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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何太痴

[【刑事法学】] 你希望法律版为你提供什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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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7 12: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补充一点未尽之意。

所谓未尽之意在于此时的法律版与整个论坛的融合似乎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是一种现象。从论坛的功能性地位来看,网上读书园地是以读书为核心展开的交流平台。如果狭义地理解读书这个词,那么,就是围绕找书、检索文献以及对文献的不同理解为基础的。如果上述应然的分析成立的话,那么,法律版作为以法律作为主题的子论坛必须具备整个论坛的功能性特征,它与其他版块不同的是,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是“网上读书园地”的缩微版。由以上这个结论延伸出以下小的意见:

1、一定的文献检索或者书籍提供功能是必须的。它最好的目标追求是让法律人士进入论坛之后的第一个选择是首先进入法律版。这可以作为评价法律版是否成功的一重要标志。因此,如果专家找书栏目有一定法律咨讯,可以提供链接方便查找。另外,以在下的需求而言,似乎更需要一些老版的有价值的专业书籍或者台版的书籍,但不知法律版能否有所作为?——正如littlekid兄所言,要避免不必要的版权纠纷,因此要设定一定的威望限制或者认证。其功能有二:一、稳固核心成员;二、避免本版资料大面积地扩散或流失。当论坛逐渐变成相对的熟人社区,其公共性相对减少,那么,可交流的共同的话题以及共同提高就较为容易得到。

2、所谓读书交流,其实就是学习交流,无论在业务还是研读中遇到的问题均可以提出。但是,交流的前提是经过必要的准备,确证该问题有一定疑难和价值。比如附加某人的观点或必要的法条。如为业余人士,须提供必要的案情综述——此处的必要指简要。其实,转到本贴的论点上来,就要求法律版围绕书评、观点研讨、专题讨论、生活案例分析展开。要将法律版塑造为法律人士学习、交流的平台。如果它的目标群体是以法律人士为核心的大众,那么,相对专业性是必要的。

3、为了区分其他论坛的法律版,本版有必要朝着塑造特定的法律人士职业气质的方向有所追求,即针对社会现象法律问题展开评论,提倡一种基于专业性的散论式评述。设定一些形而上的话题(对此littlekid兄可提出重要意见),在法理层面、宪政层面进行交流(如索妮娅的一些评论),相信对大家开阔眼界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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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8 09: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这个读书论坛宗旨是交流资源,那么我们的法律论坛也不能脱离这个,当然也可以讨论法律实践、学术中的问题,能把这几项作出特色就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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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0 00: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喜读法学,正如大家所谈,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突出理论性:作为读书的园地,更多的应该把握一些理论的前沿问题,具体讲就是各个学科中目前所具有的热点问题、前沿理论(包括国内外法学领域),凡凡而谈的一些内容尽量少些,要有精华!
2、以案例为平台: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知识更新也很快,只是记得法条还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案例的评判可以深化所学知识。
3、注重评析:理论也好、案例也好,都有其背景,对于作者特别是法学大师作品的理解还是要有所注释,也使得学习更有针对性、更具有深意,水平也更容易得到提高!
4、以文章为动力:法学的发展离不开交流,文章、论文等是好的载体,笔耕不辍,勤思共勉,通过论坛搭建网络,共同交流是很好的方法,还可以联系众多的法学杂志,把论坛的好文章予以提供发表,倘能如此,定能吸引更多学人!
以上仅是一家之言,供参考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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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0 10: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xiang 要国外的法律大全尤其是金融方面的,有中文的就更好了,有讨论的论坛也可。下载过你在百灵的目录,很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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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2 10: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太痴版主:

你好,

  首先感谢你的辛苦的劳动,请问一下咱们板块能不能提供一些相关行业的法律知识讨论呢,比如说我是程序设计的,就很多时候会对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迷惑不解,因为不是法律专业的也吃过这方面的亏。要是有个帖子发帖跟帖都是程序员之间容易发生的法律问题的讨论同时有法律顾问的帮助就好了阿。

