湖北全省彩票公司, 在汉口设立总局, 发行湖北签捐票, 第一期定额20000张, 每张6元, 头彩50000 元[ 13 ]。就赌博的花样而言, 清人可谓竭尽其能, 既翻新旧有赌博的花样, 又新创新设赌博名目, 在赌博上费尽心机、花尽力气。由此, 可以看出清人对赌博的投入与迷恋了。

                   三

  晚清时期的赌博风气, 已经遍及社会各个阶层, 深入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荒弃本业, 荡费家资, 品行日即于卑污, 心术日趋于贪诈。”赌博成为社会的一大恶习,“天下之恶, 莫过于赌”[ 14 ] ,“民间恶习, 无过于博戏”。而且, 它还引发了斗殴等其他社会问题,“斗殴由此而生, 争讼由此而起, 盗贼由此而多, 匪类由此而聚” , 从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赌博危害人心、败坏风俗之处不可胜数。赌博对个人及家庭的危害也极大, 使得“富者贫, 贫者饿”[ 15 ]。据清人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记载,有个叫马书新的赌徒,将家资赌尽,妻无御冬之物,妻兄送以絮被,马又要以絮被作赌资,妻不允,马竟用铡刀将妻子头砍下!参与赌博者往往丢弃生计, 倾家荡产, 原本富有小康之家, 因为赌博, 变得一贫如洗, 还有因为赌博输光了家产, 典妻卖子卖房屋, 结果走投无路, 不免一死。赌博害人害己害社会, 危害甚大。

  对于赌博的危害, 当时人们已经有所认识,历代有识之士都对赌博作过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孔子主张“君子不博”。司马迁说:“博戏,恶业也,而恒发用之富”,把以赌发财视为“奸富”。顾炎武揭露赌徒们“穷日尽明,继以脂烛,人事旷而不修,宾旅阙而不接”,更是痛感赌博腐蚀社会,涣散人心。就官方而言, 清初政府还采取了一些严厉的禁赌措施,例如《大清律例》中规定:“反赌博,不分兵民,俱枷号两月”:凡民人“开场诱引赌博,经旬累月,聚集无赖放头、抽头者,初犯杖一百,徒三年:再犯杖一百,流三千里”。因参赌被革职的官员,永不录用。非但清朝政府有这样的规定,太平天国这样的一个农民革命政权也同样对赌博严惩不怠,且用刑更酷,定都天京后洪秀全颁布了《太平刑律》,规定赌博者处以极刑,当街以大架绞死。地方官吏陈宏谋等多次呼吁禁止赌博。陈宏谋认为制造赌具者、贩卖赌具者都有罪, 还说“窝赌有罪, 抽头有罪, 贿赌有罪, 同赌有罪”[ 16 ] , 他又制订了《风俗条约》, 明令禁赌。陈宏谋的禁赌实践有其积极意义, 但是与那日甚一日的赌风相比, 他们的这些禁赌措施显得非常的弱小与无力, 他们制止不了那赌风在农村,赌风的盛行,使淳朴的民风不再,鸡鸣狗盗案件叠起,社会秩序破坏殆尽。广大民众对此深恶痛疾,屡起禁伐之声。于是在农村,一些乡贤及有识之士拍案而起,或联名上书官衙,痛陈聚赌之害,由官府批示谕禁;或村民联名同立禁碑,以儆效尤。咸丰年间的“禁止赌博碑”在河南省偃师市山化乡光明村日前已被发掘;光绪31年(1905),浙江省山阴县当地村民35人,联名同立的“禁赌碑”先仍然存在该地区的石佛寺内。这种“禁赌碑”,就是当时民间禁赌的明证。但是综合看来清政府的法律条文明令禁止赌博, 但是因为众多官员的参赌与导引, 那禁赌的法律条文也成了一纸具文, 不大起作用,地方上的各种禁赌的举措又仅仅局限于个别地区,对于赌习深重的整个社会来说,还是微不足道的,更无法根除赌博现象。最后导致的结果, 就是日益炽烈的赌风加剧了清朝的腐朽与社会的没落。

  鉴于赌博的巨大危害,我们要吸取教训,以史为鉴。可是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我们也要对赌博有个清醒的认识。一段时期以来, 赌博这种恶习沉渣泛起,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地区一些人参与赌博, 打麻将、拖拉机(扑克牌的一种赌博玩法,每人三张牌,比大小) 等在不少人之间流行。在一些城市的火车站的厕所里张贴着许多小广告,大体内容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传授“千王”牌技;透视麻将;出老千等等。说只要掌握了那种技术, 用骰子、麻将、扑克赌博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种公开宣扬赌博,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赌博既浪费了钱财,又消磨了人们宝贵的时光, 而且还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也有损于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因此, 我们要从自身做起, 呼吁全社会抵制赌博, 提倡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彻底扑灭这一社会瘟疫,决不能让赌博的历史再续写下去!

[参 考 文 献]
[1 ] 大清会典事例[M ].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 刻本.卷826
[2 ] 王 祖. 太仓州志[M ]. 民国八年(1919) 刻本.卷21
[3 ] 徐 珂. 清稗类钞[M ]1 北京: 中华书局点校本, 1984.第4907 页
[4 ] 徐 珂. 清稗类钞[M ]1 北京: 中华书局点校本, 1984.第4965 页
[5 ] 北京日报/2001年/08月/20日/第016版/中国史上的赌博与禁赌
[6 ] 陈宏谋. 培远堂偶存稿[M ].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 湖北藩署重刊本1卷7
[7 ]《清朝人口数字的再估算》骆毅 经济科学1998年第六期
[8 ]冯尔康, 常建华. 清人社会生活[M ].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0.第285—286页
[9 ] 徐 珂. 清稗类钞[M ]1 北京: 中华书局点校本, 1984.第4905页
[10] 徐 珂. 清稗类钞[M ]1 北京: 中华书局点校本, 1984.第4899页
[11] 王卫平. 清代吴地赌风述论[J ]. 苏州大学学报, 1993, (3) 1第102 页
[12] 徐 珂. 清稗类钞[M ]1 北京: 中华书局点校本, 1984.第4899页
[13] 中外日报[N ]. 19022022251
[14] 尤 侗. 戒赌文. 昭代丛书别集[Z ]1 道光二十九年(1849) 刻本1卷9
[15] 杨震福. 嘉定县志[M ]. 清光绪八年(1882) 刻本.卷8
[16] 陈宏谋. 培远堂偶存稿[M ].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 湖北藩署重刊本1卷8

此文原创,非首发。曾在QQ空间能写入,略有删改。
另见http://bbs.gxsd.com.cn/viewthread.php?tid=19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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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6: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清末赌博有两篇长文楼主可以参考:

何汉威,〈清末广东的赌博与赌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6.2 (1995):489-555。
何汉威,〈清末广东的赌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7.1 (1996):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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