                                            祝福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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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2: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1.如何让论坛提升人气(没有人参与,什么都是空想)
  2.设定讨论的范围,最好有较为争议的案例(没有争议就没有讨论)
  3.做出本论坛的特色(有特色才能突出水平)
  4.建立有奖答题机制(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5.界定法律于政治的关系(这样才能让大家知道说什么才能说久一点)
拙劣之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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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21: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1、咱们论坛的特色就是帮助大家寻找资料,以及交流读书心得等,但是通常这两方面是分开的,所以我认为法律之窗这方面也应该如此,目前好像有点混乱,现在基本上是处于论坛性质的。
    2、现在一般的法律书籍到处可见,是否可以多一些法学大师们授课、讲解的视屏资料,这对于初学者或对法律感兴趣以及法律专业的人又是一大吸引人之处!   比如,我现在就正在找这方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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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9 13: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nanyang于2005-12-06 15:34发表的:
呵呵,我提议的是一种定期讨论的制度。单独一两次效果不好巩固。每期讨论结束后再由版主决定给讨论中发挥出色的站友予以加威奖励。连续多次举行,从而把本版的人气抬升起来。


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再补充2点建议:

1 所选讨论的题目尽量贴近实际,即大家都有可能遇到的问题,这个讨论题目就很好http://www.readfree.net/bbs/htm_data/36/0511/114058.html

2 有些问题不一定直接走法律途径,讨论可否引申一下,对某一个问题可通过那些相关部门或规定来处理,相关部门或规定不一定与法律有关但包含法律部门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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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9 15: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就有个定位问题,使面向在读的学生还是面向社会大众。
我感觉还是面对在校学生,硕士乃至博士
因为如果面对大众,和天涯社区等冲突,毕竟没有他们的名气大。而且面向大众的话,大众的上网时间,对法律的关注程度都不大,所以还是学生不叫积极,人数多。
即然定位为学生,主要内容可以有书目推荐,大家读到什么好书可以推荐上来,可以讨论,写读书报告(像正来学堂举办的那样),分享你的成果。法律学人的介绍(针对法律新手和对其他专业不大熟悉的群体)。还有就是论文发表的交流。如何发论文,怎么选择期刊,有什么体会等都可以交流。
还有对有影响的案件进行交流,这个也可以保持论坛经常更新。
更新速度是个大问题,更新的慢,来得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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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9 15: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论文是我们很关注的一件事。也是需要这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当导师也非牛人或者很忙无暇顾及你的时候。我想展开这方面的交流很有必要,下面是论文发表的经验,使理科学生的心得,大家可以参照:国内学术刊物投稿浅谈

在学术刊物发表的研究论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ⅰ) 是自然科学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的新成果.
(ⅱ) 有科学意义, 属研究热点课题.
(ⅲ) 有创新(新思路、新方法、新认识、新发现等).
(ⅳ) 对本领域或/和相关领域研究有促进作用.
(ⅴ) 就内容和写作风格而言, 对大同行或非同行科学家都有可读性和启发性.
撰写论文时应明确如下几个方面
文章应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结构简明; 尽量避免使用多层标题; 文字、图表要简练, 在较少的篇幅内提供较大的信息量; 论述应深入浅出、表达清楚流畅;专业术语的运用应准确, 前后保持一致.
题目是文章的点睛之处, 要紧扣主题, 有足够的信息,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应避免使用大而空的题目, 最好不用“⋯的研究”、“⋯的意义”、“⋯的发现”、“⋯的特征”等词; 回避生僻字、符号、公式和缩略语. 一般不超过24 个汉字, 英文以两行为宜. 一般不使用副标题.
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 阐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尽量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词汇、特殊符号和公式. 摘要的写作要精心构思, 随意从文章中摘出几句或只是重复一遍结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关键词用于对研究内容的检索. 因此, 关键词应紧扣文章主题, 尽可能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颁布的主题词, 不应随意造词.
引言是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系到文章对读者的吸引力. 在引言中应简要回顾本文所涉及到的科学问题的研究历史, 尤其是近2~3 年内的研究成果, 需引用参考文献;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最后扼要交代本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等.
讨论和结论部分应该由观测和实验结果引申得出, 切忌简单地再罗列一遍实验结果. 讨论得出的结论与观点应明确, 实事求是.
致谢部分应先向对本文有帮助的有关人士表示谢意;然后列出本工作的资助基金来源, 并注明项目批准号.
参考文献引用是否得当, 是评价论文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如果未能在论文中引用与本项研究有关的主要文献, 尤其是近2~3 年内的文献, 或是主要引用作者自己的文献, 编辑可能会认为对这篇文章感兴趣的读者不多. 对文中所引参考文献, 作者均应认真阅读过, 对文献的作者、题目、发表的刊物、年代、卷号和起止页码等, 均应核实无误, 并按投稿杂志体例要求的顺序排列. 切忌转引二手文献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科技论文的署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在论文中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应对文中的论点和数据负责. 第一作者应保证每一位作者在投稿前都读过这篇文章, 并同意署名. 文章的署名在投稿后不可随意更改.
引自http://www.bylm.net/forum/read.php?tid=5869&fpag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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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20: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lawer67兄的建议,转贴如下:

在下昨天发了两贴,自以为对法律研究之士有所帮助,可是看贴之人寥寥无几,再看在本坛驻足之人不是一般的少,心冷矣。在下以为,之所以称之为论坛,集众人之智慧,切磋学习而已,人气乃第一要素也。专家找书论坛之所以人气旺,是因为求书者有所得,应助者亦有所得,人心所向尔。读书论坛亦不甚旺,是因为加威望的可能性不大,真有学者能来这里的有几人?“法律之窗”不错,可是限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与解答,未免太局限。真正的律师不能来这里之说未免武断,可是有时间来的律师,恐怕不乐观。真正搞法律的来这里的也就是学生了。学生这一群体的兴趣恐怕不是来此来咨询,国内有关法律咨询之类的论坛比比皆是。

建议:
1,先定义论坛服务的对象很重要。知己而不知彼,论坛休矣。
2,确定的对象要实际。不实际,论坛休矣。
3,不宜采用与其他论坛千篇一律的做法,毕竟对法律感兴趣的人与对技术知识感兴趣的人相比少矣。
4,对提供资源的人适当加分,不要太吝啬。许多人的初衷来此是为了加威望的,尽管不都是。但是正是这部分在技术区无法加威望的人,却可以被利用为增加法律论坛资源,提高人气的生力军。无可否认,人趋利而坐收之性情。初来者,看的是这里的人气和可利用的资源。如有则奔走相告;如无则舍而弃之。人的兴趣在于引导,很多人的兴趣是尝到某种甜头之后培养起来的。预取之,先与之,就是这个道理。
5,可聘对法学,法律精到之人,担任顾问,予以高威望。创作一批强势经典,引导论坛之方向,形成清晰之方向。品牌效应必会引来万人攒动,趋之若鹜。
6,做到以人为本,对投帖子人予以适当鼓励,不加威也可以。人这个东西,有时把感情看得更重,培养一点人情味儿,对论坛很重要。比如本人就是,呵呵。。。。
7,将加威的帖子,置顶或开辟统一的区域,有利于读者的查看。否则,当帖子的多了之后,一些很好的加了威的帖子就被淹没了。
8,版主或所聘之人常出一些示范帖子,既使出贴之人有所遵循,也可树立标准。
9,如能将法律书资源和并一起,吸引力会更大。
10, 论坛兴旺,靠大家,这是客套话。实际上靠的是诸位版主啊。在下虽非律师,却也是学法之人。本论坛如能兴旺,也是吾之心愿也!

胡乱一通,请莫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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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9 20: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受到了非常大的关注,在下非常感谢!其实书园的法律人是非常多的,在下觉得有几位朋友的建议非常好,我们无须将这里做成一个大而全的法律版,至少在可见的将来这都不现实。不过,在书园的旗帜下,我们起码可以将这里做成一个法学资料检索、阅读、交流的场所。
早就想对这个贴子做一个总结,但是书园最近经常出现某种状态,导致访问非常不稳定。因此,在下准备在书园恢复正常后好好拉几个朋友开展几个活动,例如法律资源的检索技巧交流、法学资料与案例的专题讨论等,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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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衰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30 09: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的法学的庞杂,希望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如实体与程序、国内与国外、或者按照各大院校校的观点进行进一步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